只有跟化學實驗有關專業的學生或老師,在需要實驗的時候才能有計劃的進實驗室,開展實驗。
建議報考化學或者藥學相關專業學習。
或者與學校協商。
附實驗室管理規則
壹、教學儀器、藥品要按照國家統壹的配備目錄編號(或教材章節)分科、分類、分室,科學、合理地存放。要張貼明顯的分類標簽、櫥目標簽,註明編號、名稱和數量,每件儀器(每瓶藥品)也應標明編號和名稱(微型儀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貴重儀器、危險藥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劑、腐蝕品和毒害品)應設專庫(櫃)存放。形體特殊的儀器、標本應存放在專用櫥內或支架。
二、要根據儀器、藥品的特點,做好防塵、防腐、防潮、防曬、防震、防壓、防磁、防凍等養護工作。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室內及儀器表面無塵土,達到幹凈、整齊、美觀。
三、實驗室應有防火、防盜設施,並定期檢查設備是否完好、有效。室內無人時,要切斷火源、電源,並關好門窗。
四、要建立、健全科學的教學儀器、藥品帳目,設儀器設備總帳、分類帳、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和自制教具帳。嚴格帳目管理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完整,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五、裝備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維修工具,加強對儀器的定期保養與維護工作,對損壞的教學儀器,應盡快維修,保證儀器的完好率在 95 %以上。應設立儀器維修與保養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都要記錄在案。對丟失、損壞的教學儀器要及時登記,按有關規定處理。對短缺的儀器設備和消耗品要及時補充,保證實驗教學的需要。
六、危險品庫(櫃)要有專人負責,嚴格執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危險品的取用要經主管主任批準、定量取用,登記在冊。對儲存的危險品,要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備,標誌明顯。
七、每學年要全面清理壹次教學儀器和藥品,將結果上報學校領導。對於消耗的藥品、材料,應及時補充。對使用期已滿,使用功能基本喪失,無法修復或雖然修復但費用太大的儀器設備,應作報廢處理。對報廢的儀器設備,應由實驗室提出申請,主管校長在申請書上簽字批準生效,並要及時從有關帳目中註銷。
八、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認真填寫實驗室日誌、實驗室技術檔案、實驗室(課)事故記錄,收集、科學存放有關儀器設備的說明書、技術檔案。
九、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創設良好的科學環境和氣氛。實驗室應有科學家畫像、格言、實驗掛圖和實驗陳列櫥窗。
十、實驗教師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教學儀器和藥品的帳、物移交手續,經學校領導和交接雙方三人簽字後方可離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