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人生格言 - 關於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關於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並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即可。

以常州大學為例,學校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在每學年結束之前,向遞交申請的在校學生發放《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新生及遞交申請的在校學生要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並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已被所在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可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不再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擴展資料: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相關要求規定:

1、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後,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本院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

2、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院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校助學管理中心提請復議。

常州大學-常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