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出自——《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壹)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六)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有,按照國家規定的單位消防安全需要有專人負責,要求設置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控制室需要有持證上崗的消防中控操作證和巡檢證,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具體按照
(壹)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按照GA587-2005的5,1設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根據消防設施操作使用要求制訂操作規程,明確操作人員。負責消防設施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等重要的消防設施操作控制場所。應根據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確保火災情況下有人能按操作規程及時,正確操作建築消防設施。
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公安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壹)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擴展資料
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防控制室規範化管理標準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壹,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其中壹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統壹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誌;
八,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壹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壹,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