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尊稱已經死去的品德高尚,有超凡才智的人。
在我國,賢者如字面意,為賢明有才德的人。賢字中有個“貝”,其本意為“多財”,所以中國古代也有說賢者為富有的人,但是此解較少。古文中的賢大多為對別人的敬稱或是指代英明的君主,或直接從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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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所謂“聖”,在思想文化制度知識和基本道理的方面,孔孟領世道千古,而實際政治中如何能夠“博施於民而能濟眾”的那個意義,往往是政治上的所謂“聖上”,也就是對皇帝的要求。唐玄宗在《紀泰山銘》中甚至莊嚴地向天發誓說“壹夫不獲,萬方其罪予。”
壹個人沒有獲得利益,那麽各方的人都可以責備他。可見古代皇帝追求真正意義上的“聖上”“聖王”,是要體現普惠於民的。它叫“皇恩浩蕩”。那種陽光普照大地式的廣博恩惠,是“德配天”“達天德”之“聖王”的理想。
在建制化的社稷國家中,也只有作為皇帝的“聖上”在其權力位置上才可能產生廣泛的普惠於民的效應。壹個普通的人或許可以在自己的能力上產生有益於他人和社稷國家的影響,從而被人們以賢能和君子相贊揚,但這往往不足以具有普天之下恩惠萬民的廣博效應。
所以,在實際政治中,普通的人稱“聖人”不僅是壹個嚴重的政治糊塗事件,而且也言過其辭。因為事實上妳產生不了那種“德配天”的廣博恩惠效應。
我們通常可以把那些在社會中能夠為他人或社會公益帶來助益和貢獻、體現著良好道德,並具有成就的人,稱為“社會賢達”,我們也可以在德才兼備具有良好道德和治世才能的人中“選賢與能”,但較少有妄稱自己和他人是“聖人”的。
在古代尚且如此,在現代,恐怕就更不能妄稱“聖人”了。因為在現代社會中,憲政國家更加重視制度對權力的制衡來防止權力過大和集中產生的弊端,任何人的權力和機會都很難象古代的“皇帝”那樣,既可能因為追求“聖德’而成為“博施於民而能濟眾”的“聖王”,也可能因為他壹己之利壹己私欲而置人民、社稷、國家於災難,甚至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國家的所作所為也可能對人民構成國家主義的災難。
古代儒學強調前者,申說前者,現代儒學則強調怎樣避免後者,同時繼續申說前者,但少以古代意義上的“聖王”而論道德之於政治,因為現代社會中的國家領導人畢竟不是古代意義上的“王”了。但壹個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天下萬民福祉的位置,也是需要盡可能地張德性而惠及天下的。
在今天的時代,多元的社會常常很難有什麽人能夠讓某壹思想系統成為所有人都壹致接受和奉行的那種絕對影響力(當然,那些甚至就沒有能力成其壹套思想文化系統的人,就根本談不上往這方面說事);實際的政治和社會中,壹個人的能力也遠難達到讓所有人都獲益的那種效應。
政治處在左派與右派政策所影響著的不同人利益關系的巨大差異和爭執中,並形成政黨政治的局面。這樣的情況下,奢談“聖王”或“聖人”是不合時宜的。不是不允許妳追求什麽,而是妳事實上很難做到古代那種意義上的“聖王”或“聖人”。
古代之所以可能,是因為那是從野蠻到文明的演進過程中涉及最基礎層面的文明思想和傳統,但越是到後來,越是涉及更具體面的問題,人們之間的差別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