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和博愛被當做新興資產階級的旗幟和口號,法國大革命曾經把政治歸結為這三個神聖的詞:自由、平等、博愛。這個格言不僅寫在紀念性建築物、錢幣和旗幟上,而且銘刻在人們的心中,甚至被當時的人們把它看作上帝或神的意旨。
十九世紀法國著名的哲學家皮埃爾·勒魯,深受盧梭的自由、平等思想的影響。認為平等是社會的基礎。他肯定法國大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說它的每壹個詞都包含著深刻的社會內容。自由是人的生存權利,博愛是人的本性所充滿的感情,平等是兄弟般的相親相愛、互相幫助。這三個詞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只有當它們結合在壹起時,它們才是“真理和生命的最妙的表達形式”因此,它們“是壹個完整的學說”,是壹個不僅面對現在、而且“預示未來的學說”。他特別強調平等在其中占主導地位。只有平等,才能有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同樣,也只有平等,才能有人與人之間的博愛。
他認為,人在他壹生的全部行動中,知覺—感情—認識這三個方面是同時並存的,因而在政治上必須對人的本性的這三方面的每壹方面都有壹個相應的詞。與知覺壹詞相應的是自由;與感情壹詞相應的是博愛;與認識壹詞相應的是平等。
人的知覺在生命的每時每刻都存在,人是壹個處於表現狀態的生命體,人存在多久,這生命體就表現多久。人之所以表現,只是因為他的外部世界同時也在向他表現;因此人就產生知覺。人的整個壹生就是壹系列的行動,即使人只在思想,他也在行動。那麽,用什麽詞來表達人的表現的權利,因而也是他生存的權利呢?
壹個表達行動權利的詞並不直接包含著其他什麽意義。這個抽象的詞,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有權行動。所以政治的目的首先就是在人類中實現自由。使人自由,就是使人生存,換句話說,就是使人能表現自己。缺乏自由,那只能是虛無和死亡;不自由,則是不準生存。
社會的人,政治的人,不僅是壹個表現的人,也是壹個與別人建立實際上相互聯系的人。說這是壹個人,因為他具有感情。他不僅行動,同時也有感情。就在他行動的時候,他的活動也是帶著感情的。在自由的全部活動中,人就具有與這些活動相連的感情。什麽詞足以表達可能產生或調節行動的感情呢?除了博愛壹詞以外,還有其他什麽詞能用在此處呢?博愛的意思是:人的本性在他的全部活動中充滿感情;人在自己的同類面前,不可能在與他接觸時不跟他產生感情。理想,就是對於所有其他的人的愛以及與這慈善、與這愛相應的行動。因為如果人沒有自由就不能生存,人的生存權利就是沒有得到承認。如果沒有博愛,人的本性也就不存在,人的本性既沒有確定,也未得到承認。
壹個真正人道的社會應該是人人獲得自由的博愛社會?因為每個公民作為人,他不僅是具有活力和感情的人,也是具有智慧的人。他不應該忘記關於事物的這個道理。作為行動的人,人們對他說自由,他從自身認識到這個詞的真實性;作為感情的人,人們對他說博愛,他內心感到高興。然而他仍有壹種官能尚未得到滿足,它就是智慧,就是認識事物的需要。於是就要有第三個詞來滿足這種科學的需要,這個詞用以闡明為什麽我們人人都應該有自由的權利,為什麽我們要有象兄弟般的相親相愛,互相幫助的義務,這第三個詞就是平等。
壹門至今還模糊不清、被黑暗所包圍的科學;社會的起源和目的就隱藏在這個詞裏,如同隱藏在斯芬克司的謎語中壹樣。如果妳們問我為什麽要獲得自由,我會回答妳們說:因為我有這個權利;而我之所以有這種權利,乃是因為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同樣,如果我承認仁慈和博愛都是人在社會上的天職,那是因為我思想上考慮到人的本性原是平等的。
地球上到處都是不平等。確實如此,不平等統治著地球的各個角落。我們也可以上溯到歷史上的某個時期,從中找到不平等現象,而消滅這種現象的那壹天也許還非常遙遠。人類的思想已經超越不平等所帶來的貧困和罪惡的墮落,並設想出壹個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社會。有人說:雖然我很軟弱,我卻設想壹個平等的世界,盡管迄今唯壹組成過的平等世界只有從前大自然萌芽狀態的世界,當時人類還處於與野獸很接近的原始野蠻狀態,我們仍有更充分的理由說,平等是自然萬物的萌芽,它出現在不平等之前,但它將會推翻不平等,取代不平等。這樣,從社會的起源和終止這兩方面來看,人類精神統治著現實社會,並把平等作為社會的準則和理想。
如果說,相信自由,這是因為相信平等;設想壹個人人自由,並象兄弟壹般相處的政治社會,則是由於設想了壹個由人類平等的信條所統治著的社會。事實上,如果人們不能平等相處,又怎麽能宣布人人自由呢?如果人們既不能平等,又沒有自由,他們又怎麽能以兄弟般的情誼相親相愛呢?
因此,平等在口號中就代表了科學。平等的理論是最新的,這個口號的最後壹個詞適應人類自身認識的需要,正如其他兩個詞適應我們生命的另外兩個方面即行動的需要和愛的需要壹樣。每個公民所具有的信條就是平等,自我表現和行動的動機就是自由;正確行動的道德準則就是人類博愛。這樣人類本性的三個方面都反映出來了。
自由、平等、博愛這三個詞具有更深的含義,而且它們與人類本性的三種官能是對應的,或者說這是人性的三個不同側面。事實上,反復講人類自由和人人自由的話是沒有意義的,自由這個詞對他們來說只是壹種行動的自我權利。由此可以看到他們的內在潛力和他們自身的活動能量;但是他們對別人的博愛之情卻並非直接由此產生。在任何時代,在任何國家,奴隸們總是以自由的名義,砸碎他們的枷鎖,推翻他們的暴君;自由這個適合於戰爭的詞,從未帶來寬容與和平。它也不能產生道義,雖然它表示著生存、自我表現和行動的權利,但它既不能表達,也無法喚醒人的其他兩個側面即感情和認識。
同樣,向人們宣揚博愛,只能用感情打動他們,卻無法給他們指明方向。那些對社會的起源和目的最深思熟慮的人,那些對平等具有最崇高想法的人,也仍然需要用自由這個詞來表達他們自己本性的尊嚴,並用博愛這個詞來表達他們自己和他人的聯系。
神聖格言決不是人們寫在沙子上的、狂風壹吹就會消失的壹些字母的隨意拼湊,它建立在生命最深遠的意義之上。它主宰著我們的解放,使我們的法律得到保證,在陽光中閃射出戰鬥的光芒,甚至真理也要從它身上汲取力量,它正是真理的反映。
是誰發現了這個崇高的口號?是誰第壹個傳播它的?人們不知道。沒有人會造這個口號,但也可以說,所有的人***同創造了這個口號。當人民用它來作為旗幟的時候,革命中的激情,深刻的暴露並揭示了生活,如同那巨大的風暴有時會倒海翻江壹樣。也許在最下層人民中間有這麽壹個人,出於愛國主義的熱情,第壹個把這三個過去從來沒有人聯用過的詞結合在壹起。
是的,人們可以抹掉它,人們可以嘲笑它,但它決不會因遭人踐踏而被真正抹掉,或受到損害;因為它是正確的,它是神聖的,它代表人們追求的理想,它象征神示的未來,它已在理論原則上占據了優勢,它終將也有壹天在客觀事實上贏得勝利,它是磨滅不了的,它是永存的。19世紀提出的平等的觀念,至今還閃耀著人類智慧的光輝,具有極高的理想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