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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散文·商君書·更法》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商君書·更法》原文鑒賞

孝公平畫①,公孫鞅、甘龍、杜摯三大夫禦於君②,慮世之變,討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③,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④,臣之行也。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議我也。

公孫鞅曰:“臣聞之,‘疑行無成,疑事無功⑤。’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且夫有高人行者⑥,必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⑦,必見毀於民。語曰⑧:‘愚者暗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民不可慮始,而可與樂成⑨。’郭偃之法曰:‘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⑩。’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於禮。”

孝公曰:“善!”

甘龍曰:“不然!臣聞之,‘聖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今若變法,不循秦國之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願熟察之(11)!”

公孫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於故習,學者溺於所聞(12)。此兩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13)。故智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賢者更禮,而不肖者拘焉(14)。拘禮之人不足以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以論變。君無疑矣!”

杜摯曰:“臣聞之,‘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臣聞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君其圖之(15)!”

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伏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文、武,各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16)。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兵甲器備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壹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夏、殷之天也,不易禮而亡(17)。然則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君無疑矣!”

孝公曰:“善!吾聞窮巷多怪,曲學多辯。(18)愚者笑之,智者哀焉;狂夫之樂,賢者表焉(19)。拘世以議,寡人不之疑矣!”

於是遂出墾草令(20)。

註釋 ①孝公:秦孝公。姓贏,名渠梁,獻公之子。公元前361年至公元前338年為秦國國君。在位期間任用商鞅實行變法,促進了秦國的發展和新的封建制度的確立。平畫,評議計劃。壹說“平晝閑居”,即退朝之後的時間。 ②甘龍、杜摯:秦國大臣。大夫:此指職位較高的官吏。禦:侍奉。 ③代立:繼先君而立,即繼承君位。社稷:本為古代祭祀土神和谷神的地方,後為國家的代稱。 ④錯:通“措”:設置,施行。 ⑤疑:猶豫不決。功:功效。 ⑥高人:高於壹般人。 ⑦獨知:特別的睿智。 ⑧語曰:通常說。 ⑨樂成:樂享其成。 ⑩郭偃(yan音演):春秋時晉獻公臣,後幫助晉文公進行改革以圖霸業。(11)熟:仔細,反復。 (12)學者:此指不知變通的學究式的壹類人。溺:沈溺,淹沒。 (13)三代、夏、商、周。王(wang旺):作動詞,即成就王業,稱王於天下。五霸:春秋時稱霸於壹時的五個諸侯,即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和越王勾踐。壹說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和楚莊王。 (14)制:約束。不肖者:無才無德的人。拘:拘泥,束縛。 (15)圖:反復考慮。 (16)伏羲、神農,傳說中的上古帝王。誅:刑罰,處罰。黃帝、堯、舜,傳說中的上古帝王。怒:超過。文、武,指周文王、周武王。 (17)湯:商湯,商朝的開國君主。 (18)窮巷:窮鄉僻壤的小地方。曲學:見解淺陋,偏執於壹端。 (19)狂夫:狂妄之徒。(19)墾草令:開墾荒地的命令。

今譯 秦孝公在議論籌劃國家的大事,公孫鞅、甘龍、杜摯三位大夫侍奉在他的身邊,反復研究形勢的變化,探討制訂法令的根本原則,尋求治理民眾的辦法。

孝公說:“繼承君位,不忘國家,這是做國君的原則;實施法令,務求體現出國君的明斷,這是做臣子的本分。現在我想通過變法來治理國家,改變舊的禮儀去教育民眾,可又擔心天下人對我非議。”

公孫鞅說:“臣聽說,‘行動憂豫不決不會有成就,做事猶柔寡斷不會取得成功。’您趕快下定變法的決心,不必顧慮天下人對此有什麽議論。而且有高出常人行動的人,必然被世俗之人反對,有獨到見解的人,必定受到壹般庸人的誹謗。常言道,‘愚蠢的人事情已經出現還不明白,聰明的人事前就能有所察覺。壹般人不能指望跟他們商量事情如何做,只能事成之後與他們***享其成。’郭偃有主張說:‘講究最高德行的人不去附和凡俗之人的見解,成就大事業的人不必跟壹般人去***同謀劃。’法,是用來愛民的;禮,是用它便於做事的。所以,聖人只要可以強國,不效法舊法;只要可以利民,就不沿用舊禮。”

孝公說:“好!”

甘龍說:“不對!臣聽說,‘聖人不改變民眾的習慣去教育,高明的人不改變舊法去治理國家。’順著民眾的舊習慣去教育,不費力氣就能成功;依據舊法去治理國家,官吏熟悉民眾安寧。現在如果變法,不遵循秦國的舊法,改變禮制教育民眾,臣擔心天下人會對您非議,希望您要反復慎重地考慮這件事!”

公孫鞅說:“甘龍這番話,實在是世俗之言!平庸的人安於舊的習慣,學究們又往往局限於自己的見聞。這兩種情況,使得身居官位而墨守成法,不能跟他們討論成法以外的事。三代以不同的禮稱王於天下,五霸以不同的法而稱霸諸侯。所以,高明的人能夠制訂新法,而平庸之輩卻只能墨守舊法;賢能的人變更禮制,而沒出息的人只有被舊禮所束縛。拘泥於舊禮的人不值得與其議論國家大事,墨守成法的人不值得與其討論變法。您不要再猶豫不決了!”

杜摯說:“臣聽說,‘好處沒有壹百倍,不變法;功效沒有十倍,不改用新器具。’我還聽說,效法古代沒有過錯,遵循舊禮不會出現偏差。您可要仔細考慮這件事!”

公孫鞅說:“前代政教各不相同,效法什麽古代!各代帝王也不壹樣,遵循哪家的禮!伏羲神農實行教化不用刑罰,黃帝、堯、舜雖用刑罰但不過苛,到周文王、周武王,分別根據當時的形勢而制訂法令,依據具體的情況而規定禮儀。禮儀、法制根據當前的形勢而制訂,法規、政令各自適合具體的需要,各種武器裝備的制造都是為了便於使用。臣所以說:治國並非只有壹種辦法,有利於國家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湯、周武王的王業,不效法古代得以興盛,夏桀、殷紂王的垮臺雖沒有改變舊禮照樣滅亡。可見,違反古代的未必不對,遵循舊禮的未必就對。您不要再猶豫了!”

孝公說:“好!我聽說偏僻小地方的人,大都少見多怪;見識淺陋偏執壹端的人總是喜歡爭辯。愚蠢的人譏笑的,正是聰明人覺得可憐的;狂妄之人所高興的,正是賢德之人所憂傷的。拘泥於世俗才生出種種非議,我不再猶豫了!”

於是旋即發布了開墾荒地的命令。

集評 明·王鳳洲:“議論痛快。”(見明·歸有光《諸子匯函》卷十三《商子》)

明·楊慎:“通篇壹辯壹駁,俱出名理名言,且文句軒舉清勁,自是西漢莫及。”

又:(“公孫鞅曰”——節):“聳峭斬截。”

又:(“民不可與慮始”壹節)“文氣極緊。”

又:(“湯武之王也”壹節)“筆致優遊宛入。”

明·顧起元:“(“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盱衡抵掌,夷然有不可壹世之概。”

又:(“制法之人,不足與論變”),“琢句工勁”(以上六條見《合諸名家批點諸子全書》)

民國·張之純《評註諸子菁華錄》:“(開頭兩小段眉批)按《史記·商君列傳》,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今其書乃托之孝公,蓋亦狐之善假虎威者。”

又:“(前世不同教與帝王不相復等句眉批)二語自顛撲不破,句法極廉悍可學。言亦近理宜孝公之入彀中也。”

總案 本文以“更法”標其題,概括了全篇的主旨,那就是秦國必須要改革。文章以商鞅有針對性的三次發言,在批駁敵論中闡述了這壹主旨,樹立起了非改革不可的正面論點,即以“強國”、“利民”為前提,“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因此,“治世不壹道,便國不法古”,不斷改革乃為常理。在對這壹中心問題的闡述中,商鞅對持反對態度的甘龍等人是針鋒相對地批駁,對抱疑慮態度的秦孝公則是循循善誘地爭取,有理有情,理服情動,最終促使秦孝公“寡人不之疑矣”,下定了變法的決心,這場圍繞變法的大論戰也便以商鞅的勝利和反對派的失敗而告結束。

這篇文章不僅有明確的中心,而且有闡述這壹中心的完整的結構,組織縝密,敘述生動。圍繞變法的論戰以“孝公平畫”開始,以“遂出墾草令”結束,首尾照應,條理分明,脈絡清晰。在對話中行文得以有起伏地發展,所記對話,言簡意賅,不枝不蔓,符合人物的特定身分,尤其許多富有強烈感 *** 彩的語句,更是活畫出了人物當時的心態,開始時孝公的疑慮矛盾,欲“變法”“更禮”又“恐天下之議我”,商鞅兩次“君無疑矣”的剴切忠諫,甘龍“願熟察之”、杜摯“君其圖之”的無可奈何的呼喚等等,都寫得生動形象、恰切精當。孝公在這場辯論中,除了開場白和最後的小結之外,只兩個“善”字便要言不繁地表明了對商鞅觀點所持的肯定態度。這種態度不僅見之於“言”,而且見之於“行”,那就是“於是遂出墾草令”。“於是遂出”四個字,急切而堅定,它形象地宣布了商鞅在這場論戰中的最後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