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精神16字是:相互了解、友誼、團結、公平競爭。
國際奧委會在《奧林匹克憲章》中“奧林匹克主義的原則”條款中有這樣壹段話:“每壹個人都應享有從事體育運動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並體現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奧林匹克精神。”也稱現代奧林匹克精神。
奧運會是集體育精神、民族精神和國際主義精神於壹身的世界級運動會,象征著世界的和平、友誼和團結。奧運會精神由顧拜旦提出。
在奧林匹克運動語境中,“奧林匹克精神”有專門的含義顯然,《奧林匹克憲章》賦予奧林匹克精神的內容是“相互理解、友誼長久、團結壹致和公平競爭”。參與原則是奧林匹克精神的第壹項原則。
奧運會是體育精神、民族精神和國際主義精神於壹身的世界級運動盛會,象征著世界的和平、友誼和團結。這就是奧林匹克精神的體現。
奧林匹克精神的相關說明
奧林匹克精神是顧拜旦提出來的,顧拜旦借用這句話用於奧林匹克運動,他曾經對此做出自己的解釋,這或許是對奧林匹克精神最好的解釋:
“奧運會最重要的不是勝利,而是參與;正如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成功,而是奮鬥;但是最本質的事情並不是征服,而是奮力拼搏。”
1920年,國際奧委會將其正式確認“更快、更高、更強”為奧林匹克格言,並在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上首次使用。
每壹屆奧運會,主辦城市都會提出自己的口號,如:北京奧運會的口號是“同壹個世界,同壹個夢想”(One World One Dream)。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奧林匹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