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飛行區路標1
1.1飛行區道路標誌的壹般規定
..........................................................................................................
1
1.2警告標誌
..............................................................................................................................................
2
1.3禁止標誌
..........................................................................................................................................
六
1.4指示標誌
........................................................................................................................................
15
1.5其他輔助標誌
................................................................................................................................
20 2路面標記24
2.1指示線
............................................................................................................................................
24
2.2無標記
.............................................................................................................是錯誤的!書簽未定義。
2.3警告標誌
.............................................................................................................是錯誤的!書簽未定義。
1飛行區路標
1.1飛行區道路標誌的壹般規定
1.1.1
道路交通標誌是利用圖形符號、顏色和文字向交通參與者傳達特定信息的設施,用於管理交通。道路交通標誌的形狀、圖案、尺寸、設置、結構、反光、照明和制作必須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執行。
1.1.2飛行區道路標誌分為警告標誌、禁止標誌、指示標誌、導向標誌、道路施工安全標誌和其他輔助標誌。
1.1.3道路交通標誌的顏色範圍按本規定執行,執行附錄A。
1.1.4道路交通標誌的用字應當書寫規範、正確、整潔。可以根據需要使用漢字和英文。
1.1.5道路交通標誌邊框外緣應有底色。基底顏色規定為:警告標誌黃色,禁止標誌白色,指示標誌藍色,其他道路指引標誌藍色。
1.2警告標誌
1.2.1壹般規定
警示牌是用來警告車輛和行人註意危險場所的標誌。警告標誌的顏色為黃色背景、黑色邊緣和黑色圖案。警示牌呈等邊三角形,頂點朝上。警告標誌的尺寸如圖1所示。警示牌與危險場所的距離壹般應為30m,不小於20m,不大於50m。
三角形的邊長是A = 70cm厘米。
黑邊寬度B=5cm。
黑邊圓角半徑R=3cm。
基板的側寬度c = 0.4cm
圖1警告標誌尺寸代碼
1.2.2警告標誌的類型和位置
1,十字路口標誌
用於警告車輛駕駛員慢行,註意橫向車輛的交叉路口。位於視覺中
線路不好的路口會駛入路段的適當位置。
十字架,丁字十字架,丁字十字架。
t形十字、Y形十字和圓形十字
圖2十字路口的標誌
2、急轉彎標誌
左(或右)急轉彎標誌用於警告車輛駕駛員減速。當計算行車速度小於60km/h,平曲線半徑等於或小於道路技術標準規定的壹般最小半徑,停車視距小於規定視距時,位於曲線起點外側,但不允許進入相鄰圓曲線。
向左急轉彎和向右急轉彎。
圖3急彎標誌牌
3、逆向繞行標誌
用於警告車輛駕駛員減速。
設置
圖5-4連續繞行標誌板反向繞行標誌板
當計算行車速度小於60km/h時,相鄰兩條反向平曲線的半徑小於或具有小於道路技術標準中規定的壹般最小半徑的半徑,圓曲線之間的距離等於或小於具有規定的最短緩和曲線長度或超高緩和段長度的兩條反向曲線段的起點,但不允許進入相鄰圓曲線。
4、連續繞行標誌
用於警告車輛駕駛員減速。位於計算行車速度小於60km/h的連續彎路起點之外,有三個或三個以上小於道路技術標準規定的壹般最小半徑的連續反向平曲線,圓曲線之間的距離等於或小於最短緩和曲線長度或超高緩和段長度。當繞行路線總長度超過500米時,應設置重型。
5、陡坡標誌
上陡坡(下陡坡)標誌。用於提醒車輛駕駛員小心駕駛。它們分別位於坡度大於7%的縱坡坡腳和坡頂前的適當位置。公路縱坡小於7%,但也可設置在因地形不利或連續上下坡而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地方。
上陡坡和下陡坡
圖6陡坡標誌
6、狹窄的路標
用於提醒車輛駕駛員註意前方狹窄的車行道或道路,以防
來車要減速避讓。在車行道變窄或車道數減少之前,位於適當的位置。
兩邊縮小,右邊縮小,左邊縮小。
圖7窄路標誌牌
7、隧道標誌
用於提示車輛駕駛員註意慢行。
好的。位於隧道內,雙向交通,采光差。
穿越前的適當位置。
8、註意非機動車標誌
用於提示車輛駕駛員註意慢行。
好的。位於經常有非機動車穿越和駛離的地方。
入口前的適當位置。
9、慢行標誌
用於提示車輛駕駛員減速。
好的。位於需要減速的路段前方。
以前是在地方的。
10,註意障礙物標誌
用於宣布前方道路有障礙物,車輛應按標誌減速行駛。設置在道路障礙物前方的適當位置。
圖10慢行交通標誌圖9註意非機動車標誌。
圖8隧道標誌牌
圖11註意障礙物標誌;11,施工標誌;用於宣布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或繞行;圖12施工標誌圖13註意危險標誌;12,註意危險征兆;用於提醒車輛駕駛員小心駕駛;1.3禁止標誌;壹般規定1 . 3 . 1;禁令標誌是用來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表1禁止標誌各部分尺寸參數(cm);圖14禁令標誌各部分尺寸;1.3.2禁止標誌的類型和位置
圖11註意障礙物標誌。
11,施工標誌
用於通告前方道路施工,車輛請減速或繞行。該標誌可作為臨時標誌,設置在施工路段前的適當位置。
圖12施工標誌圖13註意危險標誌。
註意危險信號
用於提醒車輛駕駛員小心駕駛。位於上述標誌不能包含的其他危險路段之前的適當位置。
1.3禁止標誌
1.3.1壹般規定
用於禁止或限制車輛和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除個別標誌外,禁令標誌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條和黑色圖案。禁令標誌的形狀為圓形、八角形和頂點向下的等邊三角形。禁令標誌的尺寸如圖14和表1所示。
表1禁止標誌各部分尺寸參數(cm)
圖14禁令標誌各部分尺寸
1.3.2禁止標誌的類型和位置
1,無交通標誌
意思是禁止壹切車輛和行人通行。位於禁路入口附近。
圖15禁止通行圖16禁止通行圖17禁止機動車通行。
2、嚴禁入內的標誌。
表示車輛不得進入。它位於禁止通行路段的入口處或單行道的出口處,其顏色為紅色背景中間的白色條。
3、無機動車交通標誌
意思是禁止各種機動車通行。位於禁止機動車通行路段的入口處。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當使用輔助標誌進行說明。
4、禁止貨車通行標誌
意思是禁止貨車通行。位於禁止貨車通行的路段入口。當過往貨車有載重限制時,應使用輔助標誌進行說明,如禁止小型貨車通行。
圖18禁止貨車通行圖19禁止公交車通行標誌
5、禁止大型(或小型)公共汽車通行標誌。
它的意思是禁止大型(或小型)公共汽車通過。位於禁止大(或小)客車通行路段的入口處。
圖19無小巴交通圖20無汽車拖車交通。
6、無汽車牽引、掛車交通標誌。
意思是禁止汽車和拖車通行。位於禁止汽車和拖車通行路段的入口處。
圖20無拖拉機交通圖21無兩種車輛。
7、禁止拖拉機通行標誌
表示前方禁止各種拖拉機通行。位於禁止各類拖拉機通行的路段入口。
8、禁止非機動車通行標誌。
表示禁止各種非機動車通行。位於禁止非機動車通行路段的入口處。
圖22沒有機動車輛;圖23沒有行人。
9、禁止行人標誌。
表示行人不得通行。位於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
10,禁止左轉(或右轉)標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所有車輛左轉(或右轉)。設置在禁止左轉(或右轉)的路口前的適當位置。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圖24禁止向左轉圖25禁止向右轉
11,無直行標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所有車輛直行。位於禁止直接通行的路口前方適當位置。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圖26沒有直線圖27沒有左轉和右轉。
12,禁止左右轉彎標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所有車輛左右轉彎。位於禁止左右轉彎的路口前的適當位置。當作出時間、力度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13,沒有直行左轉(或直行右轉)標誌。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所有車輛直行左轉(或直行右轉)。它位於禁止直行和左轉(或直行和右轉)的交叉口前的適當位置。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圖28沒有直行和左轉;圖29沒有直線和右轉;14,無掉頭標誌;表示禁止機動車掉頭;圖29禁止掉頭,圖30禁止超車,圖31禁止超車;15,無超車標誌;表示禁止超車標誌解除的標誌至前方路段不允許平面行駛;16,解除禁止超車標誌;表示禁止超車的路段的終點;17,禁止停車標誌;是指禁止所有車輛在限定範圍內臨時或長時間停放;房間、車型和範圍都有輔助標誌。
圖28沒有直線並轉向左邊圖29沒有直線並轉向右邊
14,沒有掉頭標誌
表示禁止機動車掉頭。位於禁止機動車調頭的路段起點,路口前適當位置。
圖29禁止掉頭圖30禁止超車圖31禁止超車
15,無超車標誌
是指在禁止超車標誌解除的標誌至前方的路段,機動車不得超車。位於禁止超車路段的起點。
16,解除禁止超車標誌。
表示禁止超車路段的終點。位於禁止超車路段的終點,標誌顏色為白底黑圈黑斜線黑圖案。
17,禁止停車標誌
意味著禁止所有車輛在限定範圍內臨時或長時間停放。位於禁止停車的地方。標誌是壹條紅色斜線,藍色背景,紅色圓圈。圖33所示為禁止車輛長時間停放的標誌,對臨時停放沒有限制。禁止停車時。
房間、車輛類型和範圍可通過輔助標誌說明。
圖32禁止停放車輛圖33禁止長時間停放車輛
18,無喇叭標誌
表示禁止機動車鳴喇叭。位於需要禁止機動車鳴喇叭的地方。禁止鳴喇叭的時間和範圍可以用輔助標誌說明。
圖34禁止鳴笛圖35限制寬度標誌
19,有限寬度標誌
顯示載貨寬度超過標誌所示數值的車輛禁止通過。位於最大允許寬度有限的地方。圖35顯示禁止裝載寬度超過3m的車輛進入。
20、限制高度標誌
顯示禁止裝載高度超過標誌所示數值的車輛通過。位於限制最大允許高度的地方。圖36顯示裝載高度超過3.5m的車輛禁止進入。
圖36限制高度標誌圖37限制質量標誌
21,有限質量標誌
顯示總質量超過標誌所示數值的車輛禁止通過。位於需要限制車輛質量的橋梁兩端。圖37顯示總裝載質量超過10t的車輛禁止通行。
22、限制軸荷標誌
顯示軸重超過標誌所示數值的車輛禁止通過。位於需要限制車輛軸重的橋梁兩端。圖38表示軸重超過7t的車輛禁止通行。
圖38限制軸載荷圖39限制速度圖40釋放限制速度
23、限速標誌
表示在本標誌至前方限速標誌的路段內,機動車輛的速度(單位為km/h)不得超過標誌所示的數值。位於需要限制車速的路段起點。圖39顯示速度限制為40公裏/小時
24、解除限速標誌
表示限速路段的終點。位於車速受限路段的末端。標記
標誌的顏色是白色背景,黑色圓圈,黑色斜線和黑色字符。圖40示出了速度限制為40 km/h的路段的終點
25、停車檢查標誌
表示機動車必須停車接受檢查。位於機動車輛需要停車接受檢查的地方。
26、停車讓行標誌
是指車輛必須停在停止線外觀察,確認安全後才允許通行。停車讓行標誌通常設置在支路交叉口、道路與滑行道交叉口以及其他需要設置的地方。
圖41停車檢查圖42停車讓行圖43減速讓行
27、減速讓道標誌
是指車輛應當減速讓行,並通知車輛駕駛人必須減速或停車,觀察主幹道行駛情況,在保證主幹道車輛優先通行的前提下,認為安全時繼續行駛。位於二級道路交叉口,視線良好。標誌是壹個白色背景,紅色邊緣和黑色字符的倒三角形。減速讓行標誌壹般應設置在支路交叉口或其他需要設置的地方。
28、超車標誌
當車輛相遇時,必須停下來讓對方通過。
圖44經過火車。
汽車優先。標誌為圓形,白底紅圈,紅黑箭頭。通行標誌壹般應設置在難以通行的狹窄路段的壹端,或由於某種原因只能開放壹條車道作為雙向路段的壹端。
1.4指示標誌
1.4.1壹般規定
用來指示車輛和行人移動的標誌。指示標誌的顏色為藍色背景和白色圖案。指示標誌分為圓形、矩形和方形。指示板的尺寸如圖3所示。
0註:矩形標誌牌A×B的尺寸應根據需要設置為60cm×Xcm或Xcm×60cm。
圖45表示招牌的每個部分的尺寸。
1.4.2表示招牌的類型和位置。
1,直符號
意思是所有車輛都允許直行。它位於必須直行的十字路口前的適當位置。有時間,
當有特殊規定時,如車型,應使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圖46直走圖47左轉圖48右轉
2.左轉(或右轉)標誌
意思是只允許所有車輛左轉(或右轉)。它位於車輛必須左轉(或右轉)的十字路口前的適當位置。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3、直行左轉(或直行右轉)標誌。
意思是只允許所有車輛直行左轉(或者直行右轉)。它位於車輛必須直行左轉(或直行右轉)的路口前的適當位置。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圖49直走左轉圖50直走右轉
4.左轉和右轉標誌
意思是只允許所有車輛左右轉彎。它位於車輛必須左轉和右轉的十字路口前的適當位置。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圖51左右轉彎圖52右側道路行駛圖53左側道路行駛
5、靠右(或靠左)的路標。
它的意思是所有的車輛都可以靠右行駛(或靠左行駛)。它位於車輛必須靠右(或靠左)行駛的地方。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當使用輔助標誌進行說明。
6、立交橋行車路線標誌
它是指車輛在立交處可以按圖示路線直行左轉(或直行右轉)。設置在立交橋左(或右)轉彎出口的適當位置。
圖54立交直行和左轉行駛圖55立交直行和右轉行駛
7.環島駕駛標誌
這意味著只有車輛可以在右邊轉圈。它位於環島的適當位置,面對交叉口迎面而來的車流方向。車輛進入環形交叉口時,內環內的車輛應優先通行。
圖56環島旅行圖57單行道
8、單行道標誌
表示所有車輛都朝壹個方向行駛。位於單行道的路口和入口。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采用輔助標誌或附加圖案。
9、喇叭標誌
意思是機動車到標誌處必須鳴喇叭。位於視線不好的路段起點。
圖58喇叭鳴笛圖59前方主要道路圖60前方交通狀況
10,主要道路引導標誌
它意味著在幹燥道路上的車輛可以有優先權。它位於主幹道與停車和讓行標誌交叉口之前的適當位置。
11,會議第壹簽
意味著車輛相遇時可以有優先權。本標誌與圖44中的超車標誌壹起使用,位於設有超車標誌的路段的另壹端。標誌顏色為藍色背景,反方向為紅色箭頭,行駛方向為白色箭頭。
12,人行橫道標誌表示是人行橫道。標誌顏色是:
藍色背景,白色三角形和黑色圖案。位於人行橫道處
軌道兩端的適當位置。
13,車道方向標誌
指示車道的行駛方向。設置在導向車道前方的適當位置。如有必要,圖中箭頭可以反過來。圖61人行橫道
右轉車道、直行車道、直行車道和右轉共用車道、分隔車道
圖62車輛方向標誌牌
14,特殊車道標誌
用於宣布前方車道為指定車輛專用,其他車輛和行人不得進入。
a)機動車標誌。表示該道路只供機動車輛使用。位於道路起點,各個路口,入口前。
b)車道標誌。表示該車道僅供機動車使用。它位於車道的起點,在十字路口和入口前的適當位置。
c)非機動車標誌。表示此路非機動車專用。它位於非機動車行駛的道路起點,在路口和入口前的適當位置。
d)非機動車道標誌。表示該車道只供非機動車行駛。它位於車道的起點,在十字路口和入口前的適當位置。
(壹)機動車行駛(二)機動車道(三)非機動車行駛(四)非機動車道。
圖63專用車道標誌牌
15,允許掉頭標誌
圖64允許掉頭
表示允許機動車掉頭。它位於允許機動車掉頭的路段的起點,在路口前的適當位置。當有時間、車型等特殊規定時,應當使用輔助標誌進行說明。
1.5其他輔助標誌
1.5.1壹般規定
在主標誌不能充分表達或表明其規定的地方,為維護運營安全和交通暢通,應設置輔助標誌。輔助標誌安裝在主標誌的下方,靠近主標誌的下邊緣。輔助標誌的顏色為白色背景、黑色字符和黑色邊框。
輔助標誌是長方形的。它的大小是由字高和字數決定的。通常字高30cm,字距大於3cm,筆畫粗3cm,行距10cm,離標牌邊緣最小距離12cm。其他字符的字符大小見表2,阿拉伯數字見附錄A,拼音或拉丁字符見附錄B..如有必要,可增加輔助標誌板的尺寸。
圖64其他輔助標誌示例
表2輔助標誌中其他字符的大小
1.6道路交通標誌設置原則;交通標誌的作用是保證交通暢通和安全駕駛;交通標誌的設置應總體安排,防止信息缺失;交通標誌的設置要充分考慮道路使用者的特點,即收費;交通標誌應設在車輛前方最顯眼的地方;當同壹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誌時,可安裝在壹個標誌內;招牌設置在立柱上時,應當符合警告、禁止和指示;路邊標誌應盡量減少面向行駛的標誌數量。
1.6道路交通標誌設置原則
交通標誌旨在確保交通順暢和安全駕駛。應結合道路線形、交通條件、沿線設施等。,根據不同類型的交通標誌來設置。以便向道路使用者提供正確和及時的信息。通過交通標誌的指引,安全、平穩、快捷地到達目的地,不允許開錯方向。
交通標誌的設置壹般應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信息冗余的現象。重要的信息應該給予重復顯示的機會。
交通標誌的設置應充分考慮道路使用者的特點,即在動態條件下發現和解讀標誌並采取行動的時間和引導距離。
交通標誌應位於車輛前方最顯眼的地方。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道路右側、中央分隔帶或車行道上方。
同壹地點需要設置兩種以上標誌時,可以安裝在壹個標誌桿上,但最多不得超過四種。應該避免矛盾的跡象。解除限速標誌、禁止超車標誌、主幹道引導標誌、停車標誌、減速標誌、超車標誌和通行標誌應當分別設置。
在柱子上設置標誌時,應按警告、禁止、指示的順序排列,先上後下,先左後右。
路邊標誌應盡量減少面向駕駛員的標誌牌的眩光。安裝時應盡量垂直於道路中心線或成壹定角度:禁止或指示標誌為0-45,如圖11a。警告標誌為0-10,如圖11b所示。
(壹)
(二)
圖65標誌牌安裝角度
1.7道路交通標誌牌支持方式
1,列類型
柱形標誌不應侵入公路建築限界,標誌的內邊緣與人行道或土路肩的距離不應小於25厘米。招牌下邊緣離路面的高度為100-150cm。
(a)單列
兩列
圖66柱上安裝的招牌
2、懸臂式
圖67懸臂安裝的標誌牌
標誌牌安裝在懸臂上,如圖67所示。標誌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應至少按照道路規定的凈空高度設置。
3.門戶類型
標誌安裝在機架上,如圖68所示。標誌下邊緣距路面的高度應至少按照道路規定的凈空高度設置。
圖68門架式招牌
4.附著型
標誌安裝在橋上和附近的結構上,如圖69所示。附屬標誌的安裝高度也應符合上述凈空規定。
圖69附加標誌牌
雙車道標線
2.1路標
機場內機動車輛的路標應為白色。2.1.1道路中線和邊線標誌
不與滑行道相交的車輛道路邊線為連續實線,線寬15cm,車道分割線為虛線,線寬15cm,長200cm,間距400cm。參見圖2-1。
需要引起駕駛員特別註意的機動車道或其他機場道邊線由連續的實線和虛線組成,線寬15cm,虛線長度100cm。如圖2-2和圖2-3所示,該標誌從滑行道邊線延伸至少38米。
圖2-1不與滑行道相交的道路邊線和中線標誌
圖2-2與滑行道相交的道路邊線和中心線標誌
2.1.2人行橫道標線
人行橫道線是白色平行粗做法(斑馬線),表示允許行人過車行道。人行橫道線的位置應根據行人過馬路的實際需要確定。但該路段人行橫道線間距應大於150m。人行橫道最小寬度為3m,根據行人數量可加寬1M,如下圖所示。
視距有限的路段、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車行道寬度逐漸變寬的路段不應設置人行橫道線。
2.1.3導向箭頭
導向箭頭指示車輛的行駛方向。導向箭頭主要用於引導交叉口導向車道上的渠化交通,靠近出口匝道。導向箭頭的大小如下圖所示(單位:cm)。
2.1.2路面文字標誌
路面文字標誌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車輛行駛的標誌。路面文字為粗體,高3m,寬1.2m
2.2停車避讓標誌
圖2-3停車避讓標誌
在機動車道與滑行道的交叉路口和需要避讓主幹道的路口,應在路口前的路面上用紅底白字塗上“停車”或“停止”字樣,以提醒駕駛員避讓滑行的飛機,同時與飛機保持足夠的凈距,如圖2-3所示。如果可能的話,在道路的壹邊設立壹個“避免飛機”的標誌。
3有效區域的邊界標記
有效區域的邊界標誌用於區分有效區域和無效區域。活動區由空中交通管制服務,非活動區不由空中交通管制服務。此標誌僅在機場運營商與機場控制塔簽訂協議以確定活動區域內的機場時使用。該標誌應與滑行飛機保持足夠的凈距,並不同於滑行道邊線。
標誌是黃色的,最好有黑邊。標誌的大小和形狀如圖2-4所示。連續的實線位於無效區域側,而虛線位於有效區域側。
線寬為15cm,兩行間距為15cm。不容易分辨的地方,線寬和間距可以擴大到30cm。虛線長100cm,間距100cm。如果此標誌與滑行道中心線標誌相交,則應中斷,即距離飛機等待側滑行道中心線標誌15cm,距離活動區側滑行道中心線標誌90cm。
圖2-4活動區域的邊界標誌
4在停車處簽名
4.1停機坪安全線
4.1.1停機坪安全線為紅色,為飛機停機位和滑行道提供了足夠的安全凈空。
4.2設備限制區域
4.2.1
該區域靠近用於地面操作的飛機停機位。這個區域的大小由停機位最大的飛機決定,這個區域由紅色停機坪安全線決定。當飛機滑入停機位時,特種車輛、地面作業設備和物體應與其保持足夠的凈距。
4.2.2不直接為飛機服務的運輸車輛應與設備限制區保持足夠的安全凈距,並停放在等待區(見XX)。
4.3設備裝配(備用)區
4.3.1該區域位於設備限制區之外,用於飛機到達前停靠在待命地點。
地面操作設備,這個區域位於飛機停機位的右側,用白線畫出。
4.3.2只允許地面運行設備(不包括交通工具)在飛機到達時間前20分鐘停止運行,並在飛機地面運行後立即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