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工作十年;在大學執教五年;司法部派駐香港工作兩年;在英國留學壹年;從事律師職業(包括兼職律師和專職律師)二十六年。在 商務訴訟、國際仲裁、投融資和擔任大型企業法律顧問方面,積累了豐富實務經驗。尤以處理重大疑難商務訴訟、國際仲裁和投融資法律事務為突出。先後承辦各類重大商務法律事務近四百件,無壹例工作失誤。具有較深厚的理論功底;撰寫和發表法學理論和律師實務研究的文章壹百多篇,逾百萬字。業余愛好:爬山、遊泳、讀書、圍棋。性格:隨和、冷靜、喜思考、酷愛“挑戰”。格言:“靜以修身,有容乃大;德以益人,無欲則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