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日於1948年設立,旨在紀念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索邦誕生的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紀念日的宗旨是鼓勵世界上所有的人,不分性別、年齡或體育技能的高低,都能參與到體育活動中來。
這個每四年舉辦的比賽,每壹次都牽動著全世界人民的心。它的意義不止輸贏,更多的還有奮鬥、榮譽、謙讓……如果想培養孩子良好的品格,壹定要讓他具有奧運精神,只有這樣,孩子的未來才會發展得更好。
挑戰自我,是人生最重要的比賽
現代奧運之父皮埃爾·顧拜旦說過: “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並非勝利,而是求勝和挑戰的過程。”他鼓勵每壹個人都不斷自我挑戰,成為更好的自己。經顧拜旦提議,奧運會格言最終定為“Citius, Altius, Fortius”,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更快、更高、更強”。
擁有這種奧運精神的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不斷自我挑戰,對於想要達到的目標,或者是需要完成的任務,他們會持續投入和堅持,正是這樣的品質,讓他們持續奮鬥和進步,勇於走出舒適區、突破自我極限,終有所成。
人的全面發展很重要,學科本位要不得
現在說到奧運會,大家腦海中立刻浮現的可能是田徑、遊泳、羽毛球、排球、乒乓球等體育項目,然而,很久以前,奧運會不止有體育項目。
1894年,現代奧運會的國際奧委會正式成立。在現代奧運的初期階段(1912 至1948年),除了各項體育項目之外,還設立建築、文學、音樂、繪畫、雕塑等多類獎牌,運動始終和其他教育平起平坐。
奧運會最後為什麽會變成純運動的賽事呢?因為最初奧運會規定所有的參賽選手都只能是業余選手——熱愛各種運動,而不是專攻某壹項目作為職業。但是建築、藝術類的比賽有壹定的入門門檻,往往只有專業人士能夠參加,違反了“全業余”的指導思想,所以最終被奧委會取消了,於是1948年以後,奧運會僅設體育類項目。
由此可見,奧運精神的初衷是支持人的全面發展的,教育不僅僅是人的某壹方面的教育,更多的是人的全方位的教育。如果孩子只註重某壹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發展,對孩子將來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而擁有奧運精神的孩子壹定會註重自身的全面發展,不為自己將來的發展埋下隱患。
謙和與尊重,是奧運精神的核心
《奧林匹克憲章》中說:“每個人都有參與體育運動的權利,都應該在不受任何歧視待遇的情況下比賽。”奧運精神的核心,是互相理解、友誼團結與公平競賽。每次比賽之後,不管誰輸誰贏,參賽對手都需互相鼓勵、或者互相安慰。
擁有這種奧運精神的孩子,在社交中會順利很多。與那些壹言不合就滿嘴臟話、動手打架的孩子不同,他們會格外懂禮貌,既展示了自己的風度和修養,也尊重了別人;既不會中傷別人,也保護了自己不被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