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魯迅; 朱安 ;母親 ;婚姻;民族; 結構; 腳 ;愛
靈臺無計逃神矢,風雨如磐暗故園。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薦軒轅。1
壹
魯迅逝世後第九天,1936年10月27日,許壽裳在他的紀念文章《我所認識的魯迅》裏,第壹次公布了這首詩,說:“魯迅對於民族解放事業,堅貞無比,在壹九〇三年留學東京時,贈我小像,後補以詩。”2同年12月19日,許壽裳在又壹篇談魯迅舊詩的紀念文章《懷舊》裏再次引錄了這首詩,並為之定了題目《自題小像》,還作了講解:“首句說留學外邦所受刺激之深,次寫遙望故國風雨飄搖之狀,三述同胞未醒,不勝寂寞之感,末了直抒懷抱,是壹句畢生實踐的格言。”31944年五四紀念日,許壽裳為《魯迅舊體詩集》題的序跋,除說明“神矢”是“采取異域典故”,“想系借用羅馬神話庫必特(Cupid)愛矢之故事”4外,對《自題小像》全詩各句的解釋,基本上仍用《懷舊》的文字。許壽裳是魯迅留日時最好的同學,終生的摯友,詩和像又都是題贈給他的,所以上述文字理所當然成為最具權威性的解釋。可是對壹、三兩句的解讀卻似乎留下了疑惑,不能使大家壹致信服。即對二、四兩句,固然大體贊同,也還有不同的意見。爭議從上個世紀的五十年代開始,到七十年代後期八十年代初期,對這首詩的討論曾經形成魯迅研究中的壹個熱點,但結果並未達成***識。爭論的焦點主要是詩的首句“靈臺無計逃神矢”是否與魯迅的婚姻有關,由此分成兩派,兩派之內又有若幹分歧。除對“神矢”、“靈臺”有多種解說外,“故園”指故鄉還是指祖國,“荃”指清政府還是指人民群眾,全詩主旨是反帝還是反滿,都提出了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看法。蔣錫金於1981年寫的《<自題小像>和“婚姻說”》,是迄今最有價值的解讀文章,它提供了1941年他和許廣平“***同研讀此詩”時,許廣平作解釋的“婚姻說”。許廣平說,“這首詩我問過周先生,周先生自己對我這樣解釋的。周先生不但自己解釋了這詩,而且,還舉出了後來在1918年所寫的新體詩《愛之神》,和1919年所寫的雜文《隨感錄·四十》,說,詩裏的意思,和後面兩篇裏所寫的是差不多的。”5根據魯迅和許廣平壹致的解釋,“婚姻說”總的來說是符合事實的。二十年後的今天,魯迅早已從“神”還原為“人”,而文學研究的思維空間也已大大拓展,我們可以而且應該完全讀懂這首詩了。否則,真是對不起魯迅,也對不起自己。然而,新近出版的《魯迅舊詩探解》(倪墨炎著,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和《魯迅詩說》(趙冰波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第1 版)對這首詩的解說仍不能令人滿意。倪著確是學術著作,史料豐富,但解釋多沿襲舊說;趙著采用散文筆法,敘事生動,但不能算學術專著。而且兩人都有壹些模棱兩可的說法,看來自己都還沒有十足的把握,整體上也都未能超出蔣錫金1956年《魯迅詩本事》的研究水平。本文自命新論,旨在正面地全面地認識詩的思想和藝術,探討魯迅寫作的背景和心理,仍然以前人的研究為基礎,特別以魯迅自己的話為依據,決不捕風捉影地想當然。對那些明顯缺乏根據牽強附會的推斷,無須反駁。眾所周知的事實和常識,也盡量從簡,而知者較少的材料則推介稍詳。重點放在前人已經觸及但沒有具體深入的地方,或前人已經感到疑惑並且留下空白的地方,力求釋疑解惑,都能落到實處。下面逐句解讀和註釋全詩。
二
“靈臺無計逃神矢”。我的心無法逃脫愛神亂射的箭,喻指我無法逃避母親決定的婚姻的苦難。靈臺:心。典出《莊子》雜篇《庚桑楚第二十三》:“不可內於靈臺。”(“內”通“納”)“寇莫大於陰陽,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神矢:神的箭。典出外國古典神話小愛神的故事。希臘神話中的埃羅斯(又譯厄羅斯)和羅馬神話中與之相混同的丘比特(又譯庫比德),是愛與美之女神(希臘的阿佛羅狄忒,羅馬的維納斯)之子,生有雙翼,帶著弓箭,射向人和神的心靈。他有兩種箭,壹為金箭,可激發神與人的愛情,帶來愉快幸福,壹為鉛箭,可窒息神與人的愛情,帶來痛苦甚至死亡。他的箭百發百中,威力強大,誰也躲不過,而他卻反復無常,喜歡惡作劇,有時亂射壹通,使天國人間演出許多愛情的悲喜劇。中國普通讀者,往往只知其壹,不知其二,只知愛神之箭使人產生愛情獲得幸福,而不知它也可以使人熄滅愛情得到不幸,甚至1981年版《魯迅全集》的註釋者也只註了前者,而魯迅用這個洋典故卻是指後者。他寫於1918年的白話詩《愛之神》可以互證,這首詩後收入《集外集》,壹般研究者似乎不太註意。
“風雨如磐暗故園”。風雨如大石壓在頭上,黑暗籠罩著祖國的家園。風雨如磐,典出《詩經·鄭風·風雨》:“風雨如晦,雞鳴不已”;唐·貫休《俠客》:“黃昏風雨黑如磐”;清末黃遵憲《春夜招鄉人飲》:“天地黑如磐,腥風吹雨血”,《歲暮懷人詩》:“漫山風雨黑如磐”。“風雨”隱喻帝國主義侵略和滿清專制統治。暗:使······變得黑暗。故園:故鄉,泛指祖國。魯迅《悼丁君》:“如磐夜氣壓重樓”,《秋夜有感》:“中夜雞鳴風雨集”,用典同此。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托寒星向母親傳達心意,但母親不體察我的衷情。寄意寒星,典出《楚辭·九辯》:“願寄言夫流星兮,羌倏忽而難當”;星在高天之上,故曰寒星,暗寓心情。荃不察,典出屈原《離騷》:“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讒而齌怒”。荃:壹種香草名,原典喻指楚懷王,後因以比喻君主,魯迅用荃比喻母親。過去解詩者對“荃”的喻指看法不壹,或以為人民群眾,即許壽裳所說“同胞”,或以為當時的君主即清朝統治者,顯然都不合適。1903年魯迅還在弘文學院普通科學習,雖已開始思考國民性和人性問題,但並未作出提倡文藝運動的選擇,向民眾“寄意”與同胞“不察”都談不上,以“荃”喻人民、祖國不但古書中沒有先例,按魯迅當時的思想也不可能。魯迅此詩是題剪辮後照的像,剪辮即與滿清統治者決裂的表征,因此像和詩乃是魯迅反清革命的宣言,把“荃”解釋為清廷是大錯而特錯的。有人看出這兩種解釋的不妥,又沒有找到確切的新解,於是提出“荃”的意義不確定,包含有多種可能,魯迅也是虛指。這也是講不通的。我的以“荃”喻母親的解釋,從倫理關系上可以和以荃喻君主相通。母子與君臣,雖有家國之別,但後者服從前者是相同的。魯迅對母親盡孝,與屈原對君主盡忠,都是遵從封建宗法時代的道德。在婚姻問題上魯迅和母親的關系,與在國家問題上屈原和楚王的關系,本質上極其相似。在魯迅心目中,母親是至高無上的,母命是不可違抗的,正是母親不顧魯迅的感情和意見,堅持錯誤的決定,才造成了魯迅大半輩子的不幸和痛苦。而且,“寄意寒星荃不察”的所指是有事實為依據的。這就是俞芳的回憶文章所提供的材料。俞魯兩家是同鄉舊識,俞芳三姊妹和魯迅母子及朱安曾同住磚塔胡同六十壹號,1930年起俞芳還代魯母給魯迅寫信五年之久,此後關系也非常密切,魯母對俞芳無話不談,可以說親如壹家,她敘述的情況應該是可靠的:
記得太師母也曾和我談起過大先生和大師母的關系問題。老人家說:
當時我為大先生訂了親,事後才告訴大先生。他當時雖有些勉強,但認為我既做了主,就沒有堅決反對,也許他信任我,認為我給他找的人,總不會錯的。後來得知對方(朱安女士)是纏腳的,大先生不喜歡小腳女人,但他認為這是舊社會造成的,並不以小腳為辭,拒絕這門婚事,只是從日本寫信回來,叫家裏通知她放腳。6周建人也在回憶文章裏說:“他壹到日本就參加了留學生組織的天足會。那時秋瑾在日本,提倡天足會,反對婦女纏腳,自己放了腳。魯迅當時給母親寫信,要讓朱安太太放腳(當時已與朱安太太訂婚,尚未結婚)。”7俞芳沒有具體說明何時訂的婚,但肯定是魯迅不在紹興期間。從前後時間推斷,訂婚當在魯迅赴日留學的第二年即1903年,“斷發照相”之後,“後補以詩”之前,而不應該提前到魯迅在南京讀書期間。否則,無論是事隔幾年之後魯母才告訴長子給他訂了婚,還是魯迅接受訂婚幾年後才要求朱安放腳,都極不合乎情理。1899-1901年間的周作人日記所記,只是議婚過程,並未塵埃落定,魯迅也還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所以,不僅是“後來得知對方是纏腳的”,“從日本寫信回來,叫家裏通知她放腳”,就是之前魯母在他不在場的情況下為他訂婚,事後才告訴他,他先表示反對,不得已才服從,母子間也多半是通過書信往還傳達彼此的意思。“寄意寒星”,正是暗喻魯迅為此事壹再給母親寫信,決不能虛化為望星空而興嘆。然而“荃不察”,母親固執己見,不理解他的心情,更不采納他的意見,先是反對訂婚無效,後是通知放腳被拒,壹切都無法改變,無可奈何。於是魯迅從此幾年都不回家探母,直到1906年被母親騙回去結婚。
“我以我血薦軒轅”。我把我的鮮血敬獻給祖國,誓為中華民族的解放而犧牲。薦:祭祀,敬獻。軒轅:黃帝名,傳說中的部落聯盟領袖,中原各族的***同祖先,後人尊為漢民族的也是中華民族的始祖和象征。“薦軒轅”當然不是指進獻給這壹位傳說的遠古帝王,而是指奉獻給他所象征的祖國和民族——以漢民族為主導和主體的中華民族。從歷史事實來看,從魯迅思想來講,這句詩所表現的壹代中國先進知識分子的民族革命思想,無疑包括對外的反帝國主義和對內的反滿清王朝。是否反清,乃當時革命派與維新派的基本的原則的區別。在滿清政權的專制奴役下,不但漢民族得不到真正解放,而且根本不可能有所謂中華民族大家庭。有些研究者在解讀此詩時,只強調魯迅的反帝愛國,而否認他有反清革命思想,擔心說排滿會貶低魯迅,其實是不必要的。近代中國的愛國主義是和民族革命聯系在壹起的,救國必須革命,革命必須排滿——指推翻滿清王朝,並不是反對滿族平民,理所當然,無可非議。在南京接受了維新派思想的魯迅,到日本之後,迅速成為偉大的愛國者和反帝反清的民族革命者。這句詩有力地抒發了他決心獻身民族解放事業的崇高誌願,是他思想飛躍的表征,“畢生實踐的誓言”。
三
現在要討論的問題是魯迅為什麽不愛朱安,而且不只是不愛,簡直是厭惡,想起來就痛苦,在壹起更不能忍受。而且這種心理從訂婚起到結婚後壹直沒有改變。全家搬到北京以後,盡管朱安在生活上“服侍”魯迅似乎“無微不至”,也毫無效果。用俞芳回憶魯母說的話,“兩人各歸各,不像夫妻”,“就這樣過了十幾年,他們兩人好像越來越疏遠,精神上都很痛苦”。8如此刻骨銘心不堪忍受的苦痛,僅僅用“包辦婚姻”或“封建婚姻”來解釋實在過於籠統,根本原因是兩人思想差距太大,沒有***同語言。連稱贊朱安“心地善良”且“很有主見”,並對其悲劇命運深表同情的俞芳,也認為朱安“思想保守,封建意識濃厚”,不識字,不想學文化,“從思想上看,她比太師母衰老、落後,常給人以‘未老先衰’的感覺”,不但腳還是小腳,甚至剪發也是魯母先剪之後“現身說法”地勸她才剪的。9俞芳部分地看到了問題的實質,但忽視了壹個最關鍵的事實,即朱安拒絕放腳,正是這壹點給魯迅最大最深的精神刺激。魯迅在日本以書信通知朱安放腳被拒後,寫《自題小像》以發抒憤懣,結婚之日眼見朱安“腳小鞋大”,以致繡花鞋“從轎裏掉出來”,更是痛不欲生,洞房之夜淚水濕透枕巾,“第二夜就睡到書房去了”,也不按老例去祠堂拜祖宗。10俞芳說朱安是“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的犧牲者”,11並不十分準確,魯迅叫她放腳她就置之不理,沒有“從夫”,這既表明她思想的落後守舊而且頑固,又是對魯迅的極不尊重,即此壹端就傷透了魯迅的心,以後再談什麽“尊敬”、“愛慕”、“順著他”、“待他好”,都沒有實際意義,反顯得很不自然。所以,拒不放腳,害己害人,這才是魯迅不愛以至厭惡朱安的真實的具體的原因。魯迅與朱安的婚姻悲劇,歸根結底固然是禮教造成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母親的包辦和魯迅的屈從,但朱安本人實也難辭其咎。遺憾的是魯母未能體察兒子的苦衷,沒有堅持要朱安放腳,而是堅持要魯迅和朱安結婚,壹錯再錯,終於鑄成無法挽救的悲劇。
在這個問題上最知情的莫過於許壽裳。他在給學生講述“魯迅的生活”時,談到魯迅在日本學醫的動機,說“據他所知”,除了“(壹)恨中醫耽誤了他的父親的病”和“(二)確知日本明治維新是大半發端於西醫的事實”這兩點以外,“還對於壹件具體的事實起了宏願,也可以說是壹種癡想,就是:(三)救濟中國女子的小腳,要想解放那些所謂‘三寸金蓮’,使恢復到天足模樣。後來,實地經過了人體解剖,悟到已斷的筋骨沒有法子可想。這樣由熱望而苦心研究,終至於斷念絕望,使他對於纏足女子的同情,比普通人特別來得大,更由絕望而憤怒,痛恨趙宋以後歷代摧殘女子者的無心肝,所以他的著作裏寫到小腳都是字中含淚的。”許壽裳列舉了魯迅著作中寫到小腳的文字凡六例,見:《朝花夕拾?範愛農》,《熱風?隨感錄四十二》,《吶喊?風波》,《吶喊?故鄉》,《仿徨?離婚》,《南腔北調集?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他還說,魯迅是由對女子纏腳的“感觸多端,從此著重在國民性劣點的研究了”,後來之棄醫從文,課堂上忽然看到中國人被斬的幻燈片“不過是壹種刺激,並不是唯壹的刺激”。12
這些都說得對,但不完全,需要補充幾點:
壹、 朱安纏腳且拒不放腳是對魯迅的巨大刺激,在救治小腳的
學醫動機裏占有重要地位。許壽裳特意避諱這壹點,如同他解詩時忌談魯迅的婚姻壹樣。
二、 魯迅著作裏寫到纏足或天足的地方還多,可以說,對纏足
的反感和對天足的喜愛已經在他的意識裏形成壹個“情結”,下面再舉六例,限於篇幅,仍只列篇名(按時間順序排列):《〈出了象牙之塔〉後記》,《集外集拾遺補編·補救世道文件四種》,《集外集拾遺補編·“天生蠻性”》,《故事新編·采薇》,《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六》。魯迅憎惡纏足,贊揚天足,主張放腳,既包含了人體生理學的科學知識和婦女解放的現代倫理觀念,又體現了他追求身心健康的審美心理和靈肉壹致的性愛心理。人的腳本屬於身體中富有美感和性感的部位,女子的天足向來是健康與多情男人的審美對象和性愛對象。魯迅從陶淵明《閑情賦》的“十願”中單單選出“願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稱贊其思想“摩登”和“大膽”,13頗近於現代性心理學中的所謂“足戀”,現在世界上已蔚成“摩登”時尚。朱安拒絕放腳,執意保守其形體的殘損醜陋,反映了思想性格的落後愚頑,不僅有違科學和道德,而且從根本上與魯迅的審美和性愛心理針鋒相對。面對如此病態而且諱疾忌醫的身體和心理,在私生活上極其嚴肅的魯迅,當然不能生愛,不能起性,惟有苦痛、悲哀、絕望和逃離。
三、纏足放開以後,雖因筋骨已經損傷,不能恢復到天足模樣,但還是能有所恢復,放得越早恢復得越好。清末新派人士興起天足運動,許多受其影響的小腳女人放了腳,結果半大不小,這就是所謂“放大腳”或曰“解放腳”,固然不如天足,但總比小腳好得多。魯迅的母親就是如此。但放腳是需要勇氣的。纏足婦人敢於放腳,是接受新思想的表現。魯迅母親放腳,還跟房族中的老少頑固派進行過堅決鬥爭。而且,纏腳痛苦,放腳也不輕松。胡適在《嘗試集》的自序裏,曾用放大腳比喻他的白話詩,“雖然壹年放大壹年,年年的鞋樣上總還帶著纏腳時代的血腥氣。”14把放大腳也寫得很美的是茅盾的《霜葉紅似二月花》,小說中壹再寫婉卿的美貌,她的腳也光彩照人:“那邊履聲閣閣,婉小姐像壹朵彩雲,早來到面前。······腳上是蜜色長統絲襪,配著金色高跟皮鞋,竟看不出是纏過的半天足。······”15朱安固然不能與茅盾理想中的女中豪傑張婉卿相比,但她可放足而不放足,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魯迅不以小腳為辭拒絕婚事,只是要求她放腳,既正視現實,又面向未來,入情入理,絕不過分。是朱安的不放腳凸顯了她的愚昧和頑固,使魯迅不能不深惡之。魯迅所痛苦、悲哀和怨憤的,不是壹般的包辦婚姻,而是在那個產生了秋瑾的時代和已得風氣之先的家鄉,母親竟堅持給他包辦了這麽壹個拒不接受新思想,固守其靈肉壹致之醜的舊式女人!
四
《自題小像》的解讀之所以發生困難,格式的特別也是壹個重要原因。壹般的論者囿於起承轉合的詩的格式,認為如果把壹、三兩句按“婚姻說”解釋,就會與二、四句脫節,因而不合邏輯;為要合所謂邏輯,就必須把壹、三句也解釋成寫國家民族。種種牽強的說法即由此種思路而來。殊不知起承轉合乃後世詩論家對律絕章法的壹種歸納,並非唯壹的模式,實際上很多名詩並不是按這個格式寫的。魯迅的《自題小像》就在格式上極富獨創性,全詩四句,壹、三句寫家事,抒私情,純系婚姻之情事,個人之情事,二、四句寫國事,抒民族情,感時憂國之情,舍身報國之情,屬於壹種公***道德情懷。兩者既非壹般的承接和轉折,也不是簡單的並列和排比,而是由小而大,由此及彼,家國相對,大小相襯,即由個人到民族,由家事到國事,構成壹種交替承接推進的格式,尾句達到高潮,將個人獻給祖國,二者合成壹個完整的抒情結構。在這個結構裏,暗寫家事,明寫國事,前者完全用典,含意隱晦,後者雖也用典,但意思比較明顯,最後直抒胸臆,發出宏大誓願。兩者似斷實連,矛盾統壹,大幅度跳躍,“語不接而意接”,具有極大的情感容量和審美張力。中外典故作為隱喻的密集使用,使詩的語言極富彈性和密度,為詩意的跳躍鋪設了基石,也增加了閱讀的難度。
但還有壹個困難需要克服,就是壹三句和二四句的內在聯系。這個問題可以從倫理學和心理學兩個層面解決。在倫理學層面,《自題小像》正是發揚了儒家文化精神,切合家國壹體的倫理系統,表現出修齊治平的價值取向和以天下為己任的人格理想。在家盡孝,為國盡忠,是儒家政治倫理的兩條基本原則,而當所謂“忠孝不能兩全”時,必以孝服從忠,把國家民族的利益擺在第壹位,這是歷代真儒家知識分子的人生選擇和實現自我完善的道德目標。霍去病的“匈奴不滅,無以家為”,因此成為流傳千古的道德箴言。魯迅當時處在家事國事兩不順的雙重矛盾中,既懷孝母之心,又抱救國之誌。詩的二者交替推進、形似跳躍的結構,反映了作者的道德思考與情感,十分合邏輯地循儒家倫理體系,由私而公,由家而國,即由生命個體推及民族整體,在欲兼顧二者而不可得的情勢下,毅然作出血薦軒轅的最終抉擇。
不過,儒家倫理還不能圓滿地解釋這首詩的內部心理結構,這需要借助心理學。運用近代審美心理學中的聯想理論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中的升華理論,可以分別從表層和深層探求作者的心理。就表層說,《自題小像》從婚姻家庭之事想到國家民族之事,尤其是從第壹句到第二句,是因兩者同樣多難引起的接近和類似聯想。而在心理的深層,魯迅因不滿包辦婚姻,厭惡小腳女人,到決心獻身民族解放的革命事業,乃是生命本能即生命力的偉大升華。後來魯迅翻譯廚川白村的《苦悶的象征》,介紹其主旨:“生命力受了壓抑而生的苦悶懊惱乃是文藝的根柢,而其表現法乃是廣義的象征主義。”又說:“作者據伯格森壹流的哲學,以進行不息的生命力為人類生活的根本,又從弗羅特壹流的科學,尋出生命力的根柢來,即用以解釋文藝,——尤其是文學。”並對其“獨到的見地和深切的會心”表示贊賞。16廚川白村用以解釋文藝的,就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中生命力升華的理論。這壹理論不僅能夠圓滿地解釋《自題小像》的深層結構,而且可以用來解釋魯迅全部文學創作的心理動因。魯迅本人也是壹直認同並善於運用這些理論的。而把這些理論用於本文的對象和目的,就不能不得出這樣的結論:魯迅母親包辦婚姻和朱安醜陋的小腳帶給魯迅的痛苦不幸,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自題小像》這首偉大的詩篇,也在壹定意義上玉成了魯迅這位中國新文化的巨人。壹幕歷史的悲喜劇就是這樣演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