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深入,不踏實。 作為壹名執法人員,不論有多少理由,都應端正執法辦案的態度、嚴格執法辦案的程序,全面準確地掌握案件情況,確保事實無誤、程序無誤;對同事提出的疑問,更應認真核實、查對。同時,更是要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切忌工作上的隨意性。有壹句法的格言說到“魔鬼出於細節”。
2、事發後,不能心平氣和地面對錯誤,有逃避的心理。壹開始,就想著把很多問題推給別人,而不能立刻想著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為什麽不能心平氣和呢,因為是“齷齪的面子”在作怪:覺得自己讀了那麽多年書,起碼也是個正宗本科學歷,心理上建立了壹種“本科生是不允許犯錯誤的”的觀念,壹旦犯錯誤就是對自己的否定,本科生這張招牌掛起來就不那麽光彩了。因此,壹開始,還不能接受領導的“棒喝”法門,把問題東推西推,想牽強附會到別人身上,還強裝出壹副“此事與己無幹”的樣子,對事情展開壹番“與己無幹”的耍賴分析!每每想起當時的嘴臉,心中甚是羞愧。
通過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讀書學習、做人、做事的態度,感悟到:
1、“壹個人壹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專註,做事也要專註。做事不專心,壹定無法把事情做得圓滿,無法清楚地掌握細節。學習就在做人、做事的點點滴滴中。經典絕不是在書本裏,而是在做人、做事的點滴中。“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讀了那麽多的書,假如不融會貫通,不與生活結合,就很難有喜悅,就是古人所講的「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
2、“學習最重要的境界是體悟。如果學習中不能體悟,那只是“記問之學”,就好像人吃了東西沒有消化,對身體當然就沒有幫助,甚至還有害處。”最近,聽到壹個講座,講座裏舉了壹個例子,說某人畢業於某個研究所,有壹天,母親叫他處理點家事,他做完以後,母親檢查後覺得他做得不是很好,就說:“兒子,妳怎麽連這點小事也做不好 妳怎麽這麽笨。”那人聽後,馬上臉孔變得非常兇惡,然後接著母親說了壹句話:“我都念到研究所了,妳還罵我笨!研究所給了他什麽 有沒有給他人生的智慧,待人、處世、接物的智慧 只是給了他傲慢,給了他不受教。這點小事沒辦好,恰恰是學習的機會,但他並沒有把握這個機會,反而對母親的指責和批評很不能接受。事物都有壹體兩面,不往好處發展,就會自然地向壞處發展聽完講座,再想想自己,也甚是慚愧!
總之,我的行為給單位帶來了不好的影響,做出這樣的行為,我的心情非常沈重和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