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壹個側面看五四思想的多面性。
張春天
在中國現代思想史和文學史上,“娜拉”是壹個不可回避的存在。本文圍繞現實中的幾起“娜拉”事件,論述了知識分子對婦女解放問題的態度和看法。在言說和討論女性問題的公共空間中,表達“新女性”的理想創造。並揭示了知識群體的差異和啟蒙運動的內在裂縫。
1965438+2008年6月《新青年》第4卷第6期《易蔔生》,用胡適的話說就是“大張旗鼓地把易蔔生介紹到中國”。所謂“吹噓”,不僅僅是指易蔔生的幾部戲劇同時被翻譯成中文出版,在這本大眾化的著名雜誌上首次介紹壹位外國作家,還指利用精心設計的“專刊”形式進行推廣普及。更重要的是,這種譯介具有經典化易蔔生的功能,確立了易蔔生作為重要的思想、文化和文學資源的地位。娜拉關門的“砰”壹聲,易蔔生主義中“拯救自己”的號召,極大地震撼了當時中國的知識青年。努力成為“娜拉”已經成為壹種時尚。有很多娜拉式的新女性是“不合適的娃娃”,“爭取獨立人格”。他們以實際行動反抗家庭,挑戰封建婚姻制度,追求自立。現實中的幾起“娜拉”事件,直接將女性解放問題推到了輿論的中心。然而,知識分子的不壹致反應也暴露了五四思想的多面性。
“李超事件”是最突出的壹個。1965438+2009年8月,北京民族女子師範學校廣西籍女學生李超因病去世。李超的父母早逝。她覺得“在老家生活沒有意義”,同時為了避免高壓婚姻,“氣得要出去讀書”。先去了廣州,然後來了北京,進了國立高等女子師範學校。但是她的家人反對這個選擇,切斷了她的經濟來源。“他身體不壯,事事不能如願,所以容易生病。”最終,他死於貧窮和疾病,年僅24歲。她哥哥連問都沒問,認為李超“死有余辜”[1](第二卷,P582-591)。
當時這件事受到了知識界的極大關註。165438+10月19日至26日,《北京晨報》刊登“李超女士追悼大會通知”進行宣傳。165438+10月30日,北京學術界在女子師範大學為李超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參加者“約* * *千余男女”,“會場空間不大,獻詩對聯三百余冊”。蔡元培、胡適、陳獨秀、蔣夢麟、李大釗五位特邀演講嘉賓,“悉數如約而至,個個精辟,全場感動,滿含悲涼。他們都感嘆舊家庭的殘酷,並對苦苦掙紮的年輕女性表示同情。”梁漱溟、黃日奎、羅嘉倫、張、孫女士、陶旋女士也分別致辭。[2]因此,“這次集會是為了紀念李超。其實也可以稱之為女性問題演講大會。”
會上分發了胡適寫的《李超傳》,在早報上連載了三天。胡適說,看了李超死後朋友們整理的信,“覺得壹個不知名的短命女子的生平事跡,很有詳傳的價值。不僅他個人的野心能讓人憐憫和敬佩,他遇到的所有困難都能引起全國的關註和討論。”[4](P12-25)《李超傳》詳細描述了李超求學和被困的過程。最後,從李超的命運中提出了四個問題:“族長專制”、“女子教育”、“婦女繼承財產的權利”和“生女兒不是繼承人”。胡適繼續他對宗法制度的批判,指出了婦女解放所面臨的兩個現實困難——婦女教育和財產繼承權。李超想去廣州讀書,但她哥哥認為鄰家女子“沒有出過遠門”,拒絕了。李超的父母沒有孩子,他的財產由他的養子繼承。作為女兒,李超沒有繼承權,經濟上無法獨立,甚至學習也受到限制。在胡適看來,李超的“人生經歷可以作為中國無數女性的寫照,作為中國家庭制度的研究資料,作為研究中國婦女問題的起點,作為中國女權主義史上的重要犧牲品”[1](P591)。
胡適寫《李超傳》討論婦女問題,不是偶然的心血來潮。易蔔生推出後,胡適多次就婦女解放問題發表講話。1918年9月,他在北京女子師範學院發表演講,繼續發揮易蔔生學說中展示個性的意圖,列舉了美國婦女享受教育、從事社會事業和參與政治活動的情況,贊揚了她們的人生觀和“自力更生”的精神。在對待女性“貞操”的問題上,胡適故意提到“娜拉”:
壹般人所謂的“貞操”,大概就是指周作人先生所說的“忠貞”,我所說的“真理”,周先生所說的“壹夫壹妻制”。但人格的概念有時並不僅限於此。王先生多次用易蔔生的《娜拉》作為例子。也就是說,在這部戲裏,郝二毛對於娜拉來說,並沒有違背“貞操”的道德。娜拉離家出走,不是為了貞潔,而是為了人格。這說明人格的問題超出了貞操的問題。[5]
胡適以娜拉為例,證明人格的概念是“超出壹般人心中‘貞操’概念的範圍”。
談及“貞操”和更廣泛的婦女解放問題,胡適仍然註重平等和自強。1919上海《每周評論》雜誌向胡適投稿,主題為“婦女解放從哪裏開始?”胡適回答:“婦女解放要從婦女解放開始,別無他法。”首先是女子教育的解放。“無論中學還是大學,男女同校,讓他們有同樣的準備,有同樣的生活。”他還建議大學禁女[1](卷11)。1922年,他在安慶演講,仍然把“自力更生”和“獨立精神”標為婦女解放的本質[6]。
五四時期,胡適曾指出“現在的人愛講‘解放與改造’”,“解放不是整個制度的解放”,“解放是這種制度的解放,這種思想的解放,這種人的解放,這是壹點壹點的”[7]。在婦女解放問題上,他顯然持這樣的態度。他認為女權主義的目標只有通過解決女性貞操、教育等具體問題才能實現,空談“主義”解決不了這些問題。他壹直關註女性的個體意識。只要這種意識被喚醒,只要有娜拉那樣的“出走”動作,各種女性“問題”總會“壹點壹點演變”
蔡元培在李超追悼會上的講話中說,他同意胡適在《李超傳》中所說的壹切,但他“偏愛女性”。“但我想和李女士處於同樣的境地。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不僅是女人,男人也是,這樣的悲劇情況很多。”蔡元培提出了三個解決方案:“第壹個是解決經濟問題”。“如果改變現在的經濟組織,實行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則,還有像李女士這樣好學的人,還有什麽障礙?”“二是退壹步,解決教育問題”,主要是改革教育體制。“任何受過中等以上教育的人都可以隨意聽,不花錢。那麽凡是像李女士這樣好學的人要求學習,有什麽障礙呢?”“第三步,退壹步,單獨解決教育問題”,即建立壹定的教育基金,用利息幫助沒錢的學生[8]。關於婦女問題,蔡元培重點論述了教育制度的改革。“壹退再退”的三個方案,證明他也傾向於“壹點壹點地改造問題”。
然而,陳獨秀關註的是不同的。陳獨秀在演講中把李超悲劇的根本原因歸結為社會制度的迫害:“李超女士的死是社會制度所逼。.....社會制度,老人總是壓迫年輕人,男人總是壓迫女人,強者總是壓迫弱者。李女士遭遇不幸,為此而死。與此同時,湖南的趙女士也死了。”[9]然後,他回顧了歷史上婚姻制度和私有財產制度之間的關系。正是在私有制下,女性成為男性的囚徒,失去了財產繼承權和人格自主權。所以,“今天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不是男女對抗的問題,而是男女合作的問題。”* * *共同努力,鏟除這個惡根,破除這樣的惡習,比如李女士的悲劇,我們就再也見不到了。"
壹個多月後,陳獨秀在《新青年》上發表了《男性制度與繼承制度》,對他的發言進行了更細致的發揮。他分析了事件背後的社會因素:
李女士的哥哥殘忍無情。但我不認為這完全是他的錯。我對社會制度有兩個疑問:(1)如果廢除繼承制度,除直系子女成年教育費用外,遺產全部歸公,那麽李女士會不會死於經濟壓迫?(2)如果男性制度不是用來制定法律習俗的基本標準,李燦女士當然繼承遺產。那麽,她會死於經濟壓迫嗎?李女士的死,我們可以說:不是個人問題,是社會問題,是重大的社會問題。[10](《隨想·83男制與繼承制》)
陳獨秀認為,婦女解放需要在解決不平等的社會制度的過程中實現。與胡適強調倫理創新相比,陳獨秀強調社會制度(尤其是法律和經濟制度)的變革。他批評“壹個壹個解決問題”的思想:“不能零敲碎打地討論婦女問題,如教育、職業和交流,社會主義是唯壹的政策。”陳獨秀認為“社會主義不僅能解決婦女問題,而且能解決壹切問題”[11](p 104-106)。而且,與胡適對“解放大壹統體制”的保留不同,陳獨秀始終堅持“解放”的積極價值:
解放是壓制底層的對立面,也是自由底層的別名。近代史完全是解放的歷史。人們對待君主貴族,奴隸對待主人,勞動者對待資本家,女人對待男人,新思想對待舊思想。新宗教壹方面還在壓制舊宗教,另壹方面又要求自由解放。[10](《隨想錄·83解放》)
李大釗也在李超的追悼會上發表了講話。他的講話沒有在報紙上發表,所以沒有辦法知道他那天說了什麽。但是,從李大釗在五四前後發表的壹系列關於婦女解放的文章中,我們仍然可以把握他的觀點和傾向。李大釗將婦女解放的要求視為現代民主精神的壹部分:“婦女解放與民主密切相關。有了婦女解放,才能實現真正的民主。沒有婦女解放的民主絕對不是真正的民主。如果我們想要真正的民主,我們必須要求婦女解放。”[12]他指出,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首先開展婦女解放運動”,普及“婦女和平與美的精神”,可以進壹步推動中國社會從專制社會向民主社會的轉變。
在《二戰後的婦女問題》中,李大釗對現代民主精神的解釋是,“即使壹個組織中的每壹個人,不分種族、屬性、階級、地域,都有平等的政治、社會、經濟、教育機會,發展個性,享受權利”。李大釗在婦女解放中明確引入了階級的維度:“女權運動仍然帶有階級的性質。”他分析了英國女性贏得選舉權後的政治訴求,但“這是與中產階級女性最直接相關的問題,與那些沒有財產、沒有學歷的工人階級女性無關。”“中產階級女性的權利不能說是所有女性的解放”。只有“無產階級婦女”也解放了,那就是全體婦女的解放。他自己對女性問題的“激進解決方案”是:“壹方面,要結合所有女性的力量,打破男人獨斷專行的社會制度;壹方面,我們必須同全世界的無產階級婦女合作,打破無產階級(包括男女)的專制的社會制度。”[13]也就是說,階級關系的調整是解決婦女問題的關鍵。李大釗的認識鮮明地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影響——馬克思主義堅持認為女性對男性的物質依賴是社會關系中性別不平等的根源;也源於他對革命後蘇俄經驗的強調。
梁漱溟反對陳獨秀的說法。他認為陳獨秀忽視了激發女性的自我意識:“我們有必要保存自己的占有。除了這種消極,我們還能有積極的方式嗎?”.....對自由的需求不是計算自由的優點和便宜的需求。我要求是因為我沒有安全感。希望大家的奮鬥不是來自前者而是來自後者。“不是‘知識’,而是‘欲望和情感’才是行動的根本動力。所以要讓女人先感受到自己的問題,方法就是“培養情緒”。”“情感是占有欲的對手。如果妳能豐富自己的情感,那麽占有欲就會到處泛濫。“陳獨秀的‘拯救人類占有’只是壹種消極的方式,而‘培養和發揮情感’才是‘積極的方式’[15]。梁漱溟在追悼會上也談到了這壹情況,表明女性對自身問題的意識尤為必要:
所有在場的人都是男人,大多數女人來自我們學校...北京的女人不是來看李女士的,而是穿著花裏胡哨的衣服上街。很多女性不要求婦女解放。這都是麻木。麻木是站在情感的對立面。有了迫切的要求,自然會想辦法解決。[15]
隨後發言的校友孫並不完全同意梁漱溟的觀點。她指出:“感情發生的時候,壹定要非常清楚壹件事情的真相,然後才能發生。我們說社會不好,首先要知道社會制度是什麽,然後才能明辨是非。”判斷對錯的能力取決於教育。壹個人如果沒有受過教育,就是沒有知識,判斷力不足。有教育才有自覺的發生:“所以我們要求男女平等,首先要要求教育平等。女人要想活躍在社會上,首先要有這個能力和知識。”【16】否則,解放永遠停留在少數人的口號階段。蔣夢麟的講話強調,追悼會是“壹次鬥爭精神的追悼會”。他稱贊李超“用自己的生命為鬥爭做出犧牲;戰死沙場,死得光榮”;而“壹般的富婆,穿著紅綠,在車裏炫耀,她們把人生當遊戲”,失去了人生的本來意義[16](蔣夢麟先生演講)。
在紀念李超的講話中,許多人提到“湖南的趙女士”,指的是湖南長沙的年輕女子趙武珍。1919 165438+10月14她為了反抗父母包辦婚姻,結婚當天自殺【17】。第二天,長沙《大公報》以《新娘自盡的悲劇》為題進行了報道,並在《隨筆錄》專欄評論,感慨“唉,舊式婚姻是悲劇。在文明進化的20世紀,妳怎麽能允許自己獨善其身,毒害社會?”。隨後幾天連續報道,引發各界大討論。壹個月之內,毛澤東在長沙《大公報》上發表了9篇評論文章,從“趙無極事件”中探討婦女解放問題,並從多方面鼓勵年輕人改革婚姻制度的弊端。毛澤東分析了迫使趙武珍死亡的環境——有壹張被她母親的家庭、丈夫的家庭和社會包圍的“三面鐵網”。“簡而言之,這些三面鐵網根植於社會...這可能會殺死和錢女士、孫女士和李女士。毛澤東發現“這壹事件的背後是婚姻制度的腐敗和社會制度的黑暗”,於是不得不高呼“社會上的壹切罪惡”。在他看來,婚姻制度從根本上是由經濟決定的:“(近代以前)我不知道愛情神聖的道理。男女之間,愛情只是附屬的,中心的,還是在經濟裏,經濟是資本主義主導的。”毛澤東的論述顯示了將婦女解放與經濟體制改革聯系起來的思想傾向。
面對包辦婚姻,趙武珍自殺,而長沙另壹名女青年李心舒選擇離家出走。1920年春,李心樹毅然離開,去北京勤工儉學。她在報紙上公開發表聲明:“我決心尊重我的個人人格,積極與環境鬥爭,向光明的生活進軍。”[19]李心樹的行動給了年輕人前所未有的鼓勵:
現在李心樹女士走了,她有著不屈不撓的精神和奮鬥的人生,壹起打破家庭習慣和著名宗教的藩籬。她對新思想的理解透徹,她的人生觀,她的積極做法,她的實踐勇氣,她的影響,能給他們在舊社會的各種覺悟;《新青年》可以給我們上壹堂很好的課,比趙女士發生的事情更重要、更有雄心、也更實際。[20]
李心樹的離去,不亞於現實中娜拉離去的翻版。事實上,她確實受到了易蔔生和諾拉的影響。在給胡適的壹封信中,她談到了離家出走的原因:“第壹,父母想強迫我跟隨別人。其次,自從看了五卷《新青年》雜誌,我對自己所處的環境並不滿意。這都是去年秋天的事了。後來因為婚期臨近,我逃不掉,只好采取最好的方案,只身冒險去了北京。”[21](P82)由此可見,“娜拉”對當時女性的啟示。李心樹到了北京後,經李金輝介紹,找到了胡適。胡適給了她壹些經濟資助,讓她先治療眼疾再準備上學,用實際行動表明了對逃離娜拉的支持。
李超之死、趙無極自殺、李心書出走與娜拉在中國的傳播是同步的。知識分子在這些社會現實中對“娜拉”事件反應迅速。在“反對舊道德,提倡新道德”上,他們可謂合作無間。屢屢發生的“娜拉”事件和知識分子的反應,不僅促進了婦女解放觀念的深入人心,也凸顯了中國婦女解放的特殊性和艱巨性。通過他們對“娜拉”事件的發言,知識分子創造了壹個公共空間來發言和討論婦女問題;在婦女解放的話語實踐中,她們參與了理想“新女性”的塑造。更重要的是,女性解放的話語與啟蒙的訴求聯系在壹起,它代表了知識分子心中的現代文化想象和身份認同。知識分子關於婦女解放的論述,體現了他們對轉型期中國社會應如何改造或“中國如何現代化”的思考。在交響樂和噪音的多重聲音中,知識群體的差異和啟蒙運動的內部裂痕逐漸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