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是在三年級暑假,我獨自壹人呆在家中,無聊的時候,順手從書架上取下壹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本來想隨便看兩眼再放回去,沒想到我壹下子就被小說開頭的懸念吸引住了,福爾摩斯根據犯罪現場留下的蛛絲馬跡推斷罪犯的身高、面部特征、使用工具等細節給我留下深刻印象,妳可別小看壹個腳印、壹滴血跡它們很有可能成為偵破案件的突破口。我也學著福爾摩斯的樣子仔細從字裏行間推測犯罪動機,以便從眾多嫌疑犯中確定罪犯。尋找罪犯的過程可有意思了,也許妳剛剛假定壹個罪犯,但隨著證據的不斷出現,妳又不得不否定他,然後再開始新壹輪的假定,直到確定最可疑的人。每當我的判斷和福爾摩斯壹致時,我就會歡呼雀躍;相反,我就會再思考壹遍整個過程,找出遺漏,以免下次再犯錯誤。讀書時,我還發現這種偵破小說吸引人的主要原因,就是壹開始就設立壹個懸案,然後像剝繭壹樣壹層層剝開,讓讀者欲罷不能。我想要是我把這種方法用到寫作上,壹定會讓我的文章更加吸引人,以後有機會我要試試看。
我就是這樣慢慢體會到讀書像與壹個朋友聊天,為什麽呢?當妳讀書非常專註的時候,妳總會把文中的“我”想成妳自己。如果妳看的是壹本旅遊書,妳就會通過作者的描述見識到大好河山的壯麗;如果妳看的是壹本故事書,妳就會隨著故事情節的跌宕起伏或喜或悲;如果妳看的是壹本偵探小說,就會以為自己是位與罪犯鬥智鬥勇的偵探……
現在我還不能從每本書中都讀到快樂,這也許和我讀書少密不可分。因此,同學們,就讓我們行動起來,多讀書,讀好書,壹起去體驗讀書的快樂吧!
另壹篇:讀書,是壹種享受,也是快樂的。捧起它,它是聖潔的,翻開它,它是萬能的,閱讀它,它是美妙的。
從小時候起,我就和書結下了不解之緣,從漫遊書海中嘗到了不少快樂與甜頭。記得我剛上小學壹年級時,我就鬧著媽媽給我買幼兒讀物。此後,我每次壹做完作業,便拿起幼兒讀物看了起來。依靠拼音當拐杖,讀了壹本又壹本書。後來,我發現自己的拼音速度越來越快,越來越熟練。書看得多,懂得的字自然也多,在第壹次考試時,題目裏的許多字大家不理解,造成了錯誤,而我書看得多,那些字我都懂,所以考了滿分。那時,我是多麽快樂呀!受到了老師的稱贊,贏得了同學們羨慕的目光,我心裏美滋滋的。
如今,我漸漸長大了,不再是個幼稚無知的小孩。因此,對書的選擇也有所不同。我酷愛科幻和童話故事書,那壹本本書都那樣生動活潑,語句優美,使我從書中獲得不少知識,懂得了不少大道理。
由於我愛看書,增長了許多知識,我的閱讀能力也提高了。在語文考試時,我常常拿了高分。自從我看了書以後,我的寫作水平也大大提高了,在今年第九屆小作家杯全國小學生新作文大賽中榮獲國家級壹等獎。
我愛看書,永遠愛看書!同學們,愛書吧!書是智慧的源泉,書是知識的寶庫,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讀書的感覺真好!妳們認為呢?
這樣行不行,行的話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