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1062年7月3日),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包拯清正廉明,剛正不阿,獨立權貴,公正睿智,敢於為民申冤。所以他被稱為“包青天”、“包公”,京城有“達不到聯合,閻羅保老”的說法。
後人奉他為神,認為他是魁星轉世?因為它的黑臉形象,它也被稱為“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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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的公正辦案故事。
宋仁宗嘉慶四年(1059),首都開封發生壹起房屋權屬糾紛。當時,首都有壹個叫劉寶恒的富商開了壹家酒廠,但經營不善,欠了政府壹百多萬美元的酒母。第三師多次派監事督促劉寶恒還債。劉寶恒自然不敢和政府較勁,只好變賣家產還債。
劉寶恒的房子很豪華。三秘張(主管國家財政)在劉寶恒拍賣房產時,以較低的價格買下了自己的房子。這壹事件發生後不久,地面又恢復了生機。劉寶恒的姑姑向凱豐投訴,稱劉寶恒不是劉的後代,是流氓,無權出賣劉的祖業。
開封派人調查後,發現劉寶恒大媽所說屬實。結果,當初買劉寶恒房子的第三家公司張,成了風口浪尖上的人物,嫌疑很大。
當時包拯被任命為欽差大臣,當即上書彈劾張,指責他身為三司使,卻趁人之危,低價買下所轄之宅富民,無恥至極,著實令人震驚。這樣壹個小人,朝廷不可能委以重任,把他帶上高位。張就這樣被降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