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應按有關規定攜帶文具。考試用文具的範圍和標準為:2B繪圖鉛筆、HB繪圖鉛筆、0.5mm中性黑色墨水筆(可更換筆芯)、壹套帶量角器和三角板的測試尺、圓規、橡皮、透明墊。
規定範圍以外的文具禁止帶入考場。考試文具必須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包裝。
擴展數據:
高考中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有:
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各種設備,如手機、對講機、無線耳機等無線收發設備;電子存儲記憶記錄和回放設備;掃描設備;手表等計時工具;修正液、修正帶等文具;
帶有金屬物件的衣物(帶有金屬掛鉤和鋼圈的女童內衣)、鞋帽(帶有金屬的鞋帶、孔眼、鞋底和裝飾物)、腰帶、褲鉤和紐扣;項鏈、耳環、發夾、手鐲、戒指、鑰匙、硬幣、磁卡(飯卡、房卡、公交卡、銀行卡等。)等鐵磁物品;各種食物和飲料等。
考生壹定要避免攜帶上述類別的物品參加考試,以免影響錄取。?
對於特殊物品(如助聽器、胰島素註射泵、植入體內的金屬材料、心臟起搏器、輪椅、拐杖等。)考生因身體原因需要帶入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高考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區對其進行錄取審核確認。?
參考資料:
開封市人民政府——“無聲入場”高考,不要帶違禁物品。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教育部-如果妳把這些東西帶進考場,新的高考規定將取消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