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文體,不像是《論語》那樣的語錄集,也不像壹般意義上的“文章”。全書約五千字,是由壹些簡短精賅的哲理格言組成。各章節大致有壹定的中心或連貫性,但結構並不嚴密,前後常見重復。各章的先後順序也不能準確地確定。《老子》中的語言沒有太多的修飾,但所包涵的道理玄奧而深刻,需要反復的體會。牽涉個人立身處世的準則。
《老子》又稱為《道德經》,是因為由“道”、“德”兩部分的論述組成的。道的部分是老子關於道的論述。德的部分是老子關於仁義、禮信的論述。
壹、老子對道、德的理解。
1、老子把天地萬物之生的總原理稱為“道”,而且老子認為道的作用,是沒有意誌的,是自然如此的。萬物之所以成為萬物的原因就在於道。《老子》第壹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僥。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這是老子對“道”的壹個總的理解。
在老子看來,“道”是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恍恍惚惚的東西。道,無形無狀,是宇宙唯壹的存在,“先天地生”,為“萬物之始”,是壹個終極實在,是萬物的根源。並且在本質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說的,不能以任何對象來限定它,我們也很難將其特性用語言表達出來。而老子對“道”的稱謂也有很多,包括“無”、“樸”、“壹”等。道是壹種無限的、無終止的狀態,是壹切事物產生的源泉。“道”不是靜止不變的,而是處在永遠不停息的,流轉與變遷的過程中。“道”還可以視作陰陽、剛柔等兩相對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轉化。
在“有”、“無”這兩個概念上,老子認為無是對於具體事務的有而言的,所以無並不是零或什麽都沒有的意思。“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老子對於道“無”的外表的形容。
2、道為天地萬物所以生的總原理,不是指具體的事物而言的,而“德”為具體事物生的原理。
在老子看來,德是道寓於具體事物的表現,也就是說德是物體從道那裏得到,而可以成為事物的原理。“道生之,德畜之”,這句是老子對於道與德之間的關系的論述。在老子看來,物體的具體表現是“形”,而物體之所以可以成為物體本身,是道德兩者作用的結果,也是自然作用的結果。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變化的看法。
老子認為,事物的變化規律可以用“常”。“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稱為“常道”。而從常道內除的“德”,可以稱為“常德”。而稱道為“無”,就又可以稱“常無”;稱道為“有”,又可以稱為“常有”。老子認為“知常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來規範日常的行為,不輕易為自己謀私利,就可以稱為公了。“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則又可以稱之為“襲明”,或“習常”。而如果我們不知道宇宙間事物變化的規律,而違背規律,任意而為,是不利於事物的正常發展。
而事物的變化有壹個很大的特點,即當壹個事物的發展如果達到了極點,則必然會向事物的相反方向發展。老子稱為“反”或“復”。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和“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這樣的論述。
三、老子在為人處事的做法上的觀點。
因為壹個事物的發展至極點,必然會向其反面發展變化。所以要能維持它的發展而不至於變為它的反面,就必然要先了解它的反面,在發展過程中不讓其到達極點。有人說老子的哲學是強人的哲學,他教導強者要收斂光芒,以弱居之。這是老子正反兩面會互相轉換的理論的運用。如三十六章雲:“將欲翕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自居於弱勢、靜態而保持壹種彈性,促使敵對壹方向膨脹、誇張發展以至成為脆弱,即產生盛衰的對轉,這確實是看得很深。
老子強調“不盈”、“不爭”、“致虛極,守靜篤”,“柔弱勝剛強”。老子的這壹原則叫做“無為而無不為”,即不特意去作某些事情,依事物的自然性,順其自然地去做。老子主張“為學日益,為道日損”。就是說,學習知識要積累,要用加法,步步肯定;而把握或悟“道”,則要用減法,步步否定。老子認為,真正的智慧,必須從否定入手,層層除去表面的偏見、執著、錯誤,穿透到玄奧的深層去。也就是說,面對現象,要視之為表相;得到真理,要視之為相對真理;再進而層層追尋真理之內在本質。
四、老子對仁義、禮的見解。
不同於儒家學派的觀點。《老子》十八章說:“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意思是說:大“道”被廢棄之後,才有所謂“仁義”。出現了聰明智慧,才有嚴重的虛偽。家庭陷於糾紛,才有所謂孝慈。國家陷於昏亂,才有所謂忠臣。《老子》三十八章說:“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但不是說老子視就反禮,因為禮有形式與內容兩個層次,老子所反對的是禮的形式,即反對形式復雜的禮儀條規。
在老子看來,我們所講的仁義和倫常,都是因為“道”喪失的結果。而且只有在大道荒廢、國家混亂和家庭不和的時代,仁義禮法才會成為社會的需要。所以老子認為應該廢止文明和仁義,從小康社會回到“大道之行也”的“公天下”時代,即沒有邪惡,不需要道德規範制約人們行為的,真正充滿道德、仁義、孝慈、信義的小國寡民時代。小國寡民的社會是老子的理想社會模式,在這個社會中人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五、老子的政治及社會哲學
《老子》的中心,是闡述自然無為的政治哲學。在政治方面,《老子》主張“虛靜無為”,即反對以人為的手段,包括種種文化禮儀來幹涉社會生活,尊重生活的“自然”狀態;關於人生態度,《老子》也主虛靜、退讓、柔弱,但這並不像後人所理解的那樣消極,因為《老子》所推重的“陰柔”,實是壹種長久之道和致勝之道。
因為物極必反的規律,所以在社會政治制度上,如果太過於強調某壹反面,會產生相反的效果。“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法令滋彰,盜賊多有”。所以老子所主張的政治哲學和行事方式的核心是“無為”。即註重於取消壹切導致混亂的源泉。以無為為之,以不治治之。“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在老子看來,“無為”是聖人“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則。老子提倡“無為”,其形上依據是“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其現實政治理由是“我無為而民自化”、“為無為,則無不治”。無為是針對有為而發的。老子認為,“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無為”也指感物而動,遇事而為,事先沒有設想要做什麽事。
老子的“無為”,由於是針對“有為”而提出來的,因此容易被人理解成“無所作為”、“不為”,將無為視作政治上的無所作為、放任自流,這是從消極的方面去理解無為。“無為”,作為壹種政治原則和行為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因其自然”。而“因其自然”,指的就是順應事物的自然發展趨勢而采取相應的措施。而自然就是事物不假外力而自己如此的狀態。“因其自然”的“因”,是因循、沿襲的意思。因循的前提是要承認和肯定事物的自然發展趨勢。“因其自然”思想也反映了古代農民的普遍願望。在政治上,“因其自然”的主旨是希望帝王順應民心、不要剛愎自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老子對於人與自然的關系的論述。當然“因其自然”的思想也有消極的壹面,如果太過因順自發的行為沒有很好的規範管理,社會也會變得很混亂,缺乏秩序。
老子是道家學派的創始人,他的思想對後世的影響很大。他對“道”的論述體現了樸素的辯證法。在為人處世方面,“不盈”、“不爭”的思想,對激烈競爭的現代社會人們壓力緩解有壹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