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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壹個合格的責任督學

我做督學的幾點體會

王永維

《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確立了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的法律地位。教育督導制度是教育法規定的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之壹,教育督導在現代教育行政管理制度中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在實踐中不斷發展,成為我國教育事業中壹項重要的行政監督制度。“監督比信任更重要”,這是國際建築界的壹句名言,內涵很豐富,同樣適

用於教育督導。從我國實際看,第壹,教育督導是貫徹教育法律法規的保障。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性與實際工作的隨意性,往往導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必須靠行

政監督去保證教育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第二,它是落實教育戰略地位的保障。教育地位的特殊重要性與教育效益的相對滯後性往往導致教育的戰略地位在實際工作

中難以落實,必須靠教育督導去保證教育戰略地位的落實。第三,它是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的保障。教育規律的復雜性與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致教育行為違背教育規

律,這就要求用督導評估去引導教育行為。

1991年4月,中華人民***和國教育委員會頒布了《教育督導暫行規定》。1999年3月,北京市以市長令的形式頒布了《北京市教育督導規定》。以上兩個規

章,對督導的性質、任務、督導的範圍、對象等都做了明確的界定,特別是對督學的任職條件(都是5條)、職權、任免權限和程序辦理、履行職責應具備的條件及

接受正規的培訓等都做了明確的表述。

我國的教育督導事業,隨著教育督導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督導工作的日益加強,昔日督學那種“金牌子,空架子,老頭子,找碴子,少票子,沒位子”的難堪狀況正在

逐步改變,督學的職業將受到青睞,壹個新世紀督學的形象正在逐步架構起來。督導室是政府行使教育督導職能的專門機構;督學是執行教育督導公務的人員。現代

督學集行政、法律和學術三個權力於壹身,承擔著對教育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的職責,因此,也面臨著更高的要求和前所未有的挑戰。

怎樣做壹名合格的、與時俱進的督學?督學怎樣做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職責?我想要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說真話、講實情。下面談壹談我做督學的幾點不成熟體會。

壹、積極服務

要以“三個代表”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動力,以《督學行為準則》為指南,以實現“三個權威“(督導權威、教育權威、法律權威)目標為激勵,不斷增強自己的責

任感和使命感,時刻為教育事業著想,為學校著想,為孩子著想,為教師著想,建立起督學的專業倫理精神。這主要是指督學應具有的以敬業樂業、忠於職守、樂於

奉獻、清政廉潔、公正公平為根本的職業倫理意識和品質,它是督學重視教育督學活動所應遵循的職業規範和行為準則的生動體現。

首先,要有敬業精神。

目前,教育督導的機構設置屬性不明,教育督導的教育行政監督職能不強,缺少“尚方寶劍”,督學的待遇不高,編制不合理,而工作的強度、難度、辛苦度等問題

在壹定程度上客觀存在。所以,我們做督學的,要有不為名、不為利、高標準、嚴要求的思想境界。人是要有壹點精神寄托的,沒有精神寄托便是平庸,平庸便是

俗,俗是壹種心靈的炭疽熱。我們要以“有作為地位”的格言來勉勵自己,要堅信“黎明的曙光”已出現,只要我們任勞任怨、盡職盡力工作,全面提高自己的專業

素養,我們終會確立自己的壹席之地。

其次,要有服務意識。

當前督學界正在嘗試的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的標準是以計劃為導向,以進步為核心,以發展為根本的。因此,督學的角色需要轉變好,不能以“欽差大臣”自居,把

自己看成是專“挑刺”、“找茬兒”的“教育警察”,而要從壹個冷冰冰的評價打分者,變成熱情的吶喊加油者,做教育的“保健大夫”。教育督導的本質,不是為

了評價優劣,而是為了改進和發展。因此,督學要寬容學校的每壹個過失,期待學校的每壹點進步,贊許學校的每壹點成功。要把督導評估的過程看作是為被督導評

估者提供有效幫助的過程,幫助評估者深化對教育的認識和理解,在對所從事的教育工作進行深刻反思的基礎上,樹立正確的教育觀,理清發展思路,幫助被督導評

估者總結、提煉經驗,發現問題,並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督學還要有“為民請命”責任和勇氣,要把學校的困難、家長的呼聲、師生的疾苦放在心頭,在自己力所

能及的範圍內解決或反映。這樣才能贏得被督導評估者的信任和尊重。

第三,要有公正的態度。

教育督導的任務之壹就是教育評估,教育評估由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結合而成。事實判斷主要回答“是不是”,價值判斷主要回答“應該不應該”。前者不依賴於人

的意誌而存在;後者既依賴於事實,又依賴於主體的客觀願望,就是說事實判斷的科學性需要得到價值判斷的支撐。所以,教育評估要在較大的範圍內形成公認、壹

致的評估標準是有難度的,這不僅由於多元文化、多元價值觀的因素,而且價值判斷自身有著多樣的類型,如道德、審美、功利評價等。因此,在多元化的社會裏價

值標準也是多元的,公認壹致的標準也是相對的,我們的教育評估標準只能在壹定的時空內得到認同。由此,督學既要具有實事求是的作風,要在教育評估中努力做

到客觀公正,又要對在評估活動中出現的爭議、頂牛現象正確認識,和風細雨,平等協商,做到以理服人。壹要堅持正確的督導思想,做到激勵引領。在指導思想上

要著眼壹個目標——促發展,抓好壹個前提——轉變觀念,打好壹個基礎——推進素質教育成果,實現壹個突破——規範辦學行為。二要堅持評估標準,做到求真務

實。對於分歧,既要有原則,又要實事求是,針對不同學校的發展狀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略。態度上不能簡單粗暴,應該本著與人為善的出發點,循循善誘,設身

處地地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與他們***謀工作思路,研討發展大計,促進學校發展,求大同,存小異,以達到認識上的基本壹致。從而在教育評估的過程中打造我們

督學良好的形象,形成較高的社會聲譽。

二、理念上超越自我

督導理念支配著督學的督導行為,壹個有教育督導理念的督學應自覺地學習各種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論,在批判性吸收的基礎上,形成壹個又壹個正確的教育觀念,逐

步構建起全新且相對穩定的教育觀念群,從而不斷豐富和拓展自己的教育督導理念。在這樣的教育督導理念支撐下,督學能始終以創新精神去從事自己的事業。

首先,要深刻理解素質教育內涵。

素質教育是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是使學生全體發展、主動發展、終身發展和個性發展的教育。學校的教學必須著眼於完整的人的發展,教學的重要目的就是教會學

生學會學習,教學必須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機會,教學中要以問題引導教學的進程,衡量教學重要的壹條是理解的質,而不是信息的量。因此,在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

中,教師角色的內涵也發生了變化,教師要從壹個教育的實踐者轉變為教育的研究者,從壹個知識的傳授者轉變為知識的批判性分析者,從壹個課程實施者轉變為課

程的開發者,從壹個管理者轉變為引導者,從壹個教學行為模式化的執行者轉變為教學智慧的創造者。現代教育理論告訴我們:只有能促進個人發展的教師才是最優

秀的教師,只有促進個人發展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

其次,要有構建學習型組織的願景。

督學的學習型組織的影響不僅僅停留在理念層面,而且要及時滲透到具體的操行中,因為學習型組織具有這樣幾個基本特征:學習觀念——工作即學習,內在動力

——自我超越,學習基礎——系統思考,學習目標——***同願景,學習途徑——團體學習,所以構建學習型組織模式是實踐學習化社會、提升組織效能的重要前提和

基礎,更是督學不斷獲取知識、在組織內傳遞知識並創造出新知識,以增強組織自身實力,並產生效能,實現組織和督學個人目標的過程。因此,積極構建學習型組

織的環境平臺是十分必要的,督學也必須建立起對組織學習的良好態度,要切實設計好自己職業生涯的發展藍圖,制定好個人讀書計劃和課題研究計劃,使個人發展

有壹個清晰的目標和有效的載體。只有學習型督學才能與時代的脈搏壹起跳動,才能建立起督學自己的個人教育哲學,才能超越自我,擁有最前沿的教育觀念和教育

督導的理念。

其三,要有發展性教育的評價思想。

這種評價思想,是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發展起來的壹種關於教育評價的理念,是構建素質教育機制的壹種評價新模式。它有以下幾個特點:即在教育評價方向上,發

展性教育評價立足現代、回顧過去、面向未來,不僅註重評價對象的現實表現,更重視評價對象的未來發展,重在使評價對象增值;發展性教育評價以促進發展為目

的,是壹種依據目標、重視過程、及時反饋、促進發展的形成性評價;發展性教育評價重視提高評價對象的參與意識,發揮其積極性;發展性教育評價的評價對象為

發展主體,通過系統地收集評價信息和進行分析,對評價對象的教育活動進行價值判斷,實現評價者和評價對象協調發展目標的過程。所以,只有具有了發展性教育

評價思想,才真正是壹個與時俱進的督學。

其四,要有系統的思維方式。

無論是人類的群體還是個體,在認識能力上的重大突破都與思維方式的變革直接相關。當今變化、多元的時代要求人們的思維方式也要相應發生變化。多向思維、立

體思維、創新思維能使管理者更為深入全面地觀察問題,動態地思考問題,整體地認識問題,並不斷去進行批判性反思,進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最優途徑。作為督學,

理應學會新思維,學會系統思考。原來當我們面對復雜問題時,習慣於將其分割成可以處理的片段來思考,然後加以整合。這種先分割再組合的思想對許多復雜工作

是恰當的。然而分割卻使我們喪失了更深入觀察整體形成的要素,會誘導我們舍本逐末、避重就輕地處理問題。因為大部分事物復雜的動態性都處於緩慢漸變的過

程,不易察覺,即使察覺了,往往為時已晚,達到難以有效處理的境地。所以,督學壹定要有教育系統思考的思維模式,以便有效地處理在教育督導工作中所遇到的

各種形式的新問題。

三、專業上不斷提升

教育部《關於加強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努力建立“專職和兼職相結合、數量足督學隊伍”。可見,建立和加快督學專業化步伐已成為新世紀發展和

完善有中國特色的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的重要課題。那末,如何全面提升督學的專業素質呢?我認為,除了在機制上嚴格選拔,實行督學資格證書制度外,還應著力

提高督學以下幾個方面的專業能力:

第壹、善於學習、善於思考、善於創新的能力。

新時期的督學必須養成勤學多思的習慣,不僅要熟悉教育及其有關的法律、法規,做到掌握理解,融會貫通,力求成為教育的“律師”,而且還要熟悉教育方針、政

策,熟悉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各種文件,掌握的先進管理理論和經驗,又要懂得教育教學的理論和規律,精通和熟悉壹至二門的學科教學,並有真知灼見,成為學科

指導的“專家”。壹個督學的知識面如何,對於提高認識教育現象和分析解決教育問題的能力至關重要。因此督學的學習任務任重而道遠,要大力開展讀書活動,每

年要有計劃地泛讀壹定數量相關專業的書籍,有的放矢地精讀壹定數量教育專著;要經常舉行各種形式的個人讀書交流會,促進認識的提高、知識的內化和升華。隨

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過去那種按部就班封閉型的教育督導模式也顯然難以適應當今正在推進的素質教育要求,迫切需要督學具有開拓進取的意識,切實增強教育

督導創新的能力,以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第二、提高溝通與協調能力。

督學在履行自己崗位職務的過程中,要經常扮演上下級政府之間、政府職能部門之間、政府與學校之間、學校與學校之問、學校與社區家庭之間、教師與教師之問、

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協調者”角色。因此,督學要善於和各層面領導進行溝通互動,善於和教師進行溝通互動,善於和學生進行溝通互動,善於和家長進行溝通互

動,善於和社會進行溝通互動。這種溝通與協調的互動能力是壹個督學的關鍵能力,必須在實際工作中切實加以提高。

第三,提高監督、評估與指導能力。

督學要履行好崗位職務,做好教育督導工作,必須具備較強的督政督學能力。壹是提高依法監督的能力,即對教育機關和各級學校執行教育法規、政策、方針、任務

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的行政監督能力。二是提高評估能力,不僅要學習和掌握評估技術和方法,而且要學會選擇和運用教育評估技術和方法。這種能力對教育督導

的效度和信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三是提高指導能力。教育督導,不只在“督”,更重在”導”,因此,督學要充分利用專業特長,充當好教育行政機關的“智囊

團”與“思想庫”,充當好基層學校以及教師、學生的“專家”與“顧問”,切實發揮好教育督導引領的導向功能。

四、提高研究與反思的能力

具有科研的意識、知識與能力,是所有各行各業專業人員的***同特征。要提高督學的專業化水平,必須強調具有課題研究能力的要求。課題研究對督學專業素質的改

善有著本質的意義,也是壹個督學培養發展的最佳最快途徑。在教育督導的實際工作中,要求督學既要具有發現問題的能力,又要有善於把發現的問題轉化為研究課

題的能力,通過研究透過現象看本質,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和對策。督學的研究能力,也表現在對自己的督導工作和周圍發生的教育現象的反思上。因此,

反思也是督學專業發展所必備的能力。(作者為豐臺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處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