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拉曼卡學派所處的時期正是殖民主義開始的時代,西班牙是所有歐洲國家中唯壹有知識分子團體公開質疑征服的合法性、而非將其正當化的國家。
弗朗西斯科·維多利亞首先開始批評那些“不正當的頭銜”。他是第壹個敢於質疑亞歷山大六世所頒布的教皇詔書(被稱為“捐贈詔書”)中贈送的各種頭銜並不足以正當化占有新發現的土地的人。他否認了教皇的至上地位和權威(因為依據他的說法,教皇也缺乏現世的權力),也否認教皇有權宣稱轉換美洲原住民的宗教信仰。維多利亞認為美洲原住民不該被視為宗教的罪人或是在智慧上差人壹截,主張他們生來都是自由的人,也都有擁有財產的正當權利。而那些到達美洲的西班牙人並沒有資格強占他們的土地,也沒有資格宣稱自己是他們的主人。
維多利亞也研究依據教皇所贈與的頭銜宣稱占有新發現土地是否正當。他提出了八種正當占有土地的頭銜,第壹種、也是最重要的壹種是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往來,人們壹起組成了壹個***同的社會。Ius peregrinandi et degendi是每個人類在地球上四處旅行或進行貿易的權利,而無須受到來自特定領域的統治者或宗教的阻撓。對他而言,如果美洲的“印第安人”不被允許四處旅行,那麽他們就是受害的壹方,並且有權利進行自衛戰爭以保留自己的土地。
第二種占有新發現土地的合法頭銜也是來自於人權和正義戰爭的理論。印第安人有權拒絕改變宗教信仰,但他們不能阻撓西班牙人前來布道的權利,這種權利也類似於上述第壹種四處旅行的權利。然而,維多利亞註意到雖然這第二種權利可以被西班牙人用作為發動正義戰爭的理據,但是這樣的戰爭也不壹定是必要的,因為戰爭可能導致更多死亡和毀滅。
而其他占有新發現土地的情況包括了
當異教徒們強迫基督徒改信異教時。
當新土地聚集了壹定數量的基督徒,他們想要取得教皇認可時。
當為了要推翻壹個專制政府或傷害無辜生命(例如拿人命祭獻)的政府時
當夥伴或朋友被攻擊時—例如許多在新大陸與西班牙結盟、但被阿茲特克管轄的地區,這樣的情況也可能構成正義戰爭的理據,而征服而來的土地也可能以第壹個例子正當化。
當新土地的原住民缺乏基本的正義法律、政府、和農業技術時,雖然維多利亞本人對最後這壹個例子抱持保留態度。在這樣情況下,依據此例子而取得的土地所有權必須依據基督教的慈善精神加以使用,並且必須以照顧印第安人利益為優先。
這壹系列“正當”和“不正當”的土地取得理論並不被當時西班牙的統治者—查理五世皇帝所認可,因為這會導致西班牙喪失在新大陸的特權;查理五四因此直接駁回了這些神學家提出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