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關於平等和人民主權的理論鼓舞了後來的許多人民群眾的革命鬥爭。正如馬克思所說:“盧梭不斷避免向現存政權作任何即使是表面上的妥協”。
盧梭的平等思想和人民主權思想是他的學說中最為寶貴的內容。他研究了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指出了不平等的起源是在於私有制。在他看來,在自然的狀態下存在著壹種真實的平等,那時,即使人們在體質上有差別,其影響也幾乎等於零。由於人類學會了使用工具和火,發明了農業和冶金術,產生了私有制和財產的不平等,於是就有了統治和奴役,人們進入了互相掠奪的戰爭狀態。然後隨著法律對強者和弱者的確認,不平等就進入第二階段。到了暴君把壹切人都變成奴隸,確認了主人和奴隸的關系,不平等就進入第三階段。
他顯然了解:法律上的平等不等於事實上的平等,沒有壹定程度的平等,自由就等於壹句空話。他認為即使不能做到事實上的絕對平等,也應盡量縮小人們的事實上的不平等,以不使權力過大的人實行暴力,過分富裕的人為所欲為。他非常欣賞洛克的壹句格言:“在沒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會有不公正的”。他希望盡量縮小貧富之間的差距。他說:“要想使國家穩固,就應該使兩極盡可能地接近;既不許有豪富,也不許有赤貧。這兩個天然分不開的等級,對於公***幸福同樣是致命的;壹個會產生暴政的擁護者,而另壹個則會產生暴君。他們之間永遠在進行著壹場公***自由的交易:壹個購買自由,另壹個出賣自由。”關於不平等是怎樣產生的,盧梭有壹段名言:“自從壹個人需要另壹個人的幫助的時候起;自從人們覺察到了壹個人據有兩個人食糧的好處的時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現了、勞動就成為必要的了、廣大的森林就變成了須用人的血汗來灌溉的欣欣向榮的田野;不久便看到耐用和貧困伴隨著農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長。”在他看來,人類的壹切災禍都是私有財產的第壹後果,同時也是新產生的不平等的必然產物。按照這樣的邏輯,只要向前再跨出壹步,他就會得出消滅私有制以實現社會平等的結論。然而階級局限性使他無法跨出這壹步。因為對資本主義的經濟關系來說,“整個社會的第壹個法則就是:在人和人或物和物之間要有某種協定的平等”。因此他認為:財產權的確是所有公民權中最神聖的權利,它在某方面,甚至比自由還重要。這些都是近代資本主義經濟需要的反映。他主張防止財富分配的極端不平等的思想,也為後來有的資產階級思想家所接受,如征收財產累進稅、限制繼承權、國家幹預經濟等防止兩極分化的主張,都體現了人民的壹種願望;他的理想是“既沒有乞丐,也沒有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