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格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壹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者方可報考。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壹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學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招生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二、招生項目和招生計劃
1、招生項目:田徑
2、招生計劃:34人
說明:
(1)該招生計劃面向全國,不做分省計劃,如無合適人選,可減少招生計劃。
(2)擬報考我校的考生同時須具備所在省級招辦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資格。
三、專業項目測試標準
田徑運動員各項測試報名標準(僅供參考)
男子組
成績
女子組
成績
100米
10秒6
100米
12秒2
200米
21秒6
200米
25秒2
400米
49秒
400米
57秒
800米
1分53秒
800米
2分12秒
1500米
4分
1500米
4分30秒
5000米
15分
5000米
17分
10000米
32分
10000米
35分
110米欄(1.06)
14.6秒
100米欄(84)
14.4秒
400米欄
54秒5
400米欄
1分03秒
跳高
2.05米
跳高
1.70米
跳遠
7.20米
跳遠
5.70米
三級跳遠
15.50米
三級跳遠
13.00米
鉛球(7.26kg)
15.50米
鉛球(4kg)
14.00米
鐵餅(2kg)
47米
鐵餅(1kg)
45米
標槍(800g)
64米
標槍(600g)
47米
10000米競走
50分
10000米競走
55分
全能(六項)
待定
全能(四項)
待定
註:徑賽成績為手計時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1、網上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2008年12月5日-2009年3月1日)。凡符合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申請條件的申請者須上網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並通過網報系統打印報名表(其它格式無效)。
報名材料:
(1)填好的《北京林業大學2009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
(2)高水平運動員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及有關比賽或運動會的秩序冊、成績冊、成績證書等有關材料復印件。
申請者將以上材料在2009年3月8日(以當地郵戳為準)之前寄至:北京市海澱區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大學19信箱,招生辦公室收(郵編:100083)。信封左下角註明“高水平運動員”
2、現場報名:
部分未能網上報名的考生也可在2009年3月20日攜帶報名材料及身份證、壹寸彩色照片3張到報到現場面報(主樓二層平臺)。
五、報到、體檢及測試安排
1、報到安排
(1)、報到時間:2009年3月20日(請考生報到時攜帶身份證、相關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及有關比賽或運動會的秩序冊、成績冊、成績證書原件備查)
(2)、報到地點:主樓二層平臺(考試費180元,報到時交納)
2 、體檢安排
2009年3月21日8點在北京林業大學校醫院體檢
3、測試安排
(1)、測試時間:2009年3月22日
(2)、測試地點:北京林業大學體育場
4、測試要求
(1)、考生需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測試,證件不齊全者不能參加測試。
(2)、如發現有*、提供虛假證件等作弊行為者,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3)、專業測試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專業測試成績的真實、準確。
(4)、未盡事宜,由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委員會協商解決。
六、文化考試
考生按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
七、錄取辦法
1、確定合格名單:在綜合考察考生學業成績、思想素質的基礎上,根據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結合運動隊的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合格名單。
2、簽訂協議書:被我校確定為高水平運動員合格考生,在填報高考誌願之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本著自願的原則,與我校簽訂《北京林業大學2009年高水平運動員入學誌願協議書》。對於設置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在獲得相應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後,方可簽訂上述協議。
3、錄取原則:獲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參加2009年全國統壹高考,第壹誌願填報我校,專業水平達到各省高水平測試合格標準,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可予以錄取。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0%的,由我學校提出申請,報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後可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我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行。
4、專業確定: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專業安排時,結合考生誌願及學校專項訓練需要等情況進行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八、本簡章的解釋權在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東配樓205室)
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傳真:010-82381399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
北京林業大學體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