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組織決定,服從工作安排。
2、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3.要求分公司員工每天早上8點在二樓會議室點名。
4.基層經營單位必須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制度。
5、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串崗、聊天和大聲喧嘩。
6、在營業期間不準吃零食、打瞌睡,不準從事與工作有關的事情。
7、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8.聽到辦公室電話響,要主動接聽,用禮貌用語接聽,耐心細致地回答或解決對方提出的問題。
9.全行實行“首問負責制”。第壹個面對客戶的員工是第壹責任人,必須對辦理客戶業務的全過程負責,並做好工作日誌,記錄接待的客戶、辦理的事項和結果,供客戶監督。
10.按時參加支行通知的所有工作會議,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
11.會議期間,壹定要關掉手機和傳呼機,不要隨意走動。專心開會,自覺遵守會場紀律。
12.積極參加政府機關組織的各種活動,不拖延、不拖延。
二、gfd:
1.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並根據分公司通知更換季節性工作服。
2.衣著整潔,談吐文明,舉止大方,裝飾得體,不留怪毛。男人沒有長頭發。
3.微笑接待客戶,主動熱情,耐心周到。
4.全行員工無論在何時何地說什麽話、做什麽事,都不得損害農行的整體利益和形象,不得做出與農行利益相違背的事情。
三。環境衛生:
(壹)營業場所
1,要求每天下班前後打掃衛生,不間斷。每周打掃壹次。
2、營業廳前的名稱、線路牌,經常擦拭幹凈,保持新鮮醒目。宣傳橫幅懸掛整齊,定期更換。每天上班前打掃門窗,掃地,保持清潔衛生。
3.營業廳整潔幹凈,物品擺放統壹有序。要求地面無紙屑、果皮、痰跡、灰塵,墻壁幹凈衛生。
4.營業櫃臺應清潔無塵,櫃臺玻璃應光潔,便民設施應齊全完好並到位。
5、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辦公用品和設施統壹,不準擺放與辦公室無關的物品,不準在室內堆放個人雜物。
6.大堂經理或店長要經常打掃營業廳的環境衛生,為客戶提供壹個幹凈整潔的辦公環境。
7.要求所有營業網點等場所定期清掃,保持清潔,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分支機構
1,劃清責任界限,明確責任人,保證分公司幹凈整潔。
2、機關大院、門前、門口要保持整潔衛生。每天早上8點前整理好。
3.勤洗馬桶,保持清新無味。每晚7點清理。
4.走廊、樓梯、辦公室由當天值班的科室負責清掃,保持清潔衛生。
5.廚房和餐廳應無蒼蠅、老鼠、灰塵和細菌,並確保所有員工有壹個健康的就餐環境。
6、自行車、摩托車全部整齊放入車棚,不準停在院子和門口。
7.辦公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外來車輛停車位由門衛安排,並有序規劃。
8、垃圾要與環衛隊達成協議,定期清理,垃圾堆放到位。
9、辦公室人員住宿,由責任人安排,保持清潔衛生。
四、考勤規定:
1.工作人員因生病、事情等原因在壹定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請假應由本人提前填寫,按規定程序報批,經批準後保存在主任辦公室或辦公室備案。
3.可憑有效證明準予病假(能開具證明的醫院為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
4、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審批權限:壹般員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單位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單位主任簽署意見,報分管分行行長批準;副主任請假在2天以內的,由本單位主任批準,超過2天的,報分管分行行長批準;主任請假的,應在3日內由分管院長批準,超過3日的,應報院長批準。
6.銷假:假期到期後,應及時到主任辦公室或辦公室銷假,並嚴格記錄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7.各基層單位必須在次月3日前將出勤情況報分公司備案。
動詞 (verb的縮寫)懲罰措施:
為嚴守工作紀律,規範工作行為,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順利實施,使全行形成遵章守紀的良好氛圍,維護全行整體形象,對違規行為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1,成立監督檢查小組,由分管行長牽頭,綜合辦公室負責。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登記、考核和處罰的職責。
2.對違反《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暫行辦法》和《運城分行營業機構規範服務細則》的,情節輕微、負面影響不大的,處以50元罰款,並給予書面檢查和擔保,給予行政警告1次,記入不良檔案;對當年累計3次或造成嚴重影響的,予以下崗失業,停發工資;
註:凡酒後在辦公室鬧事或打架者,壹律開除公職。
3.對上班遲到、早退或曠工者給予批評教育,發現壹次罰款10元;每月發現3次以上的,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記入不良檔案。
4.客戶舉報或投訴壹次,扣年度效益工資,累計兩次以上者立即下崗,直至調離公司。
5、不能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的,調離原工作崗位直至下崗。
6.工作期間,不能嚴格執行工作紀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如在崗位上閑逛、打電腦遊戲、幹私活、吃零食、舉止粗魯、說話不文明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被發現壹次,批評教育,罰款10-30元;累計3次以上,扣壹個月效益工資;屢教不改者將被開除。
7.曠工員工按實際曠工天數從日工資中扣除,連續曠工超過65,438+05天或壹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者,予以除名。
8.不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號牌者,壹次罰款50元。
9、環境衛生達不到要求,發現壹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對責任領導罰款50元。
10.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停放。不能嚴格執行的,罰款10—30元,管理責任人罰款50元。
11.主管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管理有漏洞的,分別對分管行長、辦公室主任罰款100元。
12.除上述處罰外,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行基本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的員工,應嚴格執行《中國農業銀行違章員工處理暫行辦法》(農銀發(2006 54 38+0)153號)。
不及物動詞組織領導和監督措施:
1.這項工作由分管院長領導,辦公室組織實施。
2、辦公室每月至少到營業網點壹次,並公布、季度通報。
3.開展“優勝劣汰”活動。年末,支行根據工作記錄,評出工作作風優良、舉止文明、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有違規違紀記錄的按次數排隊,作為下崗分流對象實行“末位淘汰”。
4.聘請社會監督聯絡員,向社會公布電話號碼,設立舉報投訴意見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5.各部室、營業網點應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管理考核辦法細則,用於對支行的監督考核。
6.本辦法自2004年6月6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