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
尼爾運用心理分析方法,深入探討了形成兒童心理障礙和造成兒童行為異常的原因,在尼爾看來,這根本就是因為問題教師和問題家長對兒童潛意識中的需要不了解,對兒童心理動機缺乏認識,進而對他們實施了自以為正確的愚蠢教育,才造就了他們口中所謂的問題兒童,導致了兒童教育的失敗。
亞歷山大?蘇瑟蘭德?尼爾(Alexander Sutherland Neill,1883~1973),英國著名自由主義教育家,主要著作有:《夏山學校》、《夏山論》、《壹個教師的日記》、《自由兒童》等。
遊戲至上
兒童時代讓兒童們盡情遊戲根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成人之所以對遊戲視而不見,是因為他們早就沒有了遊戲的能力,出於對孩子考試成績的恐懼和擔心,他們不斷的阻撓和反對兒童的遊戲。這樣的教育式的孩子們過早被訓練成了大人,剝奪兒童的遊戲是壹種現代文明的罪惡。
自由和兒童:尊重兒童的自由
尼爾不斷強調:尊重兒童的自由。他相信人性本善,相信人的過去與現在都是無罪的,自然就可以給予兒童真正的自由,不去壓制和約束兒童的發展,讓他們自由實現自己的善。
不自由的教育完全忽略了兒童內心的感情,感情是生命活力的來源,只發展頭腦而壓抑感情, 使得本來充滿活力的生命變得死氣沈沈,孩子們變得呆滯木訥,但相反,若感情得到了自由發展那麽大腦也會自然發展。
他認為人類的壹大悲劇就是性格可以像小狗壹樣被控制、被訓練,進而長成壹個順從而自卑的人。現在,很多父母的教育方式無疑於訓練壹只小狗:讓嬰兒保持清潔,不能吃太多,並且壹定要服從大人的安排,在大人覺得合適和方便的時候才能吃奶。那些被迫要保持清潔和嚴格飲食兒童正是潛在的問題兒童。在成人的觀念中,只要孩子安靜乖巧,他們便可以省去很多麻煩,日子也可以好過壹些。
小孩子自從出生就被頑固的思想所束縛,在他們年幼的生命裏,總是面對這壹系列的“不”:不許吵鬧,不許搗亂,不許撒謊等。還有尊敬長者、尊敬老師、尊敬古人的格言,在它們的面前,不許提問,只要服從。殊不知,讓孩子們去尊敬那些不值得尊敬的人,尊敬和愛壹個他們所懼怕的神,才是不道德的。而通常這樣去做的人,總是認為人生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磨難,如果不嚴格訓練孩子,他們將無法自理。持這種看法的人,沒有意識到他們壹開始就有壹個錯誤的假設:孩子不經訓練,便無法發展,小的時候不養成好的習慣,將來就無法成才。
尼爾與他的學生
自由有壹個最大的敵人,就是恐懼。最快樂的家庭,就是父母從不強迫孩子接受自己的觀念,從不無謂的說教孩子,而對孩子絕對誠實的家庭。在這裏沒有恐懼,父母和孩子是朋友,是夥伴,他們之間只有愛。而另外壹些家庭,恐懼總是多於愛,矯飾的尊嚴和強求的敬重使愛變得所剩無幾,強迫的尊敬永遠暗示著恐懼。在這種權威壓迫下長大的孩子,得不到尊重和肯定,幾乎變得懦弱、虛偽和充滿仇恨。
真正的自由,即是在不妨礙別人的情況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所以,自由的人能夠完全自制,他們不需要權威和強制力。
尊重是真正自由的教育的前提
自由並非放縱,前提就是尊重他人,決不能侵犯和妨礙他人。尼爾強調自由,只是為了提醒成年人,提醒教育者,不要總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去思考和決定兒童應該做什麽,兒童的視角與成人的視角,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樣子。
尼爾認為的愛,既不是壹種占有,也不是溺愛,是壹種和孩子們站在壹邊,讓他們感覺到被愛,同時贊同他們行為的愛。這種愛與贊許還必然伴隨著對孩子的信任。
壹個合格的家長,必須首先自己是壹個獨立的人,必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誰,而且不輕易受到別人或外界的影響去改變自己,這其實並不容易。很多家長不僅受到他們自己父母的價值觀的影響,還將這壹影響最後又施加到自己的孩子。於是,男孩子成為了父親的復制品,而女孩子則成為了母親的復制品。帶有強迫性的觀念硬塞給孩子,很容易造成他們的不理解,累積後會演變為仇恨,開始是對父母的,後來發展到對社會。
治療問題孩子的主要方法就是贊成、信任和了解他。
兒童的破壞行為是長期積累的仇恨的發泄。只有心懷仇恨,才會有破壞的欲望。讓孩子通過放任行為進行宣泄,而壹旦他們宣泄完了,仇恨也就自然消失了。已經被贊同和接受,孩子就不會再覺得這種故意破壞引起大人憤怒的行為還有什麽意思。等這種心理恢復期壹過,他們就會處於自我意識,而理智地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論處於什麽樣的社會,人類都有獲得贊美的本能願望。
愛可以產生愛,恨也只能產生恨。兒童如果得不到愛,就會去尋求仇恨,在仇恨和破壞中求得別人的關註,由此體現自己的價值。
當然,這並不是說自由就是完全的放縱。自由不意味著兒童可以隨心所欲,更不意味著去無視常識。不論任何思想,若不與常識相聯系,就都是危險的。例如,實驗室存放有毒物品的櫃子必須上鎖,室內所有取暖的火爐都裝著柵欄,禁止11歲以下的孩子單獨騎車上街,禁止孩子攀爬到屋頂和梯子上玩耍,禁止孩子玩氣槍等有殺傷性武器,並且這些規定都是由孩子自己制定的。
兩種方式的自由
自由分兩種:社會意義上的自由和個人的自由。
社會意義上的自由意味著整個社會都是可以享受自由的空間,但基本沒有人能擁有社會意義上的自由,因為每個人在行使自己自由權利的同時必須尊重別人的自由。個人的自由作為壹種平等的權利,是每個人都可以且應當享有的。
若要兒童按照本性自由活動,家長必須作出壹些讓步。心理健康正常的家長,往往可以與兒童達成壹種平等的協議或約定,而那些心理不健康的家長則會有兩種極端,不是粗魯暴力的對付孩子,就是壹味的放縱溺愛孩子。
兒童放任行為的制止,可以依靠行為的自我調節(Self-regulation)和自律(Self-discipline)的養成。自我調節就是兒童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自己的行為。它既是壹種適應性的機體調節活動,也是壹種自我保護的心理機制。兒童為了自我保護,不斷調整自己的行為以適應周圍環境,或通過行為改造環境,以選擇或營造出自己想要的環境。自律是在考慮到別人的權利和幸福時,對自己行為負責的約束力。例如抵抗誘惑的能力,以及克制自己為了滿足私欲而傷害別人的欲望等。它可以幫助自己理解他人,可以使自己和他人的不同意見相協調,從而讓自己接受和最低限度容忍別人的不同意見,有利於培養為了***同社會利益而合作的精神。
但也不能完全依靠兒童的自我調節和自律,即使兒童可以做到這些,也不能完全消除他們超出範圍的放任行為,學校必須實行自治(Self-government),壹所自由的學校必然是實行高度自治的,但要註意避免讓學生進行不具備能力方面的自治。
夏山學校
自由道德:反對禁忌
沒有耐心的家長總是過早地在孩子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就對他們進行各種訓練,這對孩子是有害的。例如,在孩子四肢不夠強壯的時候就讓他們學走路,會導致O型腿;在肌肉骨骼未發育完全時,就過度進行體育訓練,導致骨骼變形、肌肉拉傷。
同理,道德訓練也是如此。讓兒童遵行很多他還不能理解的道德標準,非但不能讓他們接受,還可能讓他們變成壹個被長期壓抑的精神病。根本無需要逼迫或教育孩子守規矩,他們能夠自己學會分辨好壞。只要父母以身作則做到了誠實與道德,孩子們也就壹定可以走上同樣的路。
自由與教育者的責任:師生平等參與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兒童既有被了解的願望,也有了解外界的願望。兒童通過與外界的溝通和交往而獲得幫助,以把握機會和適應環境,這是他們成長和生活的方式。比起對於那些心智很不成熟的兒童來說,只要他們願意,教師的意見往往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他們的決定。
除了行為治療,還有心理治療。這種談話不涉及任何理智和智力的活動,而是壹種在完全自由的環境中,與學生進行純粹有關感情和情緒的談話。
面對學生對各種機會的選擇,教師可以隨意與他們爭論,提出自己的建議,並勸解他們,只要教師與學生是平等的關系,這種爭論就正當而安全。但教師絕不能代替學生做決定和選擇,即使學生提出了這種要求,教師也應當拒絕。因為這樣做會導致學生的依賴,在某種程度上是變相的控制,不利於學生自我意識的培養,並最終導致他們仍然無法自己單獨做決定,無法自己控制自己。教學的過程應當始終是師生平等參與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