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人生格言 - 壹個普通黨員的家風家規

壹個普通黨員的家風家規

法律分析: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大到壹個國家,小到壹個家庭都是如此。對於壹個家庭來說,如果沒有良好的家規家風,肯定是兒女不才,家庭不睦,道德滑坡,風氣低俗。沒有良好的“家規”的約束,甚至還會觸犯“國法”。家風通常是指家庭或家族的傳統風尚或作風,從某種程度上講,家風是家規的外在表現,家規是壹個家庭的“核心價值觀”。中國傳統文化特別強調修、齊、治、平的統壹,把“齊家”與“修身”、“治國”、“平天下”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因而以教家立範的家訓文化十分發達,許多家訓名篇被奉為治家教子的寶鑒而流傳極廣。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章程》 第四條 黨員享有下列權利:(壹)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二)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四)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六)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七)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八)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黨的任何壹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