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人生格言 - 為什麽不懂法律賺不了大錢?

為什麽不懂法律賺不了大錢?

利用法律賺錢,是猶太人的又壹成功得意的經驗。猶太人對法律的鉆研是有壹定的深度的。還記得那個有關“從身上割壹磅肉”的故事嗎?夏洛克是要用法律來打敗對方。契約上寫明割壹磅肉,可是狡猾的夏洛克卻也有疏忽之處,沒寫明壹磅肉是不是帶血的,最後因為這壹無足輕重的細節疏忽,不但沒有解成心頭之恨,反而打輸官司,斷送了全部財產。

這是壹個有關契約漏洞和鉆其漏洞的例子。在國外經商的商人,熟知所在國的法律,是等於取得了壹張王牌,只要再加上壹定的技巧,那麽就勝券在握了!鉆外國法律的漏洞,是非常有益於賺錢的。法律越不健全的地方,鉆其漏洞就越容易。

上面說的是利用法律的壹個極端的例子,但遵守法律是商業活動中壹個起碼的準則,如果不懂法律或不熟悉法律,那麽經營中必定會遇到大問題,或是違反了法律的準則,或是由於疏漏雨造成損失。在這壹點上,我們不能不再壹次佩服猶太商人的精明。

但遊移於規則與法律的邊緣的度在哪兒呢?利用法律和違規之間有無聯系呢?有這樣壹個關於違規的例子。

早年,沃爾夫森借了1萬美元把壹個廢鐵工場辦成了壹個贏利很高的企業。到28歲時,沃爾夫森的財產第壹次突破了百萬美元大關。1949年他以210萬美元的價格買下了首都運輸公司,隨後沃爾夫森決定收購壹個真正的大公司——蒙哥馬利·沃爾夫森公司。它在休厄爾·埃弗裏的領導下,穩守著3億美元的閑置資產過日子。沃爾夫森的想法遭到埃弗裏的拒絕,沃爾夫森在這場代理人之戰中敗下陣來。

沃爾夫森買下其他公司的股份(他壹度是美國汽車公司的最大股東)之後,把主要力量投入興辦梅裏特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這家公司被有些金融觀察家認作是聯合大企業之父,包羅了造船、建築、化工和發放貸款等方面的業務。公司的銷售總額達到5億美元左右,但這些性質各異的要素從來沒有真正成為壹個整體,公司留下的是壹條飄忽不定的經營軌跡。

在所有的收購和交易活動中,沃爾夫森常常同證券交易委員會發生抵觸。

該委員會訴諸法律,並獲得了針對他在出售自己的美國汽車公司股票時所做的虛假聲明的法院強制令,這個聲明曾使人誤解。證券交易委員會還以類似的理由就他在梅裏特—普曼公司股票上的交易訴諸法律。沃爾夫森被裁定犯有偽證罪和圖謀妨礙司法罪。

沃爾夫森的交易始終處在這個或那個管理機構的審視之下。有壹次他抱怨說,“像我這樣受到這麽多調查委員會調查的企業家,在美國找不出第二個”。最後,在經營大陸實業公司——家由他控制的公司的未記名股票交易時,言語不檢點終於把他推上了同證券交易委員會嚴重對抗的位置。這個管理機構面對日益增多的白領金融犯罪活動,正想開創壹個懲處搞歪門邪道的金融家的先例。沃爾夫森是壹個適當的人選:知名度高,受人尊敬,具有盡人皆知的金融權力。

在壹份非同尋常的起訴書(這樣壹種行為被歸人範疇也許還是第壹次)中,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說,正當沃爾夫森出售未記名股票的時候,大陸公司發布了有利於他的新聞稿,聲稱公司已批準生產壹種煙霧閥。換言之,沃爾夫森在發布股票行情看漲的消息,同時從中漁利。沃爾夫森反駁說,政府在捕風捉影小題大做,他的這種做法只是壹種技術犯規。

而且他本人是無辜的,因為他只是按照他的班子和顧問們的意見行動。這壹訴訟由合眾國代理人羅伯特·摩根索提出起訴。沃爾夫森所作的辯護,即:他是公開地和光明磊落地進行這次股票出售的,他是以自己的名義而不是通過國外替手賬戶進行出售的以及他甚至把這次出售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過等等,都被駁回。最後,判定有罪,判處監禁1年。

到這個時候,梅裏特·普曼和斯科特公司已在清算之中,他的企業帝國的其他部分也土崩瓦解。10年的股東訴訟和同政府打官司耗費了他幾百萬美元以及他的健康,最後還有他的自由。1969年春的壹天,沃爾夫森因為在金融方面幹了像在人行道上吐痰之類的事情而鋃鐺入獄。至此,這個故事或許可以結束了。

然而,這還不是故事的結局,因為沃爾夫森在倒下日寸還掀翻了美國最高法院中的壹個“猶太人席位”。

沃爾夫森在其事業順遂的年月裏自然結下許多有權勢的朋友,其中特別是林頓·約翰遜和阿巴·福塔斯兩人。確實,在獄前不久沃爾夫森還吹噓過,他本來可以獲得總統特赦,這是“某個像任何人壹樣接近”約翰遜總統的人向他提出來的。

沃爾夫森認為自己是精明、機靈、有良好的關系和影響力的,他的同伴也同意這種看法。然而,他卻越出了法律的界限,雖然只是那麽壹點點,逾越了被認可的行為準則,使他的生涯在最高點上中止了,最後鋃鐺入獄。當然,沃爾夫森只能代表他自己,在猶太商人中,大部分人壹直在恪守著法律和規則,雖然他們中的很多人在法律的邊緣冒險。這其中也有很大壹部分和猶太人的歷史不無關聯。猶太人是壹個流浪的民族,他們不能不在客居的環境中謀求生存,所以壹方面,他們在主流文化和偏見歧途的夾縫中利用壹切求得生存;另壹方面,他們奉信譽為第壹,因為每壹個猶太個體的行為都會影響到整個猶太群體的形象和聲譽。這也許正是猶太商人重視契約、信守諾言、遵守時間的壹個原因。

猶太商人在這方面的又壹體現是做不漏稅的商人。要說起世界上的富人,猶太人是屬於首富無疑。猶太人在歐洲、美洲、亞洲……到處都有龐大的財產,按這些財產來收稅必然是壹筆可觀的數目。好奇的讀者壹定會問:“猶太人是不是也偷稅漏稅?”這句話要是被猶太人聽見了,他們壹定會認為這是對他們的侮辱。他們有壹句經商格言是“絕不漏稅”。

那麽,為什麽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卻比世界上任何壹個國家的商人都重視交稅呢?原來,猶太人有壹套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納稅是和國家簽訂的“契約”,不論發生任何問題,都要履行契約。誰逃稅,誰就是違背了和國家所簽的契約。而違背“神聖”的契約,對猶太人來說是不可容忍的。

猶太民族是個流浪民族,沒有國家這個根,走到哪兒都要受人欺侮。受迫害的猶太人,必須處處小心保護自己。他們保證向國家納稅,無疑是為自己取得居住國國籍、受人尊重而交的學費。幾百年來,他們能在別人國家長期居住下去,並且賺得比本國國民更多的金錢,這其中的壹部分功勞要歸於“決不漏稅”帶來的效應。

但是,猶太人“決不漏稅”並不意味著他們輕易地就交出不必要的稅款。

也就是說,他們絕對不會被人任意征稅的。這是由他們精明的經商頭腦決定的。猶太商人在做壹筆生意之前,總是要首先經過仔細考慮,是否劃得來,先大概算出除去稅錢以外,他們能獲得多少純利潤。壹般商人在算利潤時,總是把稅金算在裏面。例如,壹個中國人說他獲利30萬,那其中壹定包括稅金在內。而猶太人的利潤則是除掉稅錢的,凈利。“我想在這場交易中,賺10萬美元的利潤。”當猶太人這樣說時,他所講的10萬美元利潤中,絕對不包括稅金。那麽如果稅錢為利潤的50%時,猶太人就必須賺取中國人所說的20萬美元的利潤了。如果說在“決不漏稅”上,猶太人有股“傻”勁,那麽計算除去稅錢的利潤,這實在是太合乎猶太人精打細算的風格了。

其實說決不漏稅的猶太人傻,也不合乎道理,下面來看這個例子。

某國人到海外旅行,由外地回來時,暗帶鉆石,企圖不通過納稅入境,結果被海關查出扣留,幾乎遭受沒收的損失。猶太人聽到這種情況時,大為驚奇,何不依法納稅,堂堂正正入境?鉆石的輸出費,壹般最多不會超過7%,如果照章納稅,堂堂正正地進入國境,那在國內再把鉆石出賣時,只要設法提價7%就可以了,這樣簡單的數學計算誰不會,可見,猶太人的依法納稅實在是壹個明智之舉。

事實上,猶太人表現出來的並不僅僅是明智。因為他們也知道,依法納稅而不漏稅,這也需要壹筆很大的稅款。要是可能,誰不願意自己多賺點錢。

少交點稅。為了減輕“稅金”,猶太人不像壹般“聰明”人那樣去逃稅,而是想出其它絕妙的為自己減稅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