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6月3日(清道光十九年四月廿二),廣東虎門海灘上搭起禮臺,幡旗飛舞,人山人海,拍手稱快聲、敲鑼打鼓聲、鞭炮聲此起彼伏。在民眾的見證下,無數鴉片被切割後倒入鹽鹵池中泡浸,再投入石灰,石灰遇水騰起滾滾煙塵,工人們手持木耙不停在池中攪拌,確保煙土完全溶解……
這便是震驚中外的虎門銷煙,在20多天裏,***有近2萬箱、總重237萬余斤的鴉片被集中公開銷毀。這壹壯舉極大地鼓舞了中國人民的鬥誌,在中國近代史上寫下了反帝、反侵略鬥爭的光輝壹頁。而領導這場禁煙運動的,便是傑出的民族英雄、時任禁煙欽差大臣的林則徐(1785-1850)。
虎門銷煙前,清政府也曾多次頒布禁煙諭命。然而,當時官場吏治黑暗、腐朽深重、貨賂公行,鴉片屢禁不止。而林則徐之所以能禁煙成功,則與他“但當保涓潔,弗逐流波奔”的高尚操守密切相關。數十年為官生涯中,他勤勉實幹、興利除弊,厲行廉潔、懲奸除惡,在政績斐然的同時,還留下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等傳世箴言,為後世樹立起壹座不朽的人格豐碑。
保民如子 清廉為重
1785年,林則徐出生於福建侯官縣(今屬福建福州)壹個私塾教師家庭。林則徐在《先考行狀》中對父母的言傳身教作過生動描述:父親性格耿直,“讀書之外,無他嗜好”,他深惡官場腐敗,教育子女要品行端正,“不妄與壹事,不妄取壹錢”;母親時常做些針線活以補貼家用,即使後來家境好轉,依舊布衣蔬食,簡樸度日;林氏夫婦育有三子八女,盡管生活清苦,依舊樂善好施,“視人之急猶己”,為了幫助窮困如洗的親友,寧可自己忍饑挨餓。
林則徐自幼便隨父親在私塾中學習,他天資聰穎,據傳少年時就寫出了“海到無邊天作岸,山登絕頂我為峰”的詩句,令眾人驚嘆。
1811年,林則徐在科舉考試中獲得殿試二甲第四名,被賜予進士出身,兩年後入翰林院庶常館。在翰林院工作期間,他曾主持江西和雲南的地方考試,以公正謹慎深受考生和同僚的好評。
從1820年起至虎門銷煙之前,林則徐先後擔任江南道監察禦史、江蘇按察使、陜西按察使、湖北布政使、江蘇巡撫、湖廣總督等職位。“為政若作真書綿密無間,愛民如保赤子體會入微”,這是同科進士程恩澤贈予林則徐的聯句,也是對林則徐履職表現的精準評價和高度褒揚。
在江蘇按察使任上,林則徐改革司法弊端,加緊案件審查,只用數月就把積案清除了十之八九,被百姓稱頌為“林青天”;在任河東河道總督期間,為了治理黃河,他頂著刺骨寒風,實地探訪沿河地勢水貌,逐壹查驗兩岸治水所用的數千個稭稈堆的新舊虛實,絕不馬虎。
1833年,江淮壹帶暴發特大洪水,在道光皇帝已經下令不準緩征賦稅的情況下,時任江蘇巡撫的林則徐毅然抗旨上疏,為民請命。在奏折中,他痛陳當地受災慘狀,從“國計與民生實相維系”出發,請求朝廷“紓民力”“培元氣”,切實減輕災民負擔。他還親自制訂賑災章程,帶頭發動 社會 各界捐糧捐錢,認真核查災戶情況,做到“戶必親填,人必面驗,票必親給”,保證賑災款項使用的公開、透明、到位。
清嘉慶、道光年間,官場貪汙受賄風氣極盛。林則徐在《答陳恭甫前輩》壹詩中,對攀附弄權、“誌在飽溫”的“利祿徒”予以痛斥。對於吏治,他堅持認為,“立政之道,察吏為先”,認為朝廷對於官員的考察,應該“首以清廉為重”(參見《林則徐集·奏稿》)。
對於玩忽職守、碌碌無為的官吏,林則徐壹向敢於彈劾,不避權貴。在他任江南道監察禦史時,就曾毫不留情地參奏滿洲貴族出身的時任河南巡撫琦善辦事不力、庸碌無能。1830年至1831年,林則徐先後任湖北、河南、江寧布政使,對各地假借賑災、治水名義敲詐勒索、營私舞弊的汙吏,他壹律嚴懲不貸,所至之處,“貪墨吏望風解授(辭職)”(清·金安清《林文忠公傳》)。
懲貪拒賄 以廉立威
林則徐很早就意識到鴉片流毒泛濫對國計民生危害甚大,他在1823年擔任江蘇按察使時,就曾請求道光皇帝頒旨在全國範圍內禁煙,並率先在蘇州開展禁煙實踐,壹定程度上遏制了鴉片在當地蔓延。
到了虎門銷煙前,鴉片走私、販賣和吸食問題更趨嚴重。據時人計算,1838年至1839年,外國商人輸入國內的鴉片煙土近4萬箱,合約400萬斤。林則徐不斷上奏疾呼,若不禁絕鴉片,“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參見《林則徐集·奏稿》)。道光皇帝深受觸動,1838年底任命他為禁煙欽差大臣,節制廣東水師,赴廣州主持禁煙工作。
1839年3月,林則徐抵達廣州後,即會同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采取壹系列嚴厲的禁煙措施。經過周密部署,他先後制定頒發了《禁煙章程十條》《查禁營兵吸食鴉片條例》等禁煙條規,派人緝捕煙販,收繳煙土和吸食工具,破獲煙案數百起,逮捕人犯2200名,繳獲大量鴉片、煙槍、煙鍋,還懲辦了多名收受賄賂、縱容包庇鴉片走私的水師官兵。
事實上,身為欽差大臣的林則徐並非“不差錢”。他在家書中,曾向家人傾訴過經濟上的煩惱,廣州為繁華之地,“開支甚巨,恒慮入不敷出”。但他矢誌清廉,“決不敢於俸祿而外,妄取民間或下僚分毫”,堅稱“汙手之錢決不要壹文也。”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這是林則徐的壹條座右銘。他剛到廣州時,曾在辦公衙府前公布了《關防示稿》,規定欽差及隨行人員須在公館內用餐,不能借各種名義盤剝勒索;衣食日用壹律自備,不須地方供應;采買物品照市價付現錢,不準賒欠、少付;出入坐轎等日常事宜自行解決,不用地方上安排;不得假借欽差的名義滋擾百姓。
林則徐廉正律己的高尚品格,使得禁煙運動進壹步贏得了民心。廣州鄉紳、商人和民眾曾向他贈送了50多個頌牌,稱贊他“清正宜民”“清明仁恕,廉潔威嚴”。
清廉傳家 慎守儒風
林則徐主導的虎門銷煙,有力地打擊了日益猖獗的鴉片走私貿易,維護了中華民族的尊嚴和利益。然而,由於英方的軍事威脅和朝中“議和”派的誣陷、指責,道光皇帝不得不將林則徐革職查辦,流放到新疆伊犁。林則徐在和家人告別之際,盡管前途生死未蔔,卻仍不忘憂國憂民,寫下了名垂丹青的愛國詩句——“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
1845年,朝廷重新起用林則徐,先後調任他為陜甘總督、陜西巡撫、雲貴總督等職。1850年,林則徐在赴廣西任職途中,病逝於廣東普寧。
“壹生任事而不牟利,盡瘁而不熱中(熱衷名利),臨難而不退避,受屈而不怨尤。”這是林則徐後人對其生平的概括。林則徐素來將林氏家族的世代清白視為至寶,他曾寫過壹幅很有名的對聯:“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麽?賢而多財,則損其誌;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麽?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去世前,他留給三個兒子的家產,包括房屋、田地等,總***約值三萬兩白銀,且“無現銀可分”(參見《析產書》)。這筆財產,大約僅僅相當於那時總督級別的官員壹年半的“養廉銀”(清代朝廷為鼓勵官員清廉自持,於薪酬之外發放的補貼)。林則徐叮囑兒子們要“慎守儒風,省嗇用度”,切不可養成奢侈享樂的不良作風,“倘因破蕩敗業,即非我之子孫矣。”曾國藩在給其弟曾國荃的家書中由衷感嘆:“(林則徐)督撫二十年,家私如此,真不可及,吾輩當以為法。”
林則徐的三個兒子中,長子林汝舟資質過人,科場得意,二十來歲即中進士,進了翰林院。林則徐為避免兒子飄飄然,在家書中壹再告誡他“僥幸成名,切不可自滿”,要他時刻保持頭腦清醒,“壹戒傲慢,二戒奢華,三戒浮躁”,不要因為沾染了壹身官場習氣而荒廢學業。
同時,他又修書給夫人,要她加強對當時仍然在家讀書的次子林聰彜的管教,希望次子謹慎做人,千萬不可仗著父親的地位,“與官府妄相來往,更不可幹預地方事務”。
“察德澤之淺深,可以知門祚之久暫。”(清·王永彬《圍爐夜話》)林則徐之所以能做到光明磊落、忠公報國、經世濟民,與其祖輩勤儉、仁厚、淡泊、正直的家風熏陶密不可分;他自己也曾結合畢生心得手書“十無益”格言,懸於家中,其中就包括“妄取人財,布施無益;淫惡肆欲,陰騭無益”等教誨。林則徐謹嚴儉樸的家風傳承與清正廉明的從政之道交相輝映,為後世為官者樹立了典範。
評說林則徐
提到林則徐,人們馬上會想到“虎門銷煙”。這是人類 歷史 上曠古未有的壯舉,展示了中華民族反對外來侵略的決心。實際上,林則徐不僅有其“民族英雄”的壹面,而且有其廉潔奉公、勤政愛民的另壹面。相傳,在他被貶謫到新疆後,發動當地大規模修建坎兒井,於是,坎兒井這種自漢代已經出現的自流灌溉方式,被百姓親切地稱之為“林公渠”。
像 歷史 上的有識之士壹樣,林則徐也十分看重清廉。他有個觀點,叫做察吏“首以清廉為重”。判斷壹個人該不該提拔,先看他清廉與否。林則徐自己是做到了的。1839年他離京赴粵查禁鴉片,行前便知會廣東有關方面,“此行並無隨帶官員供事書吏”,也“並無前站後站之人”,沿途“所有尖宿公館,只用家常飯菜,不必備辦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窩燒烤,以節糜費”等。總之,壹不準下屬遠迎,二不準擺酒席,三不準隨行人員索賄受賄。他特別強調“此非客氣,切勿故違”,自己“言出法隨”。
某人專註於某事而成癖,往往易為人們津津樂道。如西晉王濟善相馬又“甚愛之”,有馬癖;杜預癡迷研究《左傳》,有《左傳》癖;唐朝郭子儀厲行節約,有“陶侃癖”。然而,在眾多癖好中,獨有錢癖者為世所貶損,眾口壹詞。再拿西晉王戎為例,他“積實聚錢,不知紀極”,經常“自執牙籌,晝夜算計,恒若不足”。因此,王戎雖躋身“竹林七賢”之壹,但“性好興利”而不免“獲譏於世”。對官場中人而言,註重清廉才可能潔身自好,如明朝曹端所言:“廉則吏不敢欺。”反之,壹旦東窗事發,勢必身敗名裂。
當年,林父教育林則徐“不妄與壹事,不妄取壹錢”,不難看到,林則徐繼承了這種家風,在此基礎上,他根據自己修養標準提煉出的“十無益”,更超越了林家家訓,在 社會 價值觀方面具有普遍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