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明校園該的擔當,有如下這些:
1、自覺保持校園整潔,不亂扔紙屑、粉筆頭、果皮、包裝袋。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校園嚴禁帶零食進校園。
2、愛護標語牌、警示牌、格言牌和花草樹木。不跳摸班牌、格言牌、警示牌和電器設施;不在黑板、墻壁和課桌椅上亂塗、亂畫、亂抹、亂刻;不踐踏草地,不攀枝摘花;節約用水用電,不開長明燈。
3、嚴禁吸煙、喝酒、賭博、看黃色影視書刊、不進“網吧”,不參與迷信、邪教活動。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行車要存放在指定的地點,不亂停、亂放,嚴禁在校內騎車、帶人。
6、不搶跑、搶飯。自覺排隊、不插隊,不大聲喧嘩,不敲擊碗筷,不把飯菜撒在地上。
7、要尊重食堂工作人員的勞動,愛惜糧食,註重節儉,不亂倒剩菜剩飯。吃不完的食物應倒入指定的容器中。
8、同學間要團結互助。不說臟話、粗話,不罵人,不說傷害同學的話,不做對同學無理的事。
9、借用學習和生活用品時,應先征得同意後再拿,用後及時歸還,並要致謝。
10、對於同學遭遇的不幸,偶爾的失敗,學習上暫時的落後等,不應嘲笑、冷笑、歧視,而應該給予熱情的幫助。對同學的相貌、體態、衣著不能評頭論足,也不能給同學起帶侮辱性的綽號,不能嘲笑同學的生理缺陷。
11、嚴禁對同學人身攻擊,打架鬥毆,聚眾鬧事等違紀違法行為。
12、誠實守信,說做壹致,有錯就改。答應別人的事要按時做到,借他人錢物及時歸還。外出時要禮貌待人、謙虛好學,維護學校聲譽。
13、尊重老師的勞動,聽從老師的指揮。對老師的提醒和批評,不得頂撞,如有意見,可在課後與老師交換。要尊重老師的習慣和人格,對老師的相貌和衣著不應指指點點,評頭論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