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契約是當事人間的法律
3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為而獲益.沒有人應當從自己的過錯中獲益。人不應當因自己的不義而獲益。
4 法院不得對於未向其訴求的事項有所作為。法院不能主動尋找案件。 民不舉官不究。
5 當事人給法官事實,法官給當事人法律
6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誰主張誰舉證,而不是誰否認誰舉證;因為事物之常理決定了否定者不易提出證明。在法律上沒有事實,只有證據。
7 不知事實可以作為借口,但不知法卻不能開脫(罪責)。
8 法官不得因沒有法律拒絕裁判。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10 證明責任是訴訟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