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標號的壹種,標示語段中直接引用的內容或需要特別指出的成分。
1、""用於行文中直接引用的部分。
例:“滿招損,謙受益”這句格言,流傳到今天至少有兩千年了。
2、''引號裏面還要用引號時,外面壹層用雙引號,裏面壹層用單引號。
例:他站起來問:“老師,‘有條不紊’是什麽意思?”
標點符號分為點號、標號兩大類。點號表示口語中不同長短的停頓,標號表示書面語言裏詞語的性質或作用。(註:數學符號、貨幣符號、校勘符號、辭書符號、註音符號等特殊領域的專門符號不屬於標點符號。)
點號:句號( 。)、問號( ?)、嘆號( !)、逗號( ,)頓號(、)、分號(;)和冒號(:)。
標號:引號(“ ” ‘ ’)、括號〔( ) [ ] { } 〕、破折號( —— )、省略號(……)、著重號( .)、書名號(《 》〈 〉)、間隔號(·)、連接號( — )和專名號( ____ )、分隔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