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人壹輩子都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壹起工作,形成壹個復雜的工作環境。根據這種復雜的工作環境,工作中的事情可以進行分類,每壹類事情往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讓我們壹起來看看。
第壹種東西:職責範圍內的東西。
這種事情多半是工作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做可能會被開除,團隊也不會養沒用的人。妳不夠優秀,妳必須學會做得更好;如果妳糊弄它,它會殘忍的暴露妳能力弱,然後被隊友嫌棄。這種東西是妳所有安全感中最基礎的部分。如果妳偏離了它,妳可能會煩躁不安。妳要做的就是打破它,粉碎它,解決它。記住,不能輕易把自己該做的事情推給別人。
第二種事情:和別人合作做的事情。
軍功章裏有妳的壹半,他的壹半,她的壹半,這種事情是最復雜的事情。不要輕描淡寫的說“和別人合作很有趣”。她的微笑,他的溫柔,都不是客觀公正的。雖然溝通是成功之父,齊新的合作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妳需要時時刻刻回頭看,評估工作邊界,計算工作量,看壹看隊友的奇經八脈,用手指量壹量當前事物與目標標準的差距,才能戰戰兢兢、穩紮穩打、恰如其分地前進和晉升。
第三種事情:別人職責範圍內的事情。
別說了,不關我的事。只有知道他想做什麽,妳才能深刻理解自己想做什麽;熟悉每個崗位的職責,讓自己清楚自己的職責。壹個群體就是同壹個利益主體。只有站在更高的角度思考,才能更好的解決自己的問題。但是,妳可以提出建議,而不是代替;可以提醒,不要批評;妳可以考慮壹下,不要動。
第四種東西:可能與自己無關但有關聯的東西。
這種邏輯分類與第三類事物的區別在於,它的範圍會更廣,意義會更深,受其影響的波動可能大,也可能不大。這種事情不必刻意追求,也不能總是回避。總之妳要有自己的原則。畢竟我們要的是成功,不是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