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狂人,風格,感覺。
我第壹次讀《狂人日記》的時候,是抱著完全不知道它的作者是魯迅的心態第壹次讀的。第壹次看的時候,只覺得這是壹本很冷很奇怪的小說,因為文章裏隨處可見壹個觸目驚心的詞:食人。除此之外,我連它最基本的意思都不懂。
於是我又仔細看了第二遍。看了第二遍,又看了壹部分筆記,才明白文章的意思。如題,這篇文章是壹個患有強迫癥和偏執恐懼癥的瘋子的日記,所以有些讓我毛骨悚然的描述就可以解釋了。
在大致了解的前提下,找到了壹些對《狂人日記》的分析和評論,知道了魯迅寫這篇文章的背景,也明白了這篇文章的主旨:揭露封建家庭制度和倫理道德的弊端。有了這些信息,終於,我第三次仔細閱讀了這篇文章。看了第三遍,有些感觸和不解。經過我自己的推敲和思考,我也有很多體會。
也許是因為時代的變遷,我對封建家庭制度和禮教對當時社會的弊端沒有太大的感觸和理解,但對其他壹切角落問題都很感興趣。
首先來說說這篇文章的主人公,瘋子。文章開頭,是關於“我”的文字:
“今晚,月色不錯。三十多年沒見了;今天看到妳,精神特別爽。這才知道,之前的30多年,我都是暈的;但是,妳必須非常小心。不然趙的狗為什麽看我?
“我相當害怕。”
但這些文字並沒有向讀者描述“我”的形象,也沒有提及任何關於“我”的美醜,只是以壹條有意識的線索講述了“我”的心理活動。這不僅是開頭,還有後面的文章。“我”在本文中只是壹個抽象的存在。作者只是通過我的心理活動、語言和壹些動作來豐富“我”的性格,沒有任何具體的描寫。這壹方面說明魯迅寫這篇文章時並沒有單獨指向某個人。他想表達當時社會上存在的壹種人或者壹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