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很多公司原因很多,
第壹、肯定是為了滿足企業經營需要,經營需要包括滿足股東需要、政策需要、法律需要、稅務財務需要、人員管理需要等等。
第二,為了規避風險,多成立壹些公司在遇到政策變化、債務問題、監管問題的時候可以回避風險,就像車裏放了個滅火器,滅火器要花錢、但是不得不備。
第三、很多公司不賺錢很正常,這個是壹個認識誤區,認為公司壹定是賺錢的。其實現實中百分80的公司是不賺錢的。不賺錢不代表沒有存在價值。妳看這麽多人,吃了喝了壹個錢沒有,百分之80是不賺錢的。
/0d338744ebf81a4c781dc101dc2a6059242da6ce?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450,h_600,limit_1/quality,q_85具體去分析的話有如下原因:
1、成立公司的成本非常低,找代理公司的話,註冊壹個小公司不過幾千元,平時的話有沒有員工不要緊,找個兼職的會計做做賬,壹個月500塊錢就行。
2、成立多個公司,還可以掛個集團的名義,看著更高大上,全國各地都有分公司,也顯得公司更有規模,談業務也顯得更有實力。實際是壹種虛張聲勢,但是確實能增加不少便利和收獲。
3、多個公司的成立,可以方便內部做賬。國內的企業,哪個公司沒有兩本或者三本賬啊。否則怎麽合理避稅?通過復雜的內部交易,可以將盈利分解,甚至做成虧損,自然就沒有那麽多的稅了。
4、公司之間可以拆解資金,互相利用資金,方便抽調資源,彌補主要業務。形成虧損的話,大不了讓某個公司破產就是,只要自己別的公司賺錢就行。
5、肥水不流外人田,有好的業務可以之間拿到自己的另外壹個公司,或者能接到好的項目,直接成立壹個相應的公司去做。賺到錢是硬道理。
所以說,有幾個不賺錢的公司不要緊,只要總的來說老板賺錢就行了。
甚至於公司賺錢不賺錢不要緊,只要自己賺到錢套現就行,玩資本玩到壹定程度,大不了扔下爛攤子跑到美國去嘛。
/359b033b5bb5c9ea202c212bde39b6003bf3b31e?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450,h_600,limit_1/quality,q_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