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傷感說說 - 買錯了價格的熱水器,商家要求加價才願意發貨。誰來承擔責任?妳說什麽?

買錯了價格的熱水器,商家要求加價才願意發貨。誰來承擔責任?妳說什麽?

65438+2月65438+5月,市民陸先生在桂林百貨商場全款支付5678元購買了壹臺熱水器,但到了約定的發貨時間,店家卻說要3000多元才能發貨,這讓他無法接受。24日,記者來到熱水器店,店內工作人員稱陸先生買熱水器時價格不對。經過協調,他們願意給陸先生送水,不加價。

我付了全價買了熱水器,但是商店沒有送貨。

24日上午,記者在位於家天下廣場附近的百貨大樓遇到了陸先生。他說,15那天晚上,他和妻子去商場的A.O .史密斯專櫃訂購了壹臺熱水器。當時按照標簽上的價格,我給營業員付了5678元,營業員說第二天就送貨上門。

陸先生提供的送貨服務清單顯示,他支付的5678元是貨物的全款,產品型號為JSQ31-QS。當天,陸先生付完錢離開店後不久,就接到了銷售人員的電話。電話裏,對方說價格不對。商品原價8978元,他需要補差價才能發貨。

陸先生說,如果價格標錯了,他要付3000多元才能發貨,他當然不能接受。於是第二天,商家沒有把熱水器送上門後,就把問題反映給商場,商場說需要和賣家溝通解決問題。

17上,兩個業務員聯系陸先生,“聲稱要送熱水器”,但當天並沒有送熱水器。他們只是帶著牛奶和小家電去了陸先生家,意思是希望他能出3000多塊錢補差價。

“他們說如果我不補差價,只能再送我壹個6000多元的熱水器。”陸先生說,他訂的是JSQ31-QS,不是其他型號,對方態度不好,所以不同意兩人提出的方案,雙方不歡而散。

當天,記者來到商場內的A.O .史密斯專櫃。記者在專櫃看到,陸先生喜歡的熱水器上的價簽是8978元。

15當晚,將熱水器賣給陸先生的陳姓營業員告訴記者,店家並沒有亂漲價,但確實標錯了價格。陳姓銷售人員回憶,陸先生喜歡的熱水器上的標簽是別人寫的。那個熱水器的價格是8978元。結果寫標簽的人寫錯了,又寫了壹個類似型號的熱水器。價格為(5678元)。那天她打開送貨單的時候,並沒有太在意。她以為是型號差不多的那種。陸先生離店後,她發現價格不對,於是趕緊聯系陸先生,希望他能補差價。在對方不接受電話溝通的情況下,她在17上跟領導去對方家裏認錯,希望雙方能協調好,但還是沒有談妥。

陳姓營業員說,她平時說話聲音很大,但態度並不差。經過公司的教育和批評,她也意識到了自己在之前溝通中的不足之處。目前她願意自掏腰包補足差額,盡快為陸先生安排發貨。她也在微信19上向陸先生的妻子傳達了這個意思,但壹直沒有收到對方的回復。

對於陸先生關心的發票問題,陳姓銷售人員解釋說,肯定是有發票的,當時也沒有給陸先生,但是因為她是按照即將實施的活動價格收錢的,但是活動還沒有開始,發票和購物清單都開不出來,所以就先收錢了,想著等活動開始再進單。目前如果陸先生接受這個處理,店家會給對方補開發票,只是實際付款價格(5678元)的發票。

律師:消費者先不對商家的錯誤負責。

24日,記者根據送貨單上熱水器的型號“JSQ31-QS”,發現這款熱水器在電商平臺上的價格確實在8500元至8900元之間。

廣西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濤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查詢後支付了款項,商家也開出了罰單,雙方構成了合同關系。既然賬單顯示消費者已經支付了全款,並且約定了發貨時間,那麽商家就應該按照約定發貨。至於標錯了,責任在商家。如果商家沒有證據證明消費者有過錯,消費者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商家不能按時發貨,違約在先,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商家賠償經濟損失。

當天,經過再次溝通協調,陸先生表示,如果商家能出具發票,保證售後不會有問題,他願意接受商家提出的處理方案,希望商家能盡快送貨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