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事我也遇到過
92年我還在上班的時候,因為感冒發燒在醫院住了幾天。等我回到單位,看到我住室被偷了。丟了壹件毛呢大衣,壹把黃雨傘,壹條滿是動漫圖案的被單,其中被單的壹個角被火燒過壹個碗口大的窟窿,我當時用相似的布片,自己用針補了壹下
後來我搬到了新的宿舍樓,和壹個女同事做鄰居,在越來越多的日子裏,我們相處的很好,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某次我去她宿舍玩,看到了她床上鋪了壹根和我壹模壹樣的被單,我掀了掀她的被子,看到了那個我補過的窟窿;更驚奇的是墻角掛著壹把黃傘......我當時就驚著了!難道是她偷了我的....我不敢想象,急慌慌的離開了她的住室
過了幾天,她找到我說:妳幹嘛這幾天躲我?和妳說話,妳也心不在焉的,我哪裏得罪妳了?
我支支吾吾,欲言又止。她拉著我到了她的宿舍。
說吧,妳到底怎麽了?看起來我不給她個說法,她不會罷休的
我說妳床上這條被單哪來的?這是我丟的,被角我還補過,壹模壹樣!
她突然沈默了,楞楞地看著我好壹會兒說:我男朋友給我的,還有壹件大衣和壹把黃傘.....可能是他偷的
後來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她也離開這個地方,我們再也沒聯系過
其實走的時候,我也沒現少什麽,這是幾個月之後我出門喝喜酒,我女兒說,媽媽,妳怎麽不帶個戒指。
我就上樓找我的戒指,但我的首飾盒裏沒有戒指,喝完喜酒,我又回家找。妳裏外外翻個遍,也沒有發現我的戒指。我就以為我搞丟了,可我怎麽也想不起來我丟哪兒了,回憶了很久都沒有回憶起來。
壹年之後吧,我正巧路過我朋友家,她也邀請我去她家玩。她家亂糟糟的,她老公看見我也沒打招呼,當時我就想走,不好意思說。然後我看到她帶的戒指,我就覺得很眼熟,仔細地瞧了我就覺得這個戒指就是我的。然後她問我盯著她的戒指幹什麽,我很想問壹句,妳這戒指什麽地方買的,但當時沒問出口。
回到家,我壹直在思索,要不要打電話問壹下,可是我如果我打了,我就知道這個朋友就沒有了。因為我仔細瞧的時候,這個戒指的界面上有壹個劃痕,這個劃痕是我劃的我壹直記著。可我又仔細想壹想,壹千多塊錢如果為了這個壹千多塊錢就這樣,斷了十幾年的感情我又有點不舍得。
最終我還是沒有問,只是這個朋友也越來越遠了,因為這個戒指之後她也有意無意的,就疏遠我,我也有意無意的,不想跟她交往。總覺得我們之間有隔閡,其實我看見她,我內心總在想,這戒指是不是我的呢?但我始終沒有勇氣,沒有問出來,但心也很疼,幾十年的老朋友。
我的做法是:我會裝作沒看見,不動聲色,不揭穿,不捅破。從此和這個朋友保持距離,不再親近,漸漸遠離,慢慢斷了來往。
小時候,把媽媽的金戒指丟了,在朋友家裏發現了媽媽的金戒指。當時年紀還小,通過粗魯的方式拿回來了。
媽媽手上常年帶著壹個金戒指,上面刻著我媽的名字,聽說是我爸送她的定情信物,小時候的自己很頑皮,經常會從媽媽的手上把戒指摘下,然後戴在自己的大拇指上,感覺特別好看。真的是沒有壹個人能拒絕金子的誘惑。
有壹次跟家人在壹起看電視劇,那會的電視還是黑白電視機,電視劇裏面有個地主,手指頭上帶壹個翡翠戒指,坐在太師椅上盤著翡翠戒指,我看著好像很酷的樣子,便從媽媽的手指頭上把戒指摘下來,然後模仿電視劇裏那個地主的樣子,躺在爸爸的躺椅上,手機頭盤著金戒指,有模有樣的學著地主說話,逗得家裏人哈哈大笑。
正在跟家裏人壹起享受著美好的生活,我家裏來客人了。原來是前面鄰居家的大人帶著他們家的孩子來我家串門,大人們聚在壹起打撲克,讓我們小孩子自己玩去。我只比他家的孩子大壹歲,也能玩得來,是很好的朋友。
我在家人面前能放得開,是壹個挺逗的人,但在外人面前卻沒有那麽的搞怪。我爸媽招呼鄰居打撲克去了,我就把金戒指裝進自己的口袋裏,然後把電視關了,把椅子凳子收拾好,然後就和鄰居家的孩子壹起玩去了。
當時天已經快要黑了,爸媽告訴我不要出去玩,就在家裏玩,於是,我拿出舊的撲克跟朋友壹起搭房子,比誰搭得好看。我們玩了壹會兒就玩膩了,於是又打開電視看電視劇。
時間太久了,我忘記電視劇叫什麽名字,總之裏面的那個地主老是出現,而且壹出現就在手裏玩扳指,我不由自主的從口袋裏拿出媽媽的金戒指套在自己的大拇指上有模有樣的學著。
我朋友看見了,就問我那裏來的戒指,我說:這是我媽媽的戒指。朋友說要借著玩壹下,我剛開始不願意,但是朋友壹直哀求,我最終還是把戒指借給他玩了壹下,他戴在手上玩了兩下,我就跟他要回來了。後來我們就壹直在看電視。
電視劇看完了,我們去看爸媽打撲克,期間那個戒指壹直在我的大拇指上。中途我想去廁所,我就把戒指摘下來放在了抽屜裏面。然後我就去院子裏上廁所。
等我回來的時候,剛好大人們打完撲克,然後朋友拽著他爸媽回家,大家看時間也不早了,就散了,我跟爸媽壹起送鄰居出了門,回了家以後就收拾完,鋪好被子就睡了。
第二天醒來以後,我媽問我要金戒指,我跟她說在抽屜裏面,我媽去找了半天也沒有,然後我不信我親自去找也沒有。我對我媽說:我真的放在了這裏面,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不見了。
因為昨天晚上的時候,我跟朋友也沒有出去玩,壹直都在屋子裏面玩,我媽認為我記錯了,讓我好好想想,她則在家裏找戒指,我也壹邊想壹邊找,我跟我媽把角落,被子底,抽屜裏,整個家裏都找了壹遍都沒有找到,就是沒有找見戒指。
我媽氣得要打我,我跟我媽說:我就是放在抽屜裏面了,現在我也不知道去了哪裏。我媽問我中途出去沒?我對她說去院子裏上了壹次廁所。於是我媽讓我在前面走,指著昨天去廁所走過的路,她則在後面地上找,來來回回找了好幾遍,都沒我找見,我媽懷疑是我上廁所,提褲子的時候掉廁所裏面了。
但我非常確信自己放在了抽屜裏面,我家裏人不可能拿,我就懷疑是我朋友拿的,但是我又沒有什麽理由說是他拿的。只好默默地承受我媽的怒火,最後被我媽拿著掃把打了壹頓。
我因為懷疑是鄰居朋友偷的,事後我壹有時間就去鄰居家玩,剛開始的時候確實發現朋友很心虛,跟平常不壹樣,去了他家我總是東瞅瞅西看看,但是我也只能看見表面。又不可能翻箱倒櫃地找,最終是壹無所獲。最後自己都懷疑自己記錯了,難道真的是放褲子裏,上廁所的時候掉進廁所裏面了。
雖然自己也懷疑自己記錯了,但是心裏面壹直覺得這件事很蹊蹺。所以對鄰居家的朋友壹直有戒備之心。也不知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數還是巧合,有壹次我去鄰居家找朋友時,推開他家大門,我看到他手忙腳亂地在關抽屜,好像在放什麽東西進去。等我進去以後他已經把抽屜合住了,我就對他的那個抽屜特別好奇。
在朋友家待了壹會兒,我有點熱就把外套脫得放在他家,拽著朋友的胳膊出去玩,玩的時候感覺朋友特別不在狀態,好像很不舒服。眼看要到吃飯的時間了,我對朋友說,我回家吃飯了,待會再找妳玩。我們就散了,各回各家,走了壹半路,記起來外套還在他家,我趕緊跑著去他家取外套,壹推門就看見朋友手上戴著壹個金戒指,他爸媽當時也在家。看見我進來,朋友立馬把手放到背後。
朋友完全沒有想到我會又來他家,我看著他手上的金戒指特別眼熟,對他說,我拿我的外套,然後向他走過去,朋友在那壹直躲著我,手也背著,我拿著自己外套,突然壹把手就把鄰居家的小孩拉過來,他因為年紀,個頭比我小,力氣也比我小很多,所以我能壹把就摟住他,我從他手裏奪過戒指。
拿起戒指壹看,上面寫的我媽的名字,我問他:戒指咋會在妳家,他爸媽看見我欺負他家小孩,站起來就想往開拉我,我看情況不對,立馬拿著戒指跟外套就跑,跑回我家後立馬找我爸媽,我對我媽說我在鄰居家裏找見了妳的金戒指。我就說我放在抽屜裏了,妳們都不信我,是鄰居家偷走了。
我剛和我爸媽說完,鄰居牽著自家小孩過來找我爸媽,說我當著他們的面欺負他家小孩,我在壹旁叫著說,是妳們偷我家的東西。當時正是吃飯的時候,路上有很多人坐在自家門口吃飯。聽我在叫,好多人過來看熱鬧。
我爸對鄰居說:我家孩子欺負妳家孩子妳不知道什麽原因麽,為什麽我老婆的金戒指會在妳家。
鄰居這才反應過來,他家孩子玩的金戒指是從我家偷的,可能在眾人的目光下感到羞愧,轉過頭來就問自己家的孩子:妳不是說在路上撿的麽?
鄰居家的孩子嚇得壹句話也不敢吭氣,他爸看他不說話,提起來就打,他老婆都拉不住他,鄰居家的孩子哭哭啼啼說:他那天晚上看見我在玩我媽的金戒指特別羨慕,我上廁所的時候就留意到我放進抽屜,當時我爸媽和他爸媽正在打撲克,他見沒人看,就偷偷的拿出來裝兜裏,然後就拉著爸媽回家。後來回了家,被爸媽發現以後,就騙爸媽說是路邊撿的。
最終朋友爸媽羞愧難當,拉著自己家的孩子回家了。我也回家吃飯了。我爸對我媽說:那麽小的壹個小屁孩,就學會了偷東西。大人也是夠虛偽的,孩子撿到金戒指他們不會拿起來看,壹看名字就知道是妳的,還裝作不知道,以後少打交道。我媽也說:真沒想到挨著這麽壹家鄰居。然後就教育我:以後不準拿她的戒指玩。
自己家的小孩撿到壹個金戒指,妳會忍住不看麽?反正我是不會相信的。事後鄰居也沒有拉著朋友向我家道歉,就那樣不了了之。
通過這件事,讓我明白了財不外漏。
題主問:在朋友家裏,無意中發現了自己丟失很久的東西。該如何去做?第壹種情況就是:
首先必須有壹定的證據能夠證明那就是妳的東西,比如說壹些標記,那答案很顯然就是妳朋友偷了妳的東西。
如果丟失的東西對妳很有意義,很貴重,我的建議是索要東西,如果他承認並且返還了東西,那就看妳們之間的感情!酌情考慮是否報警,
如果他不承認,不返還東西,妳有壹定的證據能夠證明是妳的東西。那麽就報警吧,沒有必要考慮朋友情誼,他或許能夠作出偷竊的行為是壹時羨慕,但是事後仍然不承認,可見這種人沒有廉恥之心。適當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事後也沒有必要繼續維持朋友關系。
如果是壹些不貴重的物品就沒必要撕破臉,心裏知道他是怎樣的壹個人,以後相處之中盡量遠離,提防小人。
第二種情況:
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是自己的東西。
如果東西對於妳自己很有意義,很有價值,可以跟妳朋友說明情況,如果他有悔過之心,願意還給妳,皆大歡喜,但是記住妳這朋友不可深交。他現在可能是沒有足夠大的利益,有足夠大的利益他還會傷害妳。
如果妳朋友不還給妳,直接撕破臉,也建議報警,多方取證,看是否能夠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當然如果東西不貴重的話,就給他吧,看之間的友誼如何,但是記住這種人不可深交。保持距離,保持警惕的交往就足夠了。
我的同伴兼閨蜜更是特別地喜歡,她會在放學和我結伴同行的時候伸手去觸摸。
有壹天我邀她來我家看動畫片,剛好洗了頭發還沒幹,發箍被取下來擱置在壹邊的水泥臺子上。
閨蜜回去之後,我紮頭發時,才發現發箍不翼而飛了。
我問遍了家裏所有人都沒有結果。後來媽媽答應重新給我買個壹模壹樣的,這件事就過去了。
初中時代,閨蜜轉學去了外地上學。寒、暑假回來都會約我去她家玩。有壹天她隨手拉開抽屜,我便看見了壹個熟悉的物件——那個曾經讓兒時同學艷羨不已的發箍。它靜靜地躺在閨蜜的抽屜裏,似乎還帶著我的味道。
閨蜜那天從抽屜裏抽出壹個精美的筆記本送給我,扉頁寫著“願我們友誼長存!”我裝作不經意地拿起那個發箍:“怎麽和我的壹樣?”
她的臉色有了輕微地改變,不仔細看不出來的改變,她淡淡地說:“哦!別人送的。妳的不是用到小學畢業了麽?”
其實我的發箍壹個不起眼的地方,曾被我用鉛筆寫了個“虞”字。問題是這個字還沒有淡去。
真正的朋友,不會是壹個錯誤就不能原諒,從而對彼此友誼全盤否定。時間過去這麽多年了,我倆都已為人妻、為人母,她送給我的筆記本,我會永遠珍藏在心裏。
都知道人要臉樹要皮,妳丟的東西在朋友家裏,足以看清妳朋友的人品。
如果不是很貴重,那就給他留點面子,妳也可以當著他的面,拿起妳丟失的東西看壹看,相信妳的朋友也不傻。
不過這種人不可交,要疏遠。
這種事情我遇到過,但不是在家裏。
說起來已經有二十多年了,當時我在壹家企業上班,大家的工作服穿的什麽樣的顏色都有。
我的工作服不夠穿,同事大姐就給了我壹件綠色的,但缺個扣子,我自己在家找了壹個白扣子縫上了。
有壹天,我下班兒早,就去等我的同學壹起下班。
這件工作服正好要洗,我手裏拿著它,隨手就放到了同學的工具箱上。
可是下班的時候,我忘了拿了。等我想起來的時候,我就去問她有沒有見到,她說沒有。我就糊塗了,以為在哪兒丟了呢!
過了壹段兒時間,我見她穿了壹件壹模壹樣的綠色工作服,那個白扣子特別醒目。
我壹見,有點懵了。覺得這個同學人品有問題。
她平時就愛的貪小便宜。
我們上夜班的時候,有夜班飯。有壹次我買了五個豆沙餡兒的餡兒餅,準備拿回家給父母吃。
她看到了,眼巴巴的瞅著。
我就把袋子遞給她,讓她拿壹個吃。
結果,她伸手拿過去,壹手拿出壹個吃,另外壹只手牢牢的拿這那四個,也不說還給我,我也不好意思要。心裏想著她把這個吃完了,就把其余的還給我了。
後來,人家吃完了,把那四個又放到她工具箱了。
我當時心裏非常不快,但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就不好意思要回來。結果五個餡兒餅,人家都要了。
現在,看著原本是我的工作服,卻穿在她身上。想起她平時貪得無厭,摳摳搜搜的樣子,就氣不打壹處來。
於是,我終於沒忍住,就問她:"這好像是我那件工作服,怎麽在妳這兒啊?妳不是說沒見嗎?"
結果人家滿臉不高興地說說:"這是別人給我的。″
過後,她就不理我了。
我更生氣,妳不理我,我更不理妳,結果很長時間我們倆都互不理睬。
時間長了,又在壹個單位,又是同學,也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就又說話了。
但是,我知道她愛占便宜,從來不和她深交。
價值不超千元的裝作聾作啞,價值上萬元的,以後少來往或不來往
您好:如果您能夠確定,這就是您曾經丟失的物品,那也別吱聲,這樣的朋友,以後,還是“敬而遠之”吧!有他不多,沒他不少。
如果妳的東西是在外面丟的,妳朋友撿到了,這不能怪他(她),因為他她不壹定知道是妳的東西,該怎麽交往還要怎麽交往。如果是在家裏丟了,說明是妳朋友偷走的,那這種朋友還是少交為好。東西也別要了,勸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