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我們的理想、追求和人生價值得以實現的時候,它們也必定會為人類和社會作出貢獻,我們自己會由衷地感到快樂,因為我們找到了自身的價值,我們在為自己而活。
3、為自己活著”並不是指那種極端的自私自利的作為,而是指在合理合法,不損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努力去探求並努力實現自我人生價值的行為。
4、不是低層次地僅限於貪婪地滿足自己的精神、物質生活需要,而是在高層次意義上的作為個體的尋求生命以及人生的本質問題,並希冀從探求中得到答案的愉悅。
5、 而在此過程中,壹方面,來自外界的肯定不斷的激勵自我,價值得到體現,人會得到真正的快樂。
6、更重要的是,人也從中得到人生和生命體悟,這些體悟可以讓他煩憂的的內心得到壹種解脫,這種解脫即為其生活中處於快樂的自然狀態,人也活的輕松和歡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