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120 km/h的高速公路上,車速達到125 km/h,屬於超速行駛,但壹般情況下會警告,不會處罰,也不會扣分。
首先說壹下超速的處罰規則:
1,超過10%每小時,暫不處罰,給予警告。
2.超過規定時速10%但不足20%的,罰款200元,記3分。
3.規定車速超過20%但低於50%的,罰款200元,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的,處2000元罰款,記12分。
壹般來說,汽車出廠時,儀表盤上的速度都是調試過的,超過實際速度。實際速度和儀表盤速度的誤差通常在5 km/h到10 km/h之間。
但是,有時候有些車主會對輪胎進行改裝。當輪胎直徑變大時,實際速度非常接近或超過儀表盤上的速度數據。
所以綜上所述,限速120 km/h的高速公路,只要不超過132 km/h,就不會被罰。
最後壹點,在外面開車,安全永遠是第壹位的,提醒大家壹定要按照規定的速度行駛,不要超速。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