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傷感說說 - 判緩刑後,還能離開所在市嗎?

判緩刑後,還能離開所在市嗎?

判緩刑後,不能脫離規定的活動範圍。那具體的執行,比如說輕壹點的判壹年但緩刑3個月執行,那這3個月妳可以在指定的範圍活動(不是監獄),3個月到了如果沒有什麽特殊情況下就要開始執行妳的監獄生活,但只要服刑9月(如果在判刑之前還有拘留期,還要扣減拘留天數)

舉壹個例子,某犯罪分子經人民法院判決刑期三年,由於表現較好,賠償積極,得到原告諒解,法院判決刑期為三年,緩刑四年執行。什麽意思呢?判決三年刑期,不收監,在家由公安,社區,監管四年,監管期間,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經過四年在家監管,這四年不收監,就是緩刑執行。這就是判決書上見到的緩刑的意思。緩刑,只適用於刑事案件。不適用於民事,行政案件。

緩刑就是不必真的收監執行。我們經常看到在壹些判決書上有判壹緩二,判三緩四之類的刑罰。這也是刑法寬嚴相濟的壹種表現。

首先來說說緩刑的含義,緩刑自然是所判處的刑罰,緩期幾年執行的意思。具體來說就是在緩刑考驗期內,如果沒有新的犯罪,或者沒有發現以往漏判的犯罪,那麽緩刑考驗期滿,原有的刑罰就不再執行。這也是為什麽壹般情況下,緩刑考驗期比判處的刑期更長的原因。

其次是緩刑的適用。緩刑壹般用在具有法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罪名中。最常見的,例如當事人自首,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者簽署了認罪認罰文書等等。通過適用緩刑既懲處了犯罪,又不會使當事人真的收監執行,給予其壹定改過自新的途徑。

緩刑即使不用真的收監執行,但也是有罪判決,也屬於被追究的刑事責任。被判處緩刑的人也屬於有刑事犯罪記錄,需要接受社區矯正的管理,那麽其兒女在將來政審的時候就會受到相應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