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座小轎車坐四個大人,兩個小孩屬於超載的行為。五座小轎車的核載人數為5人,無論打人小孩都是計算入核載人數之內的。
壹般私家車的限載人數只有5人,只要是多乘坐壹個人,其超員比例就高達20%,會處以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超員導致乘客不能獨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上安全帶,壹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在沒有任何保護中容易被甩到車外受傷。如果我們將寶寶抱在手中或是放在腿上,孩子更容易受到傷害。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人民網——核載5人 坐5個大人1個兒童算超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