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地有壹個小區,裏邊業主都是以前拆遷安置的原農村居民。據說,該小區物業就面臨著收物業費難的問題,甚至到了沒錢可收的困難程度。那麽,究竟是何原因造成這壹局面的呢?我和其中壹名業主展開過壹次交談,漸漸明白了其中端倪。
據他講述,他們小區的全體業主都不想交物業費,有諸多方面的原因。分述如下:
正是因為上述原因,業主堅決不交物業費。當然,物業也采取種種卑劣手段逼迫業主交物業費,比如給業主斷水斷電等。這些業主都不是吃素的,以前都是在農村地區過窮苦生活的,沒水了就去跳水吃,沒電了就點蠟燭,沒氣了就燒蜂窩煤……時間長了,水電氣的公司主動找上門來,要求物業給業主恢復供水電氣。對此,物業也是無可奈何。
雖然這日個案具有壹定的特殊性,但其中彰顯的個中道理確具有普遍性。為什麽越來越多的小區業主不願再交物業費?還不是因為物業的服務質量每況愈下,根本不能讓業主滿意,根本不能讓業主覺得交物業費是等價有償的。所以,要解決這壹問題,還需要物業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
首先我先表明壹下,我也是壹個物業管理從業者;同時,我也是壹名業主。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閑聊壹下:
1.作為業主,為何會產生不想交物業管理費的心理。
a.每當在被他人問及類似問題時,我總會在交流前會反問壹個問題:"妳見過貴小區的物業經理嗎?或是多少才見過壹次?"因為,我在入住小區快20年間壹次也沒見過這位"物業大人"!所以這種物業管理公司也能讓被服務的業主認同,才是天大的笑話!
b.妳見過壹些物業公司的所做所為是在"服務"嗎?作為業主,我更多時見到的這是"管理",自說自話的"管這管那"或是想到那做到那。誰給了他們這樣的權利?對了,好像是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支持的,但是又有多少業主能欣慰的感受到條款中的權力與義務在被對等?所以,討厭這類物業管理公司的業主也大有人在,再正常不過了。
c.人之本性的"貪小"及"自私",人人為我,我卻可以自以為是。其實這壹塊上與那些“自私自利”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同屬壹類的,不展開!所以,這類我不想交物業管理費也屬正常,因為他們天生就想占別人的便宜!用法律的手段來制約是最直接且最有效的方法之壹。
2.作為物業管理公司,為什麽會讓業主產生不想交物業管理費的心理。
a.這個我不說大家也壹定都明白,就是物業管理公司不作為或是亂作為造成的!因為搞不明白自己所處的位置,在進入小區前,及進入小區後,都沒有正確的擺正自己作為契約另壹方的“服務者”身份,過大或過低的評估了自己的權力與義務,無論妳再怎麽努力,可能都是無用功或是反動力!或何況,壹些物業管理公司的個體的所言所為的“過分”更是造成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間的不信認的最直接導火線!就如同我在上段中所述,壹些“物業大人”自以為是,像個深閨小姐似的壹上班就窩在自己的那壹畝三分地內(或是他的理由是天天要接待甲方/業主代表及重要客戶),但是他沒明白,那個崗位是誰在支付他工資?為什麽許多物業管理公司要提物業管理費收繳率?100%是代表全體業主,並不是幾個關鍵人物!!!如果妳能把全體業主中的90%都服務好/滿意了,那所謂的幾個關鍵人物起的了啥風浪呢?但可悲的是,往往都是不在意廣大業的感受!就如果我近20年都沒見過壹次所謂的“物業大人”那樣。相信,許多看客也沒見過吧。所以說,造成業主不想交物業管理費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是物業管理方自己造成的。
將心比心,物業是業主的,交物業管理費是為了讓服務公司能有充足的營運費用來更全面的履約且提供優質的服務;這本是壹種天經地義的履約行為。所以,無須討論是交或不交的。如果妳不滿意那家履約的物業管理公司,妳完全可以抄了他,另外再找自己心儀的。除非妳自己也不想履行妳自己作為業主的權力與義務,許多時候單單靠報怨或漫罵是解除不了問題的。而作為物管公司的我們,如果不能正確的擺正自己的位置,“拿人錢財後卻不好好辦事”最終被抄的結果是必然的。
有很多的業主對於物業費是采取抵觸態度的,很多小區的物業是走了壹撥又來壹波,這是壹個極為普遍的現象,壹般業主對於物業有以下幾種心理,導致了不願意交物業費。
壹、物業費交的沒有物盡所值,而是給物業提供了暴利。很多物業就是雇幾個老人當保安,幾個老太太當保潔員,需要修理是壹拖再拖,實在拖不下去了就找個臨時的修理工,要麽就是雇傭壹些年輕人經常跟業主打架,這讓業主感覺物業費交的有點窩囊。
二、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物業得不到保障,比如說車窗被砸,車身被劃傷的問題,找物業理論,物業表示無能為力,也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這讓也許對物業失去了信任。
三、有壹些業主就是從來不交物業費,而且還享受和交物業費的業主壹樣的權益,這讓交物業費的業主感到心理很不平衡,幹脆也就放棄了主動交物業費的念頭。
無非是1、貴2、享受的服務和交的物業費不成正比。
附近壹個龍湖的樓盤,業主結婚,紅毯從小區大門直接鋪到單元大廳,還有儀仗隊奏樂。沒聽說哪家不願意交的。壹個中海的樓盤,非業主是進不去小區的,定期擦外墻玻璃的,衛生狀況極好的,安全系數高。每個業主都願意交的。享受的服務和繳的費成正比。服務好,貴點也願意交。服務不好,再便宜也不願意交。^O^算我表達不清楚,我也不可能去調查是不是每個業主都交了物管費,繳費率是不是100%。鑒於和物業主任聊天得出的結論,確實有業主不交:第壹種,人在外地,買房子就是投資的,就接房的時候交了壹年的,之後就沒交,理由是沒時間過來,不方便交。其次就是各種找理由推脫,找茬的,但真的很少。當然我說的這種是偏高端的小區。我賣過壹套90年代的小區的房子,8年沒交物管費,交接房屋才發現。物業也從來沒催過。
我只是想說明:服務跟得上,繳費率自然會高。說難聽點,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眾口難調,再怎麽好的服務都會有人說不好。至於評論裏說我天真的,繳費率30%、50%的小區,我實在不想爭論,關註的點不壹樣。我以前住昆明恒大金碧天下,交房兩年還用施工用電,壹個月停電兩三回,這樣妳指望我交物業費?所有再強調壹下,我只是想說服務水平和繳費率成正比。壹個服務大部分業主都覺得好的物業,繳費率還低的可憐。要麽入住率低,要麽無賴業主太多。五毛錢的物業費,就別指望有什麽好的服務了。三塊錢的物業費,服務還渣,那應該發動業主委員會換物業了。我只是舉了兩個例子偏高端小區的例子。周邊更多是單位的福利房,物業真的很渣,但是基本都是老住戶,和保安大爺都很熟,物管費也都是交到單位後勤的,有的甚至是不用交的,單位有補貼。這壹類就屬於服務不好,但繳費比例不低的。老舊小區自然不用說,物業收費低,服務人員少,業主情況復雜,房子轉了幾手了,物管都還不知道,繳費情況不理想也很正常。妳服務不好,我就不交,這種情況也就不足為奇了。
新小區,兩三塊錢壹平還很渣的物業,我理解妳們為什麽不交,如果不是因為很多人惡意不交造成的惡性循環的結果,那這種服務我也是支持不交的。當然找物業談判更好壹些,牛哄哄罵業主的物業,是老板的親戚嗎?
“越來越多的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的提問有根據嗎?從比例上來猜測,可能繳納物業費的業主越來越多;從絕對數據上來猜測,可能不願意繳納的人在增加,因為公寓小區在不斷增多。
本人現今就住在物業管理水平最低的小型公寓房小區。物業公司都沒有了,只有前物業公司留下來的幾個物業人員在維持日常事務。除了小區衛生、停車、偶然維修水電之外,幾乎沒有什麽作為。好在居住的公寓房質量好,很少出現漏水、墻面開裂等問題;所以基本上沒有什麽事情麻煩物業公司。
二十年剛住進來的時候,有個別業主威脅不再繳納物業費,現在再也沒有類似的傳言。本小區屬於學區房,比較搶手,業主和物業相安無事。
兒子居住的小區,物業公司已經換了好幾茬。早期因為有朝東墻面經常漏水,有很多業主投訴,物業公司後來跑了好幾家。當時本人在業主群裏說了幾句互相理解的觀點,便遭到個別業主的謾罵。兒子居住的小區最近的壹個物業公司,還是比較負責的。當然包括兒子在內的壹些業主,還有壹些不滿;認為他們的工作不到位。但是,現在流行智能化上樓梯進門,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不給門禁卡。所以只好乖乖交錢。
本人認為不繳納物業費,並不能解決問題。現在物業公司服務水平就是,換做自己可能面臨同樣的問題。保安和維修工現在都很拽,做事情能拖拉就拖,懶壹點是壹點,物業公司拿他們也沒有辦法。
若要破解這個難題,恐怕要社區牽頭,所在城市統籌規劃, 探索 全市統壹的物業管理之路。在問題沒有解決之前,物業公司有責任把事情做得更好,以滿足業主的需求。
業主不交物業費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雙方立場不同,雙方都沒有做到真正意識上相互尊重和理解。
作為物業公司現在來說真正意義上能將服務做到與書面標準的七成就已經非常好了,大多數人物業就是給小區掃掃衛生,簡單的維修壹下公***設施,出現了收了物業費而不做事的局面,而真正意思上物業服務的所包含的內容有:樓宇內公***樓道的公***地方的衛生清潔、垃圾清運以及經常性的保潔;綠化物日常維護,對綠化物進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治安管理,設專職保安人員每天24小時巡邏值班;公***蓄水池維護,樓內公***蓄水池應定期清洗消毒;水電管理,對配電設備、水泵房及公***水電設施進行日常管理維修;排汙設備管理,清疏和維修排水、排汙下水管道、化糞池等。
作為業主來說平時眼中就是挑刺,認為自己交了物業費,物業應該馬上、立即平做事,大多業主對於物業的服務只是憑感覺的,往往僅從自身個人利益的得失上做出評價,比如,有的業主認為自己家的樓梯的衛生保潔不到位,或者與物業服務人員有口角就不交物業費,諸如等等。而且作為業主沒有擺正自己的心態,認為物業是無理由的服務業主,否則幹嗎要交物業費呢?就沒有換位思考,如果自己在物業公司上班是否能做到自己的要求。另外就是很多物業服務不到位的情況是開發商遺留問題,物業是沒有能力來維修到位的。
最後來說小區物業和業主的問題就像每個家庭成員之間的問題,總會有壹些問題存在,只有讓雙方本著解決事情的態度,心平氣和的處理,同時雙方明確各自的職責和義務並嚴格遵守,雙方的矛盾就會有效的減少,只是減少,要想雙方完全沒有矛盾,目前來說還是不太現實的。
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理應是壹種契約關系,壹個是交錢購買服務,另壹個是收了錢給他人提供服務,這種關系是壹種對等關系。可在現實生活中,卻往往表現出更多的敵對關系,甚至水火不容,為什麽有業主不交物管費,當然各種原因和理由都有,但最主要的是,業主與物管至今沒有理清和明確權責關系 ,現在稍大點的小區,前期物管都是房開的,所以物管與它的東家——房開有種理不清剪還亂的關系,在它們的潛意識裏,總認為這個小區是他們的,總有種“此路是我開,要打此地住,留下物管錢”的心理,業主也同樣想不明白,我為什麽要心甘情願交物管費給妳,且這個費用妳收多少與我商量過嗎?雖然物管規約裏面標定了單價,但那種格式化合同,完全是妳們說了算,我不簽字,就買不了房,在業主不情願的情況下被迫簽定的“不平等條約”,本就讓業主窩了壹肚子的火,所以稍有壹星半點服務不到家,也或者情緒化不舒服妳們的服務或態度時,拒絕交費就成了壹種宣泄情緒的通道,矛盾由此產生,自在情理之中了!
要破此魔咒,唯壹辦法只有真正的履行《省物業管理辦法》,各個小區必須在政府轄區辦事處的督促下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轄區辦事處必須牽好頭,因為根據《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成立業委會,首先,業主要向轄區辦事處遞交書面申請,然後由辦事處承頭,成立籌備組,召開首次業主大會,大會成立應辦的前期事務有:選舉業委會正副主任、委員及候補委員;是否續聘前期物管或解除前期物管;如果解除前期物管,自聘物管又需重理物管規約,簽定物管服務合同。通過業委會自聘物管後,所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物管公司接受業委會監督,妳服務,我交錢!天經地儀,那時如有業主無理由的賴賬不交錢,業委會不同意,其它業主也不會同意,就算最後扯上法庭,判其老賴也無人同情!
對於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無外乎壹下幾個原因。
第壹:物業服務差,大體上有幾點保安攜帶散漫,公***衛生差不能及時清理垃圾,綠化養護不好,公***空間設施損壞後維修慢或無人維修更換等。
第二:小區門禁安防監控系統形同虛設。
第三:物業侵占業主利益不如樓宇內廣告收入和地面停車位收入等等。
第四:有小部分業主無理由拖欠物業費造成破窗效應其他業主跟風也就不交了。
以上是很多小區的通病也是大多數業主不交物業費的理由。
咱們再說說如果妳生活的小區還算正常物業都花了那些錢或者物業費都幹了什麽。
第壹:如果小區有電梯那麽電梯的電費,保養費維修費每年的安檢費用。
第二:自來水的增壓供水費用包括電費設備的養護費和更換的費用。(自來水廠出來的水到三樓就幾乎沒有壓力了)
第三:垃圾的清運費用。(這是物業把各處的垃圾集中到壹處後環衛開垃圾車來運走的費用好像是按次收費這是環衛收的錢)
第四:化糞池清掏的費用。(這個垃圾車壹樣也是按次收費)
第五:小區公***照明的電費。(小區內的路燈樓道的照明)
以上是物業必須要掏的錢而且概不拖欠否則業主的生活馬上就會有巨大的影響。
這其實是個循環循環的根本就是物業費,物業費收不齊物業只好先把錢用在這些不能拖欠的地方。造成了很多崗位缺人很多地方缺錢比如衛生工不給交班費壹個人幹幾個人的活綠化澆水沒錢少澆水等等造成惡性循環。唯壹的解決辦法是業主要成立業委會並得到全體業主的信任和物業展開良好的溝通。如***同能使業主滿意那麽業主補交拖欠的物業費,物業向主管部門繳納押金,給物業三個月時間如果沒有改進就直接換物業。
很大的原因在於物業不按規定辦事甚至只拿錢不辦事,這種情況在壹些小區體現的淋漓盡致,就說說我壹個朋友的小區吧。
當初我朋友買了當地最大的壹個樓盤,由於樓盤大所以也有很多人買,因為從表面上來看無論是住戶、樓盤定位、綠化面積、硬軟件設施等方面來說都是算當地最好的,但是很多人購買了房子後發現,物業的要求太不合理了。
第壹,小區地下停車位和地面停車位只賣不租,而壹個車位的價格數十萬元,這就導致很多業主只能將車停在小區門口的大馬路邊,但是這又影響了交通也不安全,經常也會被貼條,此事引起了很多業主的不滿。
第二,小區的電梯壞了,物業並沒有即時的進行檢修,時長出現人被關在電梯裏的情況,此事業主多次與物業溝通,但壹直沒有得到明顯的解決。
第三,小區安保有問題,經常有壹些外來人員竟然可以隨意進入小區,導致小區業主的財務受到了損失,物業沒有保障好業主們的人生財產安全,我又壹次去過這朋友的小區,小區雖大保安也多,但是根本不用業主確認進出,外人可直接進出。
第四,垃圾箱不實時處理,正常情況下每棟小區的垃圾箱應該是每天都會安排保潔人員運出,但是我這朋友的小區就奇葩了,經常幾天壹周沒人來運來及,導致門口垃圾成堆。
其實像我朋友這樣的情況,很多業主都曾遇見過,業主與物業之間的關系也壹直比較緊張,主要是業主每年按時交納了物業費,卻得不到同等的服務,甚至很多業主都感覺,壹直是物業部門在管著他們,而不是服務業主!這樣就導致很多業主不願意交納物業費了。
物業公司做為服務行業淘汰機制不健全,引入機制不透明,定價機制無監控。已經是成為開發商、居委會、關系人士的斂財收割工具。當然大房企的物業相對正規和良性。
例1新樓盤引入的物業都是自行組建的,毫無經驗和能力,既不面相 社會 招標也不透明流程。在業委會建立前2年內瘋狂收割業主。妳中招了嗎?
例2小區無物業後引入物業,遭到居委會的刁難,新物業知難而退,按照居委會的意思引入物業物業。
例3老舊小區無物業,政府統壹指定壹些物業公司,鬼知道他們是誰的關系,付出什麽代價。
總之,上任和淘汰都和業主無關。如果業委會建立後有時間去抗爭,還是可以的。不過時間成本很長,付出精力多,還有壹些危險。業委會無利益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