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經常可以聽到掛職、任職這兩個詞語,但兩者有何區別呢?今天就由小編和網友們說說掛職、任職的壹些情況。
掛職與任職區別很大,在概念上來說,掛職制度其目的是在加強公務員隊伍的經驗交流,促進年輕幹部健康成長和提升公務員綜合素質,壹般來說,方式較為多樣化,具體來說,包括發達地區幹部與非發達地區幹部交流掛職;事業單位幹部去行政機關掛職,地方幹部掛職中直單位、企業幹部與政府幹部交流掛職等等。時間上來說,掛職分為短時間掛職(壹般是為了推進某個項目或者完成某項調研工作)和長時間掛職(主要是為了鍛煉幹部,加強幹部的綜合素質),短時間掛職壹般在半年以內,長時間掛職壹般為1至2年。任職指的是組織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部門(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任命某同誌擔任領導崗位,進而實現對幹部的培養與提升,任職的形式比較少,平級轉任和提拔任職。從概念出發,兩者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首先,動議機關和隸屬機關不同。
對於掛職來說,壹般都是由幹部所屬的機關按照相關政策以及文件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幹部去相應的企業或者政府擔任相應的職務,其幹部的管理任免權限仍然屬於原機關,工資的隸屬關系也在原來的機關,且因為是掛職的原因,原機關會根據該幹部去的不同地區,給予相應的補貼,同時,由於掛職的形式多樣,因此可能出現掛職幹部去的地方離自己生活的地方特別遠(比如中直幹部去地方區縣掛職)。
對於任職來說,壹般是由當地的黨委根據組織部提出的幹部人員名單,確定空缺的領導職位人員人選,進而任命該幹部去該崗位工作,這個時候會對該幹部的平時表現進行考察(壹般都是去原單位),並進行任職公示,同時,該幹部的隸屬關系也會發生變換,比如任命省廳某位幹部去縣裏任職,這個時候該幹部的人事關系會轉至到地方,工資關系也會轉移的地方,所以任職的地方壹般不會與生活的地方產生較大的改變(這裏只說縣處級及以下)。
其次,兩者的工作內容不同。
對於掛職幹部來說,其主要是要了解掛職地的情況,進而增加自己的工作經驗,因此,掛職幹部壹般都是輔助當地領導的,在分工上壹般不會出現主管的工作,都是協助某某領導分管某個部門或者某壹方面的工作,而且對其所協助分管的工作不負領導責任,工作壓力相對來說小得多(基本沒有什麽工作壓力),也有人稱為“飛鴿牌”幹部,但是對於壹些負責專職項目的掛職幹部除外。
對於任職幹部來說,其按照組織程序走到領導崗位以後,必須參加當地或者該單位的領導分工,並對其所分管的領域負主要責任,基本上只要妳分管的領域出了問題,妳就是第壹責任人,畢竟任職到領導崗位,組織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妳推動該領域或者該地區的發展,任職幹部對其分管的領域有決定權,這個是任職崗位賦予的權力。
最後,兩者的最終去路也不同。
對於掛職幹部來說,在掛職期滿以後,當地黨委會根據其在掛職期間表現,對其工作進行鑒定,並向上級相關部門進行匯報(鑒定表),而且會和掛職幹部進行座談(壹般都是長時間掛職的),征求意見,是否有繼續在當地任職的意願,如果有任職的意願,就會和該幹部的派出機關進行溝通,從而對其任職,如果沒有,掛職期滿以後,辦完相關手續以後,直接回原單位即可。
對於任職幹部來說,在某壹個領導崗位幹了幾年之後,組織部門會根據其在領導崗位的表現,進而決定該領導的去處(提拔或者是轉任),如果工作優秀且有主要領導推薦,那麽組織部門則會對其進行討論,是否符合提拔要求,進而對其進行再次的任職,如果表現得壹般,則會根據工作的要求,讓其轉任至其他領導崗位。
以上就是任職和掛職的壹些區別,只是壹點個人之言,希望各位看官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