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壹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壹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準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壹起打電腦、玩遊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采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壹起玩電子遊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壹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裏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夥人供出了壹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壹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壹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夥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壹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夥。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裏,以250元購買了壹支單管火藥槍,後壹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壹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壹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沈浸在網絡裏,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沈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裏的臺球桌。小新把看臺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裏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壹個星期。父親的壹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欲望又像蟲子壹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壹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註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壹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壹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裏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壹個洞裏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麽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裏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裏,他痛哭流涕起來
案例四: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男,漢族,16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丟失壹部手機,其懷疑與其曾同住的於某和覃某偷了其手機,於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糾集了犯罪嫌疑人張某、伍某某,對來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於某和覃某進行毆打,不讓該二人離開,其間,余某某將於某的頭打破,還用煙頭燙傷覃某,以此來逼兩被害人承認有偷其手機,犯罪嫌疑人張某和伍某某幫助余某某對被害人於某和覃某進行看管,壹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將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為止,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以非法拘禁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湖裏後埔某網吧上網,因其盜用他人帳號上網被管理員發現而被趕出網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糾集了兩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該網吧為其被趕出的網吧的事出氣,到網吧後該三人將網吧管理員李某打成輕傷,將另壹管理員黃某的手劃傷,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檢察機關經審查以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批準逮捕。
案例六: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來廈後,手裏沒錢,便萌生搶劫出租車司機的念頭,2005年1月19日淩晨,三人經過預謀,在仙嶽路雇了壹部出租車,讓司機開到林後壹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強行搶走了被害人周某的壹部小靈通和現金500多元。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以搶劫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案例七: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諶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黃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案例八: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在壹起喝酒時,王某某提出說去搶點錢來花,於是當天晚上將近淩晨時,上述五人外出尋找目標,無人來到湖裏興隆路正遇上騎自行車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將林某的自行車踢倒,並將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還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林某的大腿捅傷,五人搶了林某身上的壹部手機和200多元現金,逃離了現場,被害人林某因被捅傷後失血過多而不治身亡。事後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明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搶劫犯罪的情況下,還讓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其住處留宿。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以搶劫罪批準逮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窩藏罪批準逮捕
輟學少年搶劫近百學生圍捕
4名歹徒手持長刀趁夜色在校園附近搶劫,壹群見義勇為的學生和歹徒展開了搏鬥。猖狂的歹徒竟然挾持其中壹名為首學生,將其關了起來作人質。
近百名學生聞訊憤怒地沖出校園圍捕追打歹徒。
這是上月發生在韶關市區某技校周邊的壹幕,記者昨日從湞江警方獲悉,該搶劫團夥其中壹名年僅17歲的嫌犯郭某被警方抓獲。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據郭某初步供認,其同夥都是壹群十六七歲的未成年輟學少年。
猖狂劫匪挾持學生
9月6日晚上,韶關市某技校學生鐘某華等3人在晚自習後返回校外宿舍的途中,被兩個手持刀和鐵棍的青年搶去手機和500多元現金。鐘某華立即打電話給同學,要求他叫人快點來抓劫匪。學生賴某立即邀集幾名同學前來助陣。
不料,動手搶劫的兩名劫匪還想再多作幾單案,便打電話約來另外兩名同夥前來幫忙。4人剛匯合,就遇到了前來抓賊的學生們,雙方二話不說便在街道上展開了壹場搏鬥。其中,為首的學生賴某被搶去手機和2300余元現金後,還被歹徒挾持進壹間遊戲機室關了起來。
歹徒用長刀砍傷民警
瘋狂的劫匪激怒了學生們,壹聲吶喊,近百名學生自發組織沖出校園群起而攻之,將4名劫匪團團包圍,並將其中壹名作案者張某抓住。劫匪見勢不妙,無賴地要求交換“人質”。
就在雙方劍拔弩張地“交換人質”後,歹徒急忙抱頭鼠竄,接到報案的大塘路派出所民警發現了正被學生們追打後騎著摩托車逃竄的兩名劫匪。民警立即要求二人下車,歹徒們卻在飛馳的車上揮起長刀砍向攔截民警,導致壹名民警中刀受傷。4名劫匪趁亂逃脫。
案發後,警方迅速組織大批警力對這個猖狂的搶劫團夥展開了偵查,不久便將涉案的郭某捉拿歸案。目前,郭某已被警方拘留,其余同夥正在加緊追捕中。
四少年合夥搶劫在校學生
以為未滿18歲作案,就不會被判刑,2004年9月,開平4名16歲少年鋌而走險,回原就讀中學用暴力毆打、搜身、恐嚇等手段,對男宿舍15名男生實施搶劫,搶得人民幣111元,全部用於吃喝玩樂,最終觸犯法律被判刑。近日,開平市人民法院分別判處4名少年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000元。
小風、小參、小易、小全原在開平某鎮讀初中,期間因為打架等原因被趕出學校或被學校勸其退學。離開學校後,他們整天遊手好閑,沈溺於玩網絡遊戲。
2004年9月21日晚上11時多,正在街上閑逛的小風、小參碰到了小易和小全,正打算壹起到網吧上網,卻發現口袋無錢可用。為籌錢,4人在壹公園進行密謀,期間,有人提出到原就讀的中學向男生“要錢”。此建議得到了小風、小參、小易的認同,但小全有些猶豫,於是小參拍著他的肩膀說:“不去算什麽兄弟?”小全聽了也覺得不去不夠義氣。就這樣,他們4人在9月22日零時竄到原就讀的中學,對男生宿舍的15名男生進行了搶劫。
4人搶劫後離家出逃。11月,他們在離家近2個月後回到了該鎮,隨即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在審訊時,小易非常後悔做了這樣的事情,他說,被抓獲時非常害怕,但在搶劫的時候未曾想過搶劫是犯罪行為,心裏只有壹個念頭:要錢用。小參則痛悔自己不懂法律,他似乎曾經聽別人說過,不滿18歲的人是不會被判刑的,所以帶著僥幸心理去搶劫,結果受到法律的嚴懲。
檢察官視點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263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可見,小風4人采取暴力毆打、搜身、恐嚇等手段向15名學生“要錢”的行為已構成了搶劫罪,犯罪時他們全部都已滿14周歲,應負刑事責任,只是在量刑的時候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外,作為學校,對仍處於義務教育年齡的少年,由於怕其“難教”、“不聽話”而影響整體成績,隨便將其開除或者勸其退學,他們的做法是直接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的。作為家長,也應該主動多了解這些孩子的內心世界,在他們誤入歧途前拉他們壹把。
暴力少女 出手殘忍
案例壹:搶男友 連刺“情敵”17刀
認為女友搶走了自己的男朋友,15歲的小穎殘忍地連刺14歲的小靜17刀。日前,朝陽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
小穎與小靜是同學,也是很好的朋友。後來,小靜通過小穎結識了17歲的社會青年張某,之後的日子,三個人經常壹起吃飯、聊天、唱歌。有壹天,小穎發現自己的男朋友竟與小靜約會,就產生了報復心理。
今年2月18日下午,小穎拿了把水果刀,叫上好友小霞去找小靜“算賬”。二人將小靜騙至朝陽區小紅門鐵道口。據小穎交代說,看到她們拿出刀,小靜平靜地說:“我知道妳恨我,這樣,妳紮我壹刀,咱倆的事算結了。”而小霞又催促小穎快下手,於是小穎舉刀刺向小靜的後背,之後又連刺其胸部、背部、腹部數刀。隨後,小穎和小霞又把小靜擡到不遠處的鐵軌中間後離去。滿身是血的小靜勉強走下鐵軌,後被路人送到醫院。
案例二:為解恨 逼迫少女吃蟲子
因為小紅打碎了窗戶玻璃,16歲的女孩小微就逼迫她在地上爬行並吃下蟲子和石頭子,還讓男孩子換上皮鞋踢打其下身。近日,豐臺檢察院受理了這起案件。
小微初中沒畢業就輟學在社會上遊蕩,還認識了比她小幾個月的男朋友,兩人很快租了間房子同居。今年9月的壹天,小微和男友認識了從外地來的少女小紅和另壹個男孩子,當晚他們住在壹起。第二天晚上,他們外出準備吃飯,小紅在外面轉了壹會兒就提前回去了,在家門口等小微他們回來。等到半夜12點,天下起了雨,幾個人還沒有回家。又冷又困的小紅就將窗戶玻璃弄碎進了屋。
小微回家發現後非常氣憤,就把小紅趕出了屋子。這樣做還不解心頭之恨,又把她拉了回來,決定好好教訓她。小微和男朋友以及壹起回來的兩個男孩子命令小紅脫光衣服在地上爬,還逼迫她吞食地上的蟲子和石頭子,叫那兩個男孩換上皮鞋踢小紅的下身。滿身傷痕的小紅最後趁人不註意才逃走。經過法醫鑒定,小紅患上了應急性精神抑郁癥。
有些少女本來對是非醜惡就沒有明確的認識,而性經歷更是催化劑,有性體驗的少女往往自認為了不起,性格更是固執偏執。
初三某班的學生和往常壹樣說說笑笑地走出校門。4名男生突然被人從身後分別架住雙臂,強行帶到龍蟠路邊的花卉廣場。到此之後,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的4 名學生大吃壹驚,身邊“護駕”的人由原先不到10人,壹下激增近50人。對方簡短地幾句謾罵之後,這夥人毫不顧忌廣場上眾多市民在場,蜂擁而上輪番對他們狂毆暴打。
隨著施暴程度的不斷升級,4名無辜學生被這夥人從花卉廣場壹直拖打進情侶園的樹林中。面對40多名輪番上陣的施暴者,4名學生在書包、木棒及拳腳的蹂躪下,相繼被打倒在地。其中壹名姓徐的男生,被打得渾身是血蜷縮在地上後,仍未被這夥喪心病狂的惡徒放過。施暴者瘋狂地將其當作足球,輪流助跑後“發射”這個“點球”。另壹名身材較胖的男生,遭重創的頭部腫得像只皮球。當施暴者散去後,2名傷勢較輕的男生,將昏死過去的徐某扶起後送回家。後經醫院診斷,徐某的左腎破裂需手術摘除。
警方查明參與施暴的40多名暴徒和幫手,都是在校的中學生,分別來自南京市第××中學、××湖職業中學、××橋中學。3月12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將19名涉案嫌疑人擒獲。
引發這場聚眾鬥毆的事由,竟是兩名學生在網上的對罵。
春節前,南京市第××中學高壹的壹名學生上網聊天,與壹網友發生“口水戰”。對罵中,他了解到對方是××村中學的學生。“口水戰”中敗北的他,回校後便將此“不幸屈辱”向同年級的司某和張某傾訴。在校內混得有點名氣的司某和張某聽後大怒,同時表示幫其擺平對方。3月7日,司、張兩人通過各自的初中同學等關系,從三所中學糾集近50名幫手,殺氣騰騰來到××村中學附近設伏。至於被打4人中,哪壹個是和第××中學高壹某學生網上“對罵”的學生,他們對罵了些什麽,參加這起群毆的大多數學生都不知道。
3月15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宣布,對參與這起群毆行兇的11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向11名涉案學生家長宣布決定時,當場就有3位家長昏倒在地。
二。發生在南京的壹起學生長期結夥盜竊案件。6名團夥成員在案發時平均年齡不到18歲,他們同校同班同宿舍,最令人吃驚的是他們所學專業竟然是保安。
在南京公安機關的預審室裏,17歲嫌疑人小力供述他們的違法犯罪事實:兩年前我帶著錄取通知書來到學校報到,同宿舍6個同齡的同學成為好朋友,好“哥們兒”。不久,我們耐不住學校嚴格管理的業余寂寞,大家壹商量就決定溜出去“熱鬧熱鬧”。從此,我們經常是集體翻墻頭出去喝酒抽煙。
日久天長老是喝酒抽煙,大家都有點煩,再說家裏給的錢老是這樣花也不太夠。壹天晚上,幾個哥們在外面喝啤酒,也點不起什麽菜,都覺得很無聊。當時有人說,老是這樣不好玩,咱們不如順便去“拿”點東西。借著酒勁大家都很贊成。
從那以後,他們時常夜裏酒足飯飽後,就壹塊到附近壹些中小學校行竊。由於學習的是保安專業,對刑法、公安業務、保安管理知識等有很多的了解,起初,他們盜竊也還算有點節制,只是“拿”些鉛筆、橡皮擦、牙刷、毛巾和書本等,不“拿”太值錢的東西。當然,因為懂專業知識也使他們作案比較謹慎,相當註意不留痕跡等反偵察的問題。
後來,經常作案膽子就大了,把學習的法律知識都拋到腦後,什麽值錢就“拿”什麽,幾個哥們兒有福同享,作案時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順利,對僅僅到中小學 “拿”點東西不感興趣了。最後壹次大家商量,快畢業了,今後要分配到不同單位,6個人沒機會壹起“拿”了,決定幹點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機店。
因為他們幾個是“鐵哥們兒”心齊,有事經常能互相“打掩護”,先後盜竊的財物達到將近1萬元,學校和家長都沒能發現。
6名學法不守法的少年,最終得到的不是畢業證書而是法院的判決書。
發生在江蘇的壹個系列少年盜竊串案,警方最終破案查獲。9個月來30多起竊案的26名涉案人員,都是在校中小學生和流失生,他們很多人都有“不到刑事責任年齡抓緊偷竊”的犯罪心理。
三。2001年,江蘇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壹度發生多起撬盜案件,到2002年底,失竊案件多達幾十起,財產損失幾萬元,面對如此瘋狂的連續作案,警方感到莫名的壓力。2002年元旦前後,警方悉數將作案的26人捉拿歸案,查明這夥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間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幣10萬元。更令警方吃驚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學生和流失生,年齡最小的僅11歲,其中女性壹名。面對壹張張稚氣未脫的臉蛋,辦案幹警沒有像往常破案後的欣喜,心情反而變得沈重起來。
警方查明,26個孩子中有些人已經不是第壹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盜竊作案的次數和案值,足以判處徒刑,但由於年齡的關系,往往只能教育後予以釋放。於是他們作案後受法律懲罰的犯罪恐懼心理壹次次減弱,認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漸漸從壹個月壹次小偷小摸,發展到每月偷幾次,有的幾乎天天作案。有些14歲的少年曾公開宣稱:“我還能偷2年”,13歲的少年不甘示弱:“我還能偷3年,比妳多壹年”。
這群孩子因為自己未滿14周歲,抓緊時間進行“無罪偷竊”,既令人們大跌眼鏡,更令人感到陣陣心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