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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為什麽纏足,纏足有什麽好處?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壹種陋習,是對女性身體的賤踏,在古代女性從小便開始纏足,用布將雙足緊緊纏裹,使腳骨格畸形變小,並以此為美。

纏足起於北宋末期,興於南宋,大盛於明代。

古代女性為什麽纏足,關於起源有兩種神話傳說。壹種是大禹娶了塗山氏女為後,塗山氏女是狐精,足小,壹種是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足小,由於妲己受寵,宮女也紛紛纏足,後民間也跟著效仿,這只是神話傳說。

古代女性纏足的盛行,離不開當時的文化推崇與當時人們的審美觀。在古代無論男女都以女性足小為美,特別是男性,小腳女性具有性的吸引力,以三寸金蓮為美,是扭曲變態的審美觀念。

古代女性纏足,行動不便,有利於將女性禁錮於閨閣之中,限制了古代女性活動範圍,好讓古代女性遵從“三從業四德”,從而達到男子的欲望,獨占其偵操的目的。

古代女性纏足沒有任何好處,人為的限制腳的自然生長、改變腳形,令腳部骨格畸形,不利於行動,對婦女的生理及心理都有不良影響。

公元1644年,清軍入關,為維系統治,曾頒布命令三道命令,剃發、易服、禁纏足,前兩項,在清政府的高壓政策下,經歷“揚州十日”和“嘉慶三屠”的強制執行下得到普遍實施,但維獨纏足沒有得到有效禁止,直到新中國解放,古代女性纏足才徹底消失於 歷史 長河中,這是時代的進步,是婦女解放的標誌。

纏足沒有好處!那是毒瘤,是惡習,是古代男權 社會 下的畸形產物!

“纏足”又叫“裹腳”,顧名思義,其就是用布帛纏裹雙足,已達到“足部塑形”的效果,算是古代的整形手術!

其最早可以追溯到五代時期,溫庭筠筆下曾有過“粲織女之束足”的描述;到了宋代,纏足已經成為了壹種 社會 時尚 ,上至宮廷後妃,下至平民女子,多有纏足之風。小腳被稱為“官樣兒”!

而到了明清時期,纏足已經是壹種普遍現象,不僅以不纏足為恥,且纏足“言必三寸”,三寸金蓮已經深入人心。

說起“三寸金蓮”,聽起來還不錯,但事實上 ,是對身體的壹種折磨。

整個的纏足過程是非常殘忍的,為了盡量讓腳變得又小又尖,達到“三寸金蓮”的效果。

四五歲的小女孩就得開始裹腳,以限制腳的成長。而在這個過程中,其腳掌會被折斷彎向腳心,等到長大以後,整支腳已經完全變形了。

這樣的壹只腳不僅是在“成長過程”中十分痛苦,對其後面的影響也是很大的。

最嚴重的就是影響行動,試想壹下,這樣的腳還怎麽去走路。古代的那些女子,很多都是進出門庭都得是要抱的。

曾經有過壹個關於纏足的采訪,來自雲南六壹村的吳楊氏老太太曾講述過她的經歷:

我想這段文字,足以讓給大家壹個深刻的印象。

那麽既然這麽痛苦,為何還要纏足?

原因只有壹個,為了“男人”的需要。

眾所周知,古代是男尊女卑的 社會 ,女性大都是依附男人們而活著的。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什麽痛苦不痛苦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男人們喜歡!

當時的壹些文人士大夫,高官厚位,喜好風流,催生出了喜好小腳的怪癖。要知道在古代,這些文人士大夫可是 時尚 前沿所在啊!他們隨便寫首詩,唱首詞,底下人壹片追捧。

所以,他們說了小腳好,自然會有女性迎合!

當然,最初裹腳纏足還僅僅是在上層 社會 流行,畢竟底層家庭的姑娘還得幹活兒。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審美已經成為了主流,而且這種由上及下的觀念傳播,阻力很小,很容易為大眾所接受。底層人士就算是沒有什麽審美觀念,但誰都希望自己女兒嫁個好人家。

如果不是小腳,自己的女兒終身大事會有影響,甚至於嫁不出去,在家裏白吃飯,所以,必須得纏足。

所以很快,便是纏足成風,後來已經發展到了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的地步。

由於是“ 時尚 ”,所以屢禁不止。明清開國之時,都曾明令禁止纏足,但是終究無法阻止。甚至於滿清的原本不纏足的八旗女子也在漢文化強大的同化能力之下,接受了“纏足”這壹惡習。

由此可見,其影響之深遠。

當然,纏足也許不僅僅是為了審美,古代觀念保守,男人們可能會通過纏足這個方法來限制女性自由,防止他們外出拋頭露面。這就是所謂大家閨秀的來源。

總而言之,纏足是絕對的惡習,沒什麽好處。

或許我這樣說有點片面,畢竟客觀來講,纏足裹小腳是時代的產物,它代表是那個時期的“審美”。這和我們今天審美是壹個道理。

但是我覺得,如果所謂的美,是需要犧牲 健康 ,殘害身體去獲得的,那麽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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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有什麽好處?

當然有了,纏足能廢了壹個女人的雙腳。

廢了壹雙腳,叫好處?

當然是好處了,那要看對誰來說。

其實纏足的最大作用,還是對女性的束縛。

腳殘了,不能隨意走動,就真的只能呆在家裏相夫教子,只能在庭前廚下,無休止勞累。

但是對女人來說,纏足就是赤裸裸的痛苦了。

看這種被纏過的小腳,根本沒辦法快走,更沒辦法長時間行走。所以就別提逛街了。

不僅纏的時候疼,以後走路都是問題,只能慢步輕走,年齡大壹點,只能拄著拐慢慢走了。這絕對是壹種對身體的摧殘,對人性的壓抑。

什麽夫為婦綱, 什麽三從四德,什麽夫唱婦隨。

其實這些都是和纏腳壹樣,對女性的束縛和壓抑,所以說有吃人的禮教這壹說。

我奶奶就是小腳,爺爺早就沒了,我沒見過我爺爺,我不知道奶奶的名字,只有姓氏,墓碑上寫的是李郭氏,她告訴我她那個年代,8-9-10多歲就開始纏腳,天天疼的哇哇哭,她是地主婆,每天早起掃大街,背上縫壹塊白布,上面用黑字寫著地主,那時候,我跟奶奶睡,冬天經常回來凍的不行,但她精神很好,經常跟我說掃街撿了幾個煙頭,記得有壹次,村裏放電影,我奶奶早去打掃,為的就是多撿幾個煙頭,那次她撿了幾十個煙頭,高興的不得了,奶奶每天給我講故事,那些年奶奶給我講了非常多非常多的故事,猜了數不清的謎語,現在想起來,我奶奶真的知識面很廣,盡管她沒有文化,也不會寫字,她講給我的那些知識,很多現在我還在受用,後來我奶奶因為壹場感冒,沒錢治不起,留下了後遺癥,變成肺炎,再後來變成肺心病,我奶奶去世那年我15歲,我是天天守在我奶奶身邊的人,現在想想,她給我講故事,從五鼠鬧東京,到北鬥七星,從猜謎語的宇宙電閃雷鳴到日常生活中的針頭線腦,從聊齋講到紅樓夢西廂記,我不知道奶奶的這些知識是怎麽學來的,但我都聽得入迷。

我給奶奶洗過腳,奶奶的腳畸形的不可思議,現在想起來很害怕,她小時候是怎麽承受的,她告訴我她是最後那壹批纏腳的女人,就這樣的小腳,每天天不亮就去掃大街,然後出工去生產隊掙工分,冬天隊裏沒活,她就去地裏撿柴火(玉米結根),還去很遠的幾棵樹下撿樹葉,為的就是回家能生火做飯,吃上熱飯,我記得那所謂的熱飯就是壹碗玉米糊糊和壹個癱成壹堆的地瓜幹窩窩頭。算了,不說了,我想我奶奶……我想我奶奶……我想我奶奶……每年我很多次給奶奶去上墳!

古代女人纏足是自願的嗎?

既然問出“纏足有什麽好處”這種問題,顯然是假設纏足都是女人自願的了?胡扯!

古代女人纏足都是男人逼迫的。

古代男人為何強迫女人纏足?這裏面的原因可有不少啊,且聽我壹壹道來:

沒有壹個女人會主動摧殘自己的身體,除非男人強迫他們。

古代男人是真心喜歡三寸金蓮。

所以,妳會看到許多文人墨客發自內心歌頌纏足。早在北宋時期,著名詞人蘇軾就寫過壹首《菩薩蠻·詠足》,其中有壹句:

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女人纖細的小腳,能夠立在男人的掌心裏。可以說是把纏足背後的性的隱喻,凸顯的淋漓盡致。

後來,甚至還出現了壹批批“金蓮學家”,以品評女人的小腳作為職業。

值得壹提的是,古代男人強迫女人纏足,還有政治用意——

漢人用纏足抵抗清朝。

清朝入關時,強迫所有男人剃發,同時還要求女人不得繼續纏足。

所有的男人都屈服於剃發令,但由於清朝沒辦法強制他們家裏的女人不纏足,也就導致纏足的習慣繼續保存了下來。

非但如此,男人們還變本加厲地強迫女人纏足,用來區別那些不纏足的八旗女子。當時的漢族男人得意洋洋地總結道——

男禁女不禁、男降女不降。

以上就是古代男人強迫女人纏足的原因。

纏足的準確起源時間很難推定。賈伸先生在《史地學報》三卷三期發表《中華婦女纏足考》,列舉了八種觀點,最早到商代,最晚到五代,都有擁躉。

最廣為人知的,可能是李煜寵愛宮嬪睿娘,讓她纏足成新月狀,民間紛紛效仿的故事。

但纏足自宋開始逐漸成為加諸女性身體的壹項桎梏,卻是不爭的事實。這其中包含著經濟、 社會 審美、家庭倫理等多方面的原因。

經濟上,宋代取消了女性的土地繼承權,女性喪失了合法的經濟權利,大量女性不得不依附於家族才能生存,自梳女這樣的群體,正是對這壹變化的反抗。

社會 審美上,不同於之前胡化的對圓潤、豐滿、有力的女性形象的推崇,宋以降,越來越欣賞纖細、柔弱的女性形象,到了民國才有改觀,所以林語堂說“東方美麗的標準是板面、無胸、無臀、無趾的動物”,是沒有什麽女性特征的。

家庭倫理上,以宋為開端,以明清為盛,對女性的貞潔、從屬,乃至失智,是越來越嚴格的,《紅樓夢》中邢夫人還得幫老公找小妾,是這壹荒唐傾向的反映。

經濟上、人身上的依附,對纖細、柔弱的過分強調,對女性貞潔、父權、夫權的極端重視,***同催生並鞏固了對纏足的需求。

對於富裕男性來說,這或許有好處,他們可以保證妻子的貞潔,將他們限制在家室之內,不能輕易離開。他們甚至發展出了壹套對纏足的審美,辜鴻銘和研究蓮學的方炫都是這壹類人。

但對貧窮男性來說,纏足意味著他們不可能指望女性出外勞動,貧農得承擔起標準中產家庭的重擔,負擔當然是很重的。

對女性來說,只有屈辱、疼痛、不潔,沒有任何好處,若有人說在某些時代纏足可以讓他們嫁得更好,怎能說沒有好處,那只能說那個男權 社會 病了,而且病得很重。

和許多風俗壹樣,纏足行為產生之初,並沒有後來那麽奇葩,也不至於對女性的身體造成太大傷害。可是,物極必反,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把腳裹得越來越緊,甚至成了壹種殘害了,這才成為飽受譴責的陋習。

就學者對纏足風俗的研究來看,古代何時開始纏足,是具有爭議的。不過,多數人還是比較贊同《南村輟耕錄》的說法,認為纏足之風始於南唐時期,與後主李煜有關。

按照《南村輟耕錄》的記載,在後主李煜的後妃中,有壹位叫做窅娘的女子,此人天生長有壹雙小腳,而且腰肢纖細,擅長舞蹈。相傳,後主李煜時常命窅娘露出小腳跳舞,而李煜便在壹旁欣賞。這位才華橫溢的南唐後主,不思治國理政,終日吟詩作對,與後妃們尋歡作樂,才落得個國破家亡的下場。當然,這是後話了,暫且不多評論。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由於李煜對窅娘的小腳十分癡迷,故而其他妃子也紛紛效仿。可是,窅娘的小腳是與生俱來的,其他妃嬪的大腳板子,也很難改變。不過,解決問題的方法總比問題本身要多,她們也想出了壹個辦法——裹腳。

為了讓自己的腳也好看起來,其他妃子便用絲帛將自己的雙腳纏起來,然後再穿上玲瓏精致的繡花鞋,以希望博得李煜的垂青。結果,在李煜後宮裏,許多女子都開始用這個辦法,久而久之,纏足的做法也在王公大臣家中的女眷中流傳開來。

南唐雖然滅亡了,可始於李煜後宮的纏足怪癖,卻逐漸傳播了起來。北宋時,纏足者還比較少,多局限於南方地區的漢人女子。可南宋以後,纏足的風氣愈演愈烈,到元明時更是成了壹種荼毒女性的陋習。

隨著纏足行為的傳播,纏足行為也越來越殘忍。比起之前僅僅是為了穿上更好看的鞋子、讓自己的腳看起來更小壹些,後世的纏足可謂是毫無人性的。在女孩尚在孩提時,家人便將她的腳緊緊纏繞起來,使得雙腳畸形發育,形成所謂的“三寸金蓮”。

在纏足風氣盛行的舊 社會 ,人們甚至不願意娶不纏足的女子,而那些纏足女反倒很受歡迎。這種亂象,實際上反映著男尊女卑的舊思想。直至民國時,纏足之風才逐漸衰退,多數女性開始擺脫了這壹束縛。而女性真正的解放,則是在新政權成立以後。

古代人為什麽纏足,纏足有什麽好處?我來說說我知道的吧!

(上圖為清朝末年四、五歲的小女孩已經開始纏足了)

古代女子在四、五歲時就會在母親的幫助下開始纏足,因為這個年紀的女孩骨骼剛開始發育,這時候纏足腳容易定型。之所以她們要壹代壹代地忍受巨痛堅持纏足,純粹是為了滿足當時男人們畸形的審美觀。

在古代男人以女子的小腳為美,為此,他們還將女子腳的尺寸分成了三個等級,也就是三寸為金蓮,四寸為銀蓮,四寸以上的腳就會被稱為鐵蓮了。而在這幾個尺寸的腳中,最小的三寸金蓮最受男人歡迎,因此,古代女子會盡量地把自己的腳控制在三寸,用以迎合當時男人畸形的審美觀,同時也為了自己能嫁個好人家。

當然,男人鐘情於小腳女子還有壹個原因,那就是能防止她們紅杏出墻。

女子纏了足走路行動就會受到限制,這樣壹來,等到她們結婚以後,就只能呆在家裏相夫教子,做做女紅,從而減少了她們外出接觸異性的機會,同時也減少了她們紅杏出墻的機會。

那麽,纏足有什麽好處呢?

纏足對於女子來說沒有任何好處,反而對於她們來說只有肉體上的疼痛和心靈上的摧殘,試想壹下,壹個四、五歲的小女孩纏足以後每天都會生活在疼痛之中,這樣對於她們來說哪還有什麽美好的童年可言,哪還有什麽好處可言呢!

當然,對於男人來說好處肯定是有的,纏足既能滿足他們對女性的欲望,同時又能起到對自己妻子束縛的作用,可以說是壹舉多得,因此纏足這壹陋習才會持續千年之久!

翠裙鴛繡金蓮小,紅袖鸞鳥玉筍長。古代女子的腳經常用布裹起來,謂之纏足。以之為美。就連《西廂記》中,張生思慕崔鶯鶯,想入非非,也是想她的三寸金蓮多麽的可人。那麽古代人為什麽纏足,或者說纏足經歷了壹個怎樣的過程呢,又有什麽好處呢?當然我想這個好處應該是有引號的。

婦女纏足,這是中國所特有的。

起源於神話傳說。

最早起源於夏朝的塗山氏。據傳,大禹曾娶塗山氏,然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貍精,腳小。《古今事物考》把最早纏足者說是妲己。原文這麽說的“商妲己,狐精也,亦曰雉精。猶未變足,以帛裹之,宮中皆效焉。”當然這也不足為證。

來源於《詩經》,乃君子之禮

《詩經》中有壹句,

東漢的劉熙,還有唐朝的孔穎達都 認為那就是言以裹腳可以跳騰輕便也。那麽是這樣嗎?這有什麽樣的 歷史 背景呢?原來,在西周講究禮法,君子行走步幅要小,所謂“尊者舒遲。”所以,裹腳 並不是為了行走方便。而是禮儀的需要。其實,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貴族還配玉,以控制步法節奏。” 佩玉的目的,讓人走路時態度從容,快慢適度。“另外,漢朝也已有壹種專門的纏足工具,”履拘“”所以拘足也“,到了東周,纏足在貴族君子中間,習俗已經形成。也就是說,最初的纏足,那不是為了女子而是在男子的腳上。

始於春秋戰國

到了戰國,也有記載。《漢隸釋言》漢武梁祠畫老萊之母,曾子之妻,履頭皆銳,這成了纏足始於春秋戰國的證據。到了西漢,也有,

魏晉南北朝纏足以炫富貴

他們紛紛纏足,這成為了豪門望族身份地位的標誌和符號。當南北朝時期,齊東昏侯”又鑿金為蓮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也“三寸金蓮的源頭就在這裏吧。

唐宋明清纏足以 時尚 ,以小腳為美的觀念。

那個時候的詩有很多描寫小腳女人的。如白居易的” 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 。“杜牧也有”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 “毛熙震說, 捧心無語步香階,緩移弓底繡羅鞋。 而到了宋代,更是蔚然成風。蘇軾有詩雲,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 。

這是古典名劇《西廂記》,張生見鶯鶯之後,朝思暮想,想什麽呢,其中就有小腳翠裙鴛繡金蓮小,紅袖鸞鳥玉筍長。後來在偷情前,行壹步可人憐,……步香塵,印底兒淺,在偷情後,下香階懶步蒼苔,動人處弓鞋鳳頭窄。

再到了明清,纏足風大盛,於量,大量的文人詩更是謳歌小腳。說的壹雙金蓮無處不美,無處不妙。所謂女為悅己者容,那纏足風就更盛了。而 社會 上也就形成了以小腳為美的觀念。人們就相信“古來美人,其足無有不纖纖者”,甚而認為“愛纖足者大多為雅人韻士,愛銀錢者,則為村子俗物”。

這就是纏足習俗的由來。神話的傳說,君子禮儀的需要,炫耀富貴,等級的標誌, 社會 習俗,追求 時尚 ,以小腳為美的觀念,造就了三寸金蓮。

說到好處,我想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作用吧。妲己可以掩蓋她狐貍精的真相; 西周春秋戰國時期有助於培養君子優雅的舉止和氣度。魏晉南北朝時則顯示了身份和地位,滿足了虛榮心。而到了唐宋以降,則 慢慢成了民間風俗,妳不裹腳,反倒自己都覺得不好了。這正如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人們穿中山裝而六七十年代人們都愛穿綠軍裝壹樣

早期女子纏足是殷實人家標識,就像當年出門前用豬油擦嘴壹樣,告訴別人我們家吃肉了……

古代物資不是很豐富,大部分老百姓手頭都沒多少錢,穿衣服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這種情況下,怎麽才能表現自家生活好呢?要不說古人聰明呢,他們把心思打在了自家閨女身上,裹腳纏足……

裹腳,要有裹腳布,他們走出家門就有了顯擺資本:我們家閨女的裹腳布啊,是真絲的,有丈把長呢,妳們家用的是啥,棉的呀?我跟妳說,用真絲好;哎呀,妳們家閨女裹腳了啊,家資真殷實,俺家的那妮子老大不小了,可俺沒湊足裹腳布錢呢,但願今年收成好吧,好讓俺趕集扯幾尺布…… 顯擺起來,裹腳可謂壹勞永逸,早年能吹噓家裏有裹腳布,等腳裹定型了,出門被人看時,更是硬實力表現。富養女,窮打兒,他們家真有錢,都不用女孩子幹活,了不起啊,額要是生在他們家多好……

那些年,裹腳還真就是為了顯擺,不過能裹的起腳的也真就是殷實人家,後來這種風氣被讀書人推波助瀾,什麽三寸金蓮,什麽金蓮妖嬈,硬是把纏足吹成了習俗,窮人為了不被別人看不起,也給自家女兒裹起了腳……

尤其是清初年剃發易俗,男人們保不了自己頭發,楞是讓女孩兒裹腳,美其名曰不投降……

當然,女子纏足也有“美”的壹面,就像今天的女士皮鞋,幹嘛弄的尖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