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媳婦不想改變自己,而且家庭條件壹般,未來開銷很大,我覺得媳婦可以選擇離婚,因為強勢的公公不會輕易改變主意。畢竟節儉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如果她剛結婚就這麽奢侈,家裏難免入不敷出,越來越窮,媳婦也不想改變自己,所以這種情況下,還不如選擇離婚。至少兩人還有壹定的交情,她不會選擇暴力。反之,媳婦不換;強勢的公公不妥協,家裏經濟狀況越來越差。那麽結果肯定是雙方會引起暴力沖突,導致惡性案件,所以趁早幹凈利落的離開。
如果家庭條件好,媳婦不做飯,並不會影響家庭的經濟條件,只是因為強勢的公公多年來養成了節儉的習慣,那麽妳可以試著說服公公說說現在的生活方式,而且這種話最好不要由媳婦或者兒子說,而是由家中德高望重的親戚,或者與強勢公公關系好的親戚說。這樣做可以避免尷尬。畢竟晚輩“教育”長輩是不可接受的。
總之,盡可能多的談。如果不合適,就需要“妥協”。如果妳不想“妥協”,對方也不讓步,那就在關系進壹步破裂之前,盡量選擇離婚。這樣既保護了自己,也保護了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