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壹天吵架記恨,第二天鄰居竟自帶農藥到我對門家自殺。
高全與劉習、我是對門鄰居,平日裏高全與劉習經常發生爭吵。2018年3月25日,倆人又吵架了。第二天壹早,劉習及我尚未起床,高全徑直進入劉習家中,喝下攜帶的農藥後倒地身亡。我起床後發現高全躺在二樓走廊,立即通知高全的家人過來並報警處理。?
高全家屬認為,高全是因為與劉某爭吵產生輕生念頭,並且由於我搶救不及時才導致身亡,因此將劉習和我壹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12萬余元。
高全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喝農藥中毒身亡,不是劉習、我故意殺害或者傷害致死,也不是我們兩人給高全灌的農藥,是高全自己喝下的,與我們無關。如果說高全是因與劉習爭吵而輕生,在當日高全進入劉習家中時,劉習尚未起床,沒有證據證明當時發生了爭吵事件。我也是被動,我起床的時候高全就已經死了。
經歷這樣的事情以後,我發現生活之中,吵架在所難免,不管是與家人、同事還是鄰居,因壹時氣不過而自殺,簡直太愚蠢!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死了的人死了,活著的人依然快活!日常生活中,少壹分計較、多壹分體諒,與人為善,寬厚仁愛,才是幸福生活的奧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