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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教學法》結課隨感

昨天上了壹學期的《鋼琴教學法》結課了,這是第二次去中央音樂學院聽這門課,相比第壹次,這次對於壹些不明白的點更深刻,對曲子的處理有了更高的認識。

鋼琴教學多是手把手的師承傳授,所以學生從老師學到的東西也會再傳給他的學生。在鋼琴教學裏,有很多的方法、流派,不能說哪個不對,但是在鋼琴的發展歷程裏,教學法也是跟著變化的,所以現代鋼琴教學已經和原來的產生了很大的差異,但是在鋼琴的教學中用壹些古老的教學方法的還大有人在。比如說彈琴的時候不允許手腕動,在手上放壹枚硬幣不讓掉下來等等。

先說說這門課對我認識顛覆最大的壹個就是: 手型

這是所有入門學習者要接觸的,也是開始老師強調最多的 。 很多時候看學生彈的好不好,先看手型好不好,手型擺不好的,那彈得也好不了。說到學生的問題也往往從手型開始。以前我教學也強調手型,要求是 :手放到琴上,手指自然打開,裏面能握住雞蛋;或者手攥緊後慢慢松開,手成壹個半圓狀態。

彈奏的時候,要求保持好手型,有兩種比較普遍的彈奏要求;

第壹種:手型擺好後,用哪個手指,哪個高擡,其它手指全部在琴鍵上不動。

第二種:手先擺後,1指彈奏時直接下鍵彈奏;後面的手指,2、3、4、5手指彈奏時,要壹起擡起,壹起下落,將力量放到要彈的手指上,其他手指要保持好手型放到琴鍵上。

現在對手型認識是: 雙手自然下垂,手自然會形成壹個弧度,將其輕輕拿到琴上,手型就ok了。

彈奏的時候手型要求: 手指全部打開,距離琴有壹段距離,彈奏哪個音,需要的個手指就下鍵,其他手指依然全部在上面,成打開狀態。

在我學琴的時候,手指是不允許翹起來的,不管用什麽辦法,彈完的手必須都在琴上保持好手型。因為那時候4、5指總是翹著,還被老師打過手。後面的手型,彈奏時手指都是在上面張開的,按照以往的要求,這肯定不對。

然而現在科學的教法,就是第二種,不需要彈奏的手指都是在上面張著。原因有2:

壹是第二種速度更快,因為中間少了擡手指的動作。比如說彈三個音,用第二種方法,就三個手指直接下鍵的動作即可完成,第壹種方法就需要五個動作才能完成。

二是鋼琴是聽覺藝術,出什麽樣的聲音比擺成什麽樣的手型更重要。就像以往教課更多是盯著學生看,看手型,看譜子,看動作。但真正應該用耳朵去聽,而不是眼睛,聽他彈出什麽樣的音色才是重點。當彈的聲音不對,音色不合適,再好的手型也沒用。

可見,手型並不是彈奏時最重要的,手型也會根據曲子的音來變化。

需要強調壹點,手型雖然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麽重要,但不代表開始學的時候就放任自流,壹定的規矩還是要有的。 開始手是張開的,但是隨著學習的難度加深,速度加快,手會放的越來越低,越到高級別,貼鍵的彈奏法會更多。

“彈” 的新理解

鋼琴需要手指彈,但是就這個“彈”琴,好多音或者說音型,真的不是以前所理解的“彈”出來的。比如莫紮特曲子中左手有特別多的(1535)的音型,在很多練習曲中也很常見,音很簡單彈出來挺容易,但是彈好聽不容易,關鍵就在第壹個音上,我之前所理解的要手指“彈”下去,第壹個音會出重音效果,而且彈快了,並不好聽,聲音太硬;彈輕了,效果也不好。而現在我知道這個音不是靠“彈”,下去的,而是運用手臂的力量碰壹下鍵“彈”下去的,這種“彈”法,速度快了會形成節奏的律動,這是用手指敲下去發不出來的聲音和感覺,都是“彈”,但是動作完全不壹樣,出來的聲音也截然不同。用手臂的力量“彈”下去的,在快速的時候,聲音更流暢,會有主心骨,有層次。

很多作品裏的音或者某些音,需要的彈法,並不是用手指彈出來的,更多的時候是用手腕和手臂,甚至用身體的力量彈出來的。

節奏的律動

以前教或者彈都對律動沒有什麽概念和想法,直到課上,對同壹首曲子,老師彈出來和我們彈出來天壤之別的音色和感覺,讓我很觸動,怎麽我就彈不出這樣的音色和感覺呢?這就是節奏的律動。壹首再簡單的曲子都有它內在的律動,但是這被我們忽視了,認為簡單所以就沒有重視。

樂句的走向,句子之間的連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有著必然的聯系,這就需要我們在彈的時候,將音與音之間的觸鍵、強弱等考慮清晰,而不是孤立存在的音。

對手腕、手臂的運用更多

上面的例子中,在“彈”中已經引出了對手腕,手臂的運用了。彈琴是壹個復雜的身體協調配合動作,要發出好的聲音,需要整體的合做。

現代鋼琴可以說是在用手腕、手臂在彈琴,而不是僅僅以前理解的手指頭上。手指上的力量畢竟有限。鋼琴的力度比以前要重很多,尤其是九尺三角鋼琴,比立式鋼琴彈奏起來更重、更難。所以僅僅依靠手指不能滿足音樂的表現力,更多需要用到手腕來轉移力量,運用手臂來傳遞身體的力量使發出更飽滿、更有力的聲音。

對“p”的認識

"p"在鋼琴中是piano的簡寫,翻譯過來是鋼琴。在音樂裏的表情術語中“p”是壹個常用的記號,譯過來是“輕”,意在演奏的時候要控制音量,不可以彈的太響。

以前我的教學中,看到“p”就會要求學生彈輕壹些,要和“f”強做出區別、對比。發現學生往往做不到我的要求,要麽是輕不下來,要麽是輕下來聲音都是虛的。現在明白了,當時的我要求初級的學生來做到壹個非常高級的動作,在他們還沒有掌握這個技能的時候,除非天資過人的學生,否則,壹般學生都做不到。

“p”在演奏中是很難的,對手上的要求非常高。手裏要吃住勁兒,不能松,還要控制下鍵的力度、速度等,所以彈完手會累,而不是之前所理解的僅僅是下鍵輕壹些就行。同時也因為教課的環境局限性,對曲子最終放在什麽樣的環境中沒有想過,以至於會要求學生按照現有的空間標準來彈奏,對“p”的音量要求要更輕。音量如何要求,又是壹個讓我印象深刻的變化。

音量如何要求

壹般琴行裏的鋼琴教室都非常小,即便家裏授課,也受到房間的制約。我們往往會按照現有空間的大小來要求學生彈奏時音量如何處理。學生彈奏出的音量也就適合壹個小房間聽。而鋼琴演奏或比賽最終是要在舞臺上,在音樂廳。

所以,壹開始我們就應該按照音樂廳或者大房間的音量來要求學生,只有這樣要求了,在之後的比賽、考級甚至表演中,才可能彈奏出的聲音讓每個角落都聽到。尤其現在比賽基本都是三角鋼琴,需要更多力量才能彈出聲音來。對比之前的教學,彈奏整體音量要更大,更飽滿。而彈奏“p”時,也不能僅要求輕,需要比之前更多的力量來彈到低,即使是輕也要飽滿、通透的聲音。

今天想到這麽多,學無止境,不學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井底的青蛙。教書育人,學生最怕遇到不負責任的老師,老師最怕停止對自己的成長,革命仍在路上,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