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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山有害因素

起重傷害

起重傷害是指在各種起重作業(包括起重機安裝、維修、測試)中發生的擠壓、墜落、物體(吊索、吊重物)造成的事故和觸電。在非煤礦山的生產過程中,選礦車間和機修車間有大量的起重設備,發生起重傷害的概率比較高。主要危險因素是牽引鏈斷裂或滑動部件打滑、碰撞、急停等。由此引發的事故包括破壞設備、人員傷亡、影響生產等。起重傷害的壹般原因有:超載;牽引鏈或產品不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無證操作起重設備或操作人員違反規定;開關失靈,無法及時切斷電源,導致操作失控;操作者因註意力不集中或視力障礙不能及時停車;被運輸物體的體積過大;突然停電;起重設備故障等。在生產過程中,仍然存在壓力容器爆炸、高溫、腐蝕、雷擊、地震、照明不良等危險有害因素。

輻射

輻射危害:壹般非煤礦山開采,即使不是生產鈾等放射性礦石的礦山,也含有微量放射性物質,如氡。氡的產生是226個鐳原子衰變的結果。這種衰變是自然的,人無法控制,所以氡的產生是連續的,氡從巖石跑到空氣中的過程也是連續的。氡進入人體的主要途徑是呼吸道。吸入的氡通過上呼吸道進入肺部,通過滲透到肺泡壁在血液循環系統中溶解並分布於全身,並在含有較多脂肪的器官或組織中蓄積,按其自身固有規律衰變,損傷肺部和上呼吸道,加速某些慢性疾病的發展,嚴重危害員工健康。

火災具有突發性的特點,雖然有事故發生的征兆,但由於監測預報手段的不完善,以及人們對火災發生規律的把握不足,火災往往發生在意想不到的時候。火災事故後果往往很嚴重,容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特別是災難性火災事故。因此,必須加強火災事故的預防。火災事故的原因比較復雜,因為構成燃燒條件的三要素(引燃源、可燃物、助燃物)普遍存在於人們的生產生活中。例如,點火源包括明火、化學反應熱、物質的分解和自燃、熱輻射、高溫表面、沖擊或摩擦、電火花、靜電放電、閃電等;可燃物質包括各種可燃氣體、可燃固體和可燃液體。非煤礦山火災事故的壹般原因如下:

(1)生活生產中用火不慎。通過對大量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表明,許多事故是由於缺乏相關的科學知識,在火災危險面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不負責任和違章操作造成的。

(2)設備差。如果設計錯誤,不符合防火或防爆要求,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不當。

(3)材料的原因。比如可燃物的自燃、各種危險品的相互作用、機械摩擦和沖擊生熱、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劇烈振動等。

(4)環境原因。如潮濕、高溫、通風不良、雷電、靜電、地震等自然因素。

(5)管理原因。

(6)建築結構布局不合理,建築材料選擇不當等因素。

灰塵和噪音

非煤礦山在生產過程中(如鉆孔、爆破、鏟裝、放礦、運輸和破碎等)會產生大量粉塵。),而且尾礦庫也有壹定量的粉塵。粉塵的危害性與粉塵的分散度、遊離二氧化矽含量、成分和濃度有關,壹般隨遊離二氧化矽含量和有害物質的增加而增加。在不同粒徑的粉塵中,呼吸性粉塵對人的危害最大。長期吸入人體粉塵後,肺組織會發生病變,從而失去正常的通氣和換氣功能,健康受到嚴重損害。

噪聲是令人不愉快的聲音,不僅影響人的聽覺、心理和生理,還會引起職業性耳聾,還會對生產活動產生不利影響。在高噪音環境下工作,會讓人感覺煩躁、疲倦、反應遲鈍、效率低下,容易導致事故發生。噪音來自物體的振動。振動是生產中常見的危險因素,與噪聲結合作用於人體。振動可以直接作用於人體,也可以通過地板或其他物體作用於人體,按其作用位置可分為局部振動和全身振動。振動多見於氣動工具、電動工具等機械摩擦強烈的場所使用。

在非煤礦山生產過程中,噪聲和振動主要來源於氣動鉆具的氣動噪聲、各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振動、摩擦、碰撞產生的機械噪聲以及電機等電氣設備產生的電磁輻射噪聲。產生噪聲和振動的設備和場所主要有:空氣壓縮機和空氣壓縮機泵房;風機和通風器室;水泵及水泵房;絞車及絞車房;爆破作業場所;粉碎設備和粉碎工作場所;鑿巖設備和鑿巖工作面;運輸設備和器材通過的巷道;裝巖機和裝巖機工作場所;機器維修設備(如釬焊機)和機器維修車間等。

洪水泛濫

(1)水毀原因。非煤礦山開采過程中,可能存在地表沈陷或地質構造形成的裂隙、地表水進入礦井的危害、采空區和廢棄巷道中儲存的“人造水體”的危害、原巖溶洞和裂隙中的原巖水體的危害。造成水害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開采過程中沒有探水或探水技術不合理;開采過程中突然遇到含水地質構造;爆破時暴露水體;鉆井時暴露水體;地壓活動暴露水體;排水設施和設備設計不合理;排水設施設備建設不合理;采礦過程中違章作業;未及時發現突水跡象;發現突水征兆未及時采取探水措施或未及時探水的;發現突水征兆後未及時采取防水措施的;發現突水征兆時,未采取適當的探水和防水措施;開采過程中未采取合理的排水和導水措施,造成采空區和廢棄巷道積水;巷道、工作面、地表水體內外連通;當降雨量突然增加時,地下湧水量突然增加。

(2)危害和破壞形式。礦井、地表水或突發性降雨可能引發礦井水災事故,包括:

(1)采煤工作面突水;

(2)采掘工作面或采空區有透水性。由於各種渠道將采空區與儲水體連接起來,大量水體直接進入采空區,從而形成采空區、巷道甚至礦井被淹;

(3)地表水或突發性強降雨進入地下。大量水體通過裂隙、溶洞、廢棄巷道、透水層和地表露頭,直接進入采空區再進入人員工作場所,或直接進入工作場所。

機械損傷

機械傷害主要是指機械設備的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與人體直接接觸而造成的攻擊、碰撞、剪切、糾纏、扭曲、研磨、切割、刺傷等形式的傷害。外露的傳動部件(如齒輪、軸、軌道等。)以及各種旋轉機械的往復運動部件,都有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同時,機械傷害也是非煤礦山生產過程中最常見的傷害之壹。容易造成機械傷害的機械設備有:運輸機械、掘進機械、裝載機械、鉆孔機械、破碎設備、通風排水設備、選礦設備等旋轉和傳動設備。

下降和提升運輸

墜落危險是指高空作業中因墜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非煤礦山生產中可能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主要場所或區域有:豎井、斜井、天井、溜井、采場和各種操作平臺。

提升運輸是非煤礦山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非煤礦山主要有立井提升、斜井提升和水平運輸(機車運輸和帶式輸送機運輸)。運輸事故主要表現為:

(1)豎井提升:斷繩、過卷、蹲罐、損壞東西;突然卡罐或突然停車,卡罐或信號工、絞車操作失誤造成人員墜落。

(2)斜井提升:跑車、掉道、毀物傷人;斜井落石傷人。其中跑車事故是斜井提升運輸中危害最大的事故,主要原因有:

(1)礦車運行狀況不佳。

A.鋼絲繩斷了。當鋼絲繩強度不夠或載荷超過極限時,鋼絲繩可能會斷裂。

B.鉤子被解開了。如果掛鉤沒有放下或過早脫鉤,會造成跑車事故。

C.剎車裝置失靈。制動裝置主要包括工作制動或制動,如果工作制動或制動失效,就會導致制動裝置失效。

D.絞車司機的操作失誤。司機分心,沒有充電“飛”。

E.拖車違規。超載車輛,超載車輛或斷開車輛。

②防跑車裝置。

A.設計原因。主要是指防跑車裝置的設計不符合實際,不能起到防跑車的作用。

B.安裝缺陷。如果沒有安裝或者安裝不當,就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

C.工作條件差。異常工況或故障,無法阻止跑車。

(3)水平運輸。

①摩托車運輸:常見事故有摩托車碰撞、摩托車碰撞、行人碾壓、摩托車掉下路面等。其中,機車撞擊行人是危害最大的事故。機車碰撞傷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

A.行人。行人如果走在不合適的地方,如軌道之間、軌道上、車行道窄邊,可能會被機車傷害;行人安全意識差或註意力不集中、行人不及時避讓、與機車搶道或跳車都可能引發事故;周圍環境的影響,如無人行道、無逃生室、設備和材料堆積、巷道壓縮變形、照明不足、噪音大等。

B.機車操作。操作原因,如超速操作、違章操作、判斷失誤、操作失控等。制動裝置故障等。

C.其他因素。如果沒有信號或信號不起作用,說明操作者無證駕駛或註意力不集中,駕駛視線差。

②膠帶運輸:主要表現為絞窄傷,膠帶輸送機絞窄傷的主要原因有:

A.人為因素:皮帶機運行過程中清理物料、加油或故障排除;疲勞失誤,絆倒摔倒,袖子沒系好;違規穿越、騎行;操作員註意力不集中。

B.物理因素:保護裝置失效;設計不符合要求;信號裝置故障或未開啟等。

電氣設備或設施

非煤礦山生產系統使用大量電氣設備,電氣事故危害較大。充油變壓器和電力電容器長時間過載會產生大量熱量,導致內部絕緣損壞。如果保護監控裝置失效,會引起火災和爆炸。此外,配電線路、開關、保險絲、插腳固定器、電熱設備、照明器具、馬達等。可能會導致電氣損壞。

(1)電氣火災原因。

①過熱是由於設計不合理、安裝不良或短路、過載、接觸不良、鐵芯短路、散熱不良、運行時漏電等原因造成的。

(2)電熱器具和照明燈具構成點火源。

(3)電火花和電弧,包括電氣設備正常運行或操作時產生的電火花、電氣設備或電氣線路故障時產生的意外電火花、雷電放電產生的電弧、靜電火花等。

(2)觸電危險。

①分布。在配電室、配電線路、各種電動拖動設備、移動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和照明器具或與帶電體相通的金屬導體中,都有直接接觸或間接接觸觸電的可能。

(2)傷害的方式和手段。

A.受傷的方式。電擊傷害是由電流的能量引起的。當電流流過人體時,人體內細胞的正常工作受到局部電能不同程度的破壞,產生生物效應、熱效應、化學效應和機械效應,會引起壓迫、休克、痙攣、疼痛、呼吸困難、血壓異常、昏迷、心律失常等。,嚴重時甚至導致窒息和心室顫動而死亡。

B.受傷的途徑。人體接觸帶電體;人體接觸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設備或線路故障(如漏電)時意外帶電的金屬導體(如設備外殼);當人體進入地面帶電區域時,兩腳之間施加壹個跨步電壓。

③觸電的原因。

A.電氣線路或電氣設備設計安裝存在缺陷,或運行中缺乏必要的維護,造成漏電、過熱、短路、接頭松動、斷絲碰殼、絕緣老化、絕緣擊穿、絕緣損壞、PE線斷線等隱患。;

B.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如保護接零、漏電保護、安全電壓、等電位連接等。)未設置,或安全措施失效;

c .電氣設備操作管理不當,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D.電工或機電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失誤或違章操作等。

(3)可能引起觸電的場所。

①分布。配電室、配電線路等。

(2)傷害的方式和手段。

A.受傷的方式。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和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局部損傷,形成電弧灼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機械損傷、電光眼等。

B.受傷的途徑。

直接灼傷:當帶電體與人體之間產生電弧時,電流流過人體形成灼傷。直接電弧燒傷與電擊同時發生。

間接灼傷:當電弧發生在人體附近時,會對人體造成灼傷,包括熔融的熱金屬飛濺造成的灼傷。

電流燒傷:人體與帶電體接觸,電能通過人體轉化為熱能而造成的傷害。

③觸電原因:帶負荷(尤其是感性負荷)打開裸露閘刀開關;誤操作造成短路;靠近高壓帶電體工作;線路短路,熔斷保險絲時,熱金屬顆粒飛濺;人體離帶電體太近等。

土壓力

地壓災害是非煤礦山開采過程中的壹大安全隱患。如果預防不當,管理措施不到位,就會引發事故。采空區、采場和巷道都受到礦壓的影響,可能引發地壓災害。

(1)地壓災害原因:采煤方法不合理;穿越地壓活動區;穿越地質構造區;支柱被摧毀;采場礦柱設計不合理或保護不好;巷道中沒有應支護的支架或支架設計不合理;遇到新的地質構造未及時采取措施;采場或巷道施工工藝不合理;在采場或巷道施工中違章作業;遇到新的巖石,沒有根據巖性進行施工;爆破參數設計不合理;爆破工藝不合理;爆破施工中的違章作業;影響或破壞地下水、巖石風化和其他地壓活動。

(2)地壓災害的危害。地壓災害通常表現為采場頂板的大面積垮落、坍塌和冒落,采空區的大面積垮落或塌陷,巷道或采掘工作面的片幫、冒頂或底鼓,井壁破裂,井筒湧砂,巖石片幫和地表沈陷。

①采場頂板大面積垮落、坍塌、冒落,其主要危害是:破壞采場及周圍巷道;造成礦區人員傷亡的;破壞礦區內的設備和設施;破壞礦井正常通風;造成生產秩序混亂的;其他危害。如果排水管道穿過采場,可能會對排水系統造成破壞,造成水害,進而破壞礦井的供電系統。

(2)巷道或采煤工作面有片幫、冒頂的危險。巖體地壓活動造成巷道片幫冒頂,其危害主要有:巷道內人員傷亡;破壞巷道內的設備和設施;破壞正常的生產系統;破壞巷道等。

中毒和窒息

(1)中毒窒息原因分析。根據非煤礦山生產工藝的特點,引起中毒和窒息的主要原因是炮煙和爆破後產生的其他有毒煙霧。其他有毒煙塵,如礦體氧化形成的硫化物與空氣的混合物、采礦時遇到的洞穴和采空區、巷道內存在的有毒氣體、火災後產生的有毒煙霧等。

爆破後形成的炮煙是人員中毒的主要原因之壹。造成槍煙中毒的主要原因是通風不良和違章操作。人員中毒和窒息的原因包括:

(1)違規操作。爆破後通風時間不足,工人進入工作面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撤至不會發生炮煙中毒的巷道;

(2)通風設計不合理,使炮煙長時間停留在工作區域,獨頭巷道掘進時沒有局部通風,沒有足夠的風量稀釋炮煙,設計通風時間過短。

(3)由於不合理的警示標誌或沒有標誌,導致人員意外進入盲巷、采空區、硐室等。通風不良和長期通風不良;

(4)突然遇到含有大量窒息性氣體、有毒氣體和粉塵的地質構造,大量窒息性氣體、有毒氣體和粉塵突然湧出到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人員作業場所,人員無防護措施;

⑤有意外情況。如氣流意外短路、人員意外進入煙霧汙染區域並長時間停留、意外停風等。

(2)中毒和窒息場所。可能發生中毒窒息的主要場所有:爆破作業面、炮煙流動的巷道、炮煙積聚的采空區、炮煙進入的硐室、盲巷、盲井、通風不良的巷道、采空區、使用有毒或腐蝕性化學品的選礦車間等。

爆破作業

爆破作業是非煤礦山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工序。其作用是利用炸藥在爆破瞬間釋放的能量對周圍介質做功,從而使礦巖破碎,達到掘進和開采的目的。

非煤礦山開采過程中必須使用大量炸藥。爆炸可能發生在炸藥從地面炸藥庫運輸到地下的過程中,在裝料和起爆過程中,以及在裝載和卸載帶有未爆炸或不完全炸藥的礦石和巖石的過程中。爆炸產生的震動、沖擊波和飛石對人員、設備、設施和構築物有很大的破壞作用。常見的爆破危害有爆破振動、爆破沖擊波、爆破飛石、拒爆、早爆、晚爆。

(1)爆破作業中的幾起事故。

(1)失火(失火)。②早期爆炸。③自爆。(4)延期爆炸。

(2)爆破的有害影響。

①爆破地震效應。炸藥在巖土中爆炸後,在距爆炸源壹定範圍內的巖土中產生彈性振動波,即爆破地震;在硐室爆破中,由於壹次裝藥量較大,爆破地震也較強,會對附近的構築物、設備設施、巖體等產生較大影響。,並有可能引發大範圍的冒頂和片幫事故。

(2)爆破飛石。飛石是爆破時從巖體表面射出並飛出很遠的單個碎片。爆破時,裝藥量最小抵抗線不準,裝藥量過多,導致爆破飛石超過安全允許範圍,或低估安全距離,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失,是爆破的有害影響之壹。

③爆破沖擊波。爆破時,部分爆炸性氣體產物隨崩落的巖土沖出,在空中形成沖擊波,可能危及附近的構築物、設備設施和巖體。

(4)爆破有毒氣體。爆破時,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如果不及時稀釋排放,過早進入工作面,會對工人的健康造成極大的危害,甚至導致中毒死亡。

(3)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爆破後過早進入工作面;瞎槍或破眼處理不當;炸藥運輸過程中的強烈振動或摩擦;收費流程不合理或違規操作;啟動流程不合理或違規操作;警示不到位,信號不完善,安全距離不夠;爆破器材質量差,點火慢,推遲發火時間;非爆破專業人員操作,爆破作業人員違規操作;使用爆破性能未知的材料;炸藥庫管理不嚴格。

(4)容易發生爆破事故的場所。在非煤礦山開采過程中,可能發生爆破事故的作業場所主要有:炸藥庫、運輸炸藥的巷道、運輸礦巖的巷道、爆破作業工作面、爆破作業采場、爆破後工作面、爆破後采場、爆破器材加工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