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讓主治醫師動用私人關系幫忙聯系或者自己去醫院。很大概率要先出院,再入院。後期醫保報銷肯定會少很多。
擴展數據:
轉診、轉院制度和壹般服務流程:
1、因技術和設備條件有限,不能診治的患者,應由主治醫師提出,經上級醫師和科主任同意後報醫務科,取得同意後方可轉診轉院。
2.轉院時,費用同時結算,相關手續與出院相同。
3、轉院壹定要嚴格掌握適應證,轉院過程中病情加重並造成生命危險者,應暫時住院,待病情穩定後再轉院。危重病人轉院時,病人家屬要解決陪護問題,主治醫生要告知其出院風險。
4.轉院時,經治醫師應寫出詳細的病歷摘要與患者壹同轉院,或按有關規定復印帶走部分病歷,不得帶走原始病歷。
5.因各種原因自願要求轉診或轉院的患者,由本人及家屬自行解決,自動出院。
轉出醫院的主治醫師填寫《某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市區轉診轉院申請表》或《某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市區轉診轉院申請表》,由副主任醫師以上或科主任簽字,醫院醫療(醫保)科聯系轉入定點醫療。...
2.由轉出醫院結算辦憑《市內轉院申請表》,將參保患者出院結算情況錄入醫保信息系統,醫保信息系統中的轉院申請登記,轉入市內。...
3.備案手續由市醫保二級經辦機構在醫保信息系統1個工作日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