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法參加合議庭審理或者單獨審理案件;
(二)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法官的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2)年滿23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體健康;
(六)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畢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法學碩士、博士或者非法學碩士、博士,從事法律工作滿壹年,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職務的,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法官分為十二個等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級法官分為大法官、高級法官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