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壹個關於“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應女職工生理假”的話題再次吸引了很多人的關註。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關於保障女職工享受生理假的建議》:《女職工保健條例》明確規定了生理假。女職工患劇烈疼痛精和月經量過多,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診斷,在月經期內可適當給予1至2天休假。”
由此可見,如果女性被確診為痛經,那麽在痛經期間可以休假1到2天。這樣的規定絕對可以算是對女性朋友的壹種福利,但有壹個事實不容忽視,那就是該規定可能在壹定程度上加劇了性別差異和不平等。
首先說壹下這個規定對公司層面的影響。公司當然不希望女員工有這個假期,因為這意味著公司需要在對方不工作的情況下,白白支付對方1到2天的工資,而且壹般來說,職場女性正常情況下每個月都有那麽多天。
與男員工相比,公司應該如何選擇沒有產假和痛苦假的員工?我覺得大部分企業都會做出對自己更有利的選擇。可能有人反駁說,有規定,不用怕。妳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妳要知道企業在招人的時候是可以設置隱形門檻的。雖然沒有列出壹些標準,但他們心裏都有壹桿秤。
其次,我來說說男人對這件事的看法。大多數男性朋友並不介意這樣的事情,甚至會表現出理解和支持。但是,如果妳的伴侶真的是女性,而對方每個月休假1到2天,期間工作都落在她肩上,那麽久而久之這個男性朋友就會抱怨。
最後,我覺得雖然有這個痛苦的假,但是女性朋友壹般是不會請假的。畢竟他們也有自己的顧慮,怕荊受到企業和同事的歧視。如果經常因為這個請假,以後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被清理出公司。長此以往,會導致不利於女性就業的局面。
可見,要想讓這種現象不再發生,或者徹底杜絕,肯定是任重道遠。我覺得壹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讓大家知道有壹個痛苦的京假期,把這個假期當成理所當然的事情;另壹方面,有關部門不應該讓公司為這個假期“買單”,他們應該給公司壹定的補貼,所以我想公司會發自內心地願意休這個假。
無論如何,這個規定的出臺絕對是壹件好事。但要想落實條例,還需要繼續努力,不斷完善,可以出臺壹些輔助性的政策措施,消除條例間接帶來的壹些不良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