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好理解,指的是壹個人擁有的優勢。那“德”到底是什麽呢?
最近,我看到壹個解釋,說“德”指的是壹個人可以駕馭自己的才能,並且不用其優勢去做傷害他人的事。
茅塞頓開。第壹,壹個人可以駕馭自己的才能,那就是知道什麽時候該用什麽優勢,這帶來了合作時的確定性。
第二,不用自己的優勢去做傷害他人的事,這帶來了合作時的安全性。
在這個定義裏,“德”其實不是指什麽高不可攀的聖人境界。妳只要不濫用自己的優勢,在合作中就已經是壹個有“德”的人了。
在合作中,“才”,大家多少都有壹點兒,而且合作者能從中受的益是有限的。但壹旦缺少“德”,就是對優勢的濫用,合作者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所以,我們找合作者,“德”比“才”更重要啊。
二我常常跟朋友說,《西遊記》孫悟空那麽厲害,他壹翻筋鬥就是十萬八千裏,那他去取經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麽是唐三藏取經?
因為孫悟空沒有動機,而唐三藏有動機,雖然他沒有取經的能力。
動機是比能力重要的;沒有動機,根本就沒有出發點,連起跑點都沒有。
只要有動機,都很棒。
三閱讀的才華,除了少數天才以外,幾乎沒有人是與生俱來的,這絕對是可以鍛煉、可以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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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壹陣子,各式各樣的寫作班忽然遍地開花。我身邊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幹什麽的,忽然都開始熱衷於寫作,也經常收到有人寫郵件給我,問我是怎麽學寫作的。
自媒體如日中天,會寫作的優勢,這時候就表現出來了。寫得好的人,就有顯而易見的紅利,最低的紅利,是能收獲他人的理解和關註,獲得孤獨的紓解;更高的紅利,甚至還能成名、賺錢、接廣告、成IP,走上人生巔峰。
於是,壹股腦地都想來學寫作。憋得慌的人,想通過寫作來疏解自己的傾訴欲,或者更有點追求的,希望通過寫作,來為自己的人生找壹個定位,為前途找壹個突破口。
但是,我要說,雖然妳很想把寫作學好,恨不得壹個寫作班學下來,馬上就能妙筆生花,但寫作這事,真的和別的事不太壹樣。技巧雖然也有壹些,但真不是僅僅通過了解壹些技巧,或通過簡單的重復勞動就能寫好的。
因為大家都沒有時間,都追求速成,都想抄近路,於是就只盯著寫作的技巧,但其實,大家忽略了壹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閱讀。在我看來,閱讀的才華,遠比寫作的才華更為重要,而寫作的才華,也壹定是和閱讀的才華相生相伴的。
很多好作家,首先都有極高的閱讀才華。
比如米蘭·昆德拉,他自己的小說寫得極好,但是在《小說的藝術》這本書中,完全展露的是他作為壹個讀者高超的閱讀才華;再比如曹雪芹,他在《紅樓夢》裏,曾經借賈母、黛玉之口來評論前人的詩作,犀利別致,讓人印象深刻;又比方說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納,他寫過壹篇文章《說說福克納老頭》非常的有趣;再比如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精彩的洞見簡直層出不窮……幾乎所有的好作者,都曾經站在讀者的角度上,寫出過精彩的文學評論,而且很多作者的閱讀才華,遠勝於寫作的才華。
道理其實很簡單,閱讀是水池,而寫作是水桶。要想有充沛的思想放進自己的作品中,強大的閱讀才華是必不可少的。閱讀的才華,其實也就是理解的能力,能力這二字,壹以貫之,壹通百通,無論是讀、是寫、是分析文本,還是分析世界,處處給力,處處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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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從十歲開始,就閱讀《聖經》。但是,很長壹段時間裏,我其實是很不喜《聖經》的,也根本不會主動去讀。當然,我不敢說討厭,如果我這麽說,只會顯得我自己很無知,因為《聖經》太有名了,所以,我也就隨大流地說,嗯,寫得好。但是好在哪兒,我根本不知道。
比如,《但以理書》第三章中,寫了這麽壹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鑄造了壹座金像,要行開光之禮,《聖經》是這麽描寫的:
“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有令傳與妳們:妳們壹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壹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之前,我看到這壹段,覺得太啰嗦了。要是讓我來寫,“各方、各國、各族”有必要出現這麽多次嗎?直接劃掉,改成“他們”不就完了?“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也是壹樣的道理,有必要這樣重復嗎?
直到後來的某壹天,當我再看到這段文字的時候,忽然就明白了,它為什麽這麽寫——因為要制造壹種壓迫感,通過這樣的陳列和重復,來為王的盛典制造壹種如臨現場的聲勢,通過“各方、各國、各族”的不斷重復,讓我們看到了如螞蟻般密集的人民,不斷地在王的金像面前下拜;通過對“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的重復,讓我們看到了壹種皇族威權的不可侵犯。也唯有如此不斷地重復,加強這種心理威懾,把場面的氛圍充分鋪墊出來,才可以更好地帶出下面的情節:所有的人都臣服於這壹權威之下,跪拜金像。而唯有但以理不拜。如此,才能真正地讓讀者了解到,但以理的勇氣,是怎樣的冒天下之大不韙。這個故事的核心精神才能立得起來。所以,這樣的重復並不是啰嗦,也並非無用的閑筆。
類似這樣的理解,在我後來閱讀《聖經》的過程中,壹再地發生,如同找到壹個個小小的拼圖,讓我看到了隱藏在這本《聖經》之下的另壹本《聖經》。至此,我才真正感受到了閱讀《聖經》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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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另壹個例子,畢飛宇的《小說課》中,有壹段關於《水滸傳》的解讀,說的是林沖殺人,施耐庵是這麽寫的:“(林沖)將尖刀插了,將三個人的頭發結做壹處,提入廟裏來,都擺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氈笠子帶上,將葫蘆裏冷酒都吃盡了。被與葫蘆都丟了不要,提了槍,便出廟門東頭去。”
看完這段,我們先停壹停,請問各位,妳們在這段裏,讀出了什麽?
相信很多人第壹次讀時,看到此處,只是壹帶而過。這有什麽出奇的呢?比起“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那樣濃墨重彩的段落,這壹段簡直是稀松平常,無非就是做了壹些零碎事情,連壹點形容詞的渲染也無。可是,就是這樣簡淡到近乎白描的段落,卻不能細看,壹看之下,簡直“可怕”,說是背後冒涼氣都毫不為過。
可怕在哪裏呢?
就可怕在這種平淡,這種冷靜裏。這是剛剛殺完了三個人的林沖,壹個被逼到了命運的絕路之上,還處在極度暴怒之中的林沖。這不是壹次有預謀的殺人,而是激情之下的殺人。可再看林沖的反應,卻冷靜得就像是做家務似的,按部就班地處理現場:先用仇人的腦袋做了祭品,再換掉血衣,把酒葫蘆扔了,甚至還沒忘記喝掉那壹點殘余的酒。這就夠變態了,然後他提起槍,往東走了。
他為什麽往東走?這壹句很容易被忽略掉。很簡單,因為城在西邊,往西走就是進城,自投羅網,所以他往東走。這就是林沖。壹個“往東走”這麽簡單的句子,就把林沖這個人的人物性格都寫出來了——他的冷靜,他的可怕,他的決絕。但是,作者寫出來了,讀者能不能看出來呢?到了這個時候,就是拼閱讀才華的時候了,看得出來,妳就會毛骨悚然;看不出來,妳就會覺得稀松平常,壹帶而過。
如果說好書是壹座冰山,水面上露出來的東西只有1/10,那麽壹個好的讀者,壹個有閱讀才華的人,就能夠把水面下的9/10都給打撈上來。同樣是讀書,妳的所得就比別人多得多。就像同樣拿到壹本武功秘籍,有人就當是天書,壹字看不懂,扔在壹邊任由它吃灰;有人能懂壹半,能練出個防身的本事;有人就能參透其中最精微的要訣,練出壹套絕學,獨步武林。
所以,妳怎麽學寫作呢?去學壹套寫作的公式嗎?去背幾個範文嗎?這都是治標不治本的路子。
說到底,要學寫作,不是壹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要想寫得好,妳必須先學會閱讀,妳讀明白了,自然就能寫得出來。妳閱讀的才華越高,妳寫作的能力就越強,甚至我可以這麽說,閱讀的才華,就是寫作的才華。
閱讀的重要,壹方面是幫助妳訓練直覺,訓練理解力,另壹方面,是幫妳建立壹個好的寫作標準,好的文字是什麽質感,好的結構是怎麽去編排的。
我發現,有閱讀才華的人,通常都是壹種神來之悟,能把壹些毫不相關的東西連接起來,卻又令妳覺得真是天作之合,有恍然大悟的感覺。這個除了本身的記憶力好,知識儲備得多以外,生理上的基礎,大概就是腦神經觸突特別多,所以各種信息的交流密度就比別人也頻繁很多。
但是妳看到這裏,也不要灰心氣餒,心想自己沒有才華,就自我放棄吧。不必如此,因為,閱讀的才華,除了少數天才以外,幾乎沒有人是與生俱來的,這絕對是可以鍛煉、可以提高的。而提高的方式,我個人經驗有以下三條——
首先,妳要學會去給自己找問題,去尋找文字中的蛛絲馬跡,去揣摩很多看似無關緊要的細節,多問壹問,他為什麽這麽寫?換了我,我會怎麽寫?然後試著從不同的角度去回答這些問題,搞不好就被妳發現了壹座大冰山。先學會提問題,這是找到答案的第壹步。
讀書,最忌諱貪多和虛榮,像豬八戒吃人參果似的,稀裏呼嚕就吞壹堆,然後把書壹丟,我看完了,接著跟人炫耀,妳看我讀了這麽多書。有用嗎?妳消化了嗎?甚至有的人興致勃勃列了壹堆書單,結果沒有壹本讀得下去,然後就發脾氣了,看不懂。浮躁,急功近利,這都不是壹個閱讀的好態度。
第二,妳要學會寫書評,寫讀書筆記。讀完壹本書,有什麽所得,琢磨出什麽,想到些什麽,就隨手寫下來。哪怕壹開始啥也寫不出來,能在書上做個標記,畫個重點,寫個疑問,也總比啥也沒有的強。有意識地訓練自己去想,去表達,時間長了,閱讀的能力就會逐漸地提高。
第三,學會去看別人的讀書筆記。不管妳看沒看懂,去看看別人怎麽說,搞不好就能給妳點化出壹些思路。慢慢地,妳就能找到感覺了,今天解壹個穴,明天解壹個穴,慢慢地妳就會發現自己的任督二脈就被打通了,再看以前看不懂的書時,也能看出自己的心得,頗覺趣味無窮了。這種感覺真是千金不換,幸福無比。
這是壹個積累的過程,是基本功,沒近路可走,但是妳踏踏實實地走下去,困而求知,無論天分高低,總會逐漸看到自己的進步。
在我看來,這才是學習閱讀,也就是學習寫作的正路。
三跟不浪漫的人結婚,是什麽感受?痛苦。
可是,只要妳堅持,跟不浪漫的人結婚50年,就會有新的體驗。那就是,痛不欲生。
我的爺爺是個極其不浪漫的人,叫老吳。世上最嫌棄他的人,就是我的奶奶,翠姐。
老吳不浪漫,會在小區的花壇裏種菜,偶爾會騙來小男孩兒們到花壇前尿尿,給菜施肥。
翠姐嫌棄他,碰見了也裝作不認識,默默地走過。
老吳不浪漫,吃飯的時候,會撿孫子兒女的剩飯吃。翠姐嫌棄他,說:妳要是再吃剩飯,我就去跟隔壁的老孫頭過。
老吳嘴上應著,可還是改不了。
後來,不浪漫的老吳,被查出了壹個不浪漫的病:冠心病。他需要在兩周後,做心臟搭橋手術。因為年紀比較大,老吳的手術風險比壹般人高。從醫院出來,老吳壹句話也沒說,剛進家門,就把自己鎖進了房間。翠姐該吃吃該睡睡,好像什麽都沒發生。
過了兩天,老吳神色凝重,拿出壹套壽衣,說:我死的時候,給我穿這個。翠姐看著壽衣,十分動容,說:妳哪來的錢買壽衣?把私房錢全部交出來!
翠姐對老吳這麽嫌棄,我從未懷疑過他們之間的愛,就是沒有愛。我問翠姐:妳這麽嫌棄爺爺,當年怎麽會跟他的呢?
翠姐欲言又止,過了很久,才慢慢跟我講起了當年,他們的故事。
翠姐年輕的時候,是方圓幾裏出了名的村花。她最喜歡桃花,經常去後山的桃花林裏采花。壹次天色晚了,翠姐拎著壹籃子桃花,急忙往家趕。路上突然出現了壹條蛇,驚得翠姐猛地壹跳,剛巧砸翻壹個騎自行車路過的人。盛滿桃花的籃子飛起,桃花散落在空中,路人壹頭栽進了泥地。
翠姐以為對方會發火,沒想到對方只是從泥地裏擡起頭,看著翠姐說,說:同誌,妳的臉花了。這個人叫作小丘,隨後,他抽出壹塊手帕,幫翠姐擦掉了臉上的汙泥。
人們很容易因為壹個瞬間,就喜歡上壹個人。就像此時,翠姐喜歡上了小丘。小丘很浪漫,是翠姐喜歡的類型。
之後,翠姐再去采桃花時,小丘就會壹起出現,他微笑著拿起畫筆,為她畫壹整個下午的桃花,和她。
那時候的翠姐決定,非小丘不嫁。突然有壹天,小丘告訴翠姐,他要隨家人去甘肅工作了。甘肅有壹個桃花山,相傳山上有壹朵藍色的桃花,只要找到那朵花,有情人就會永遠幸福。
離開的那壹天,小丘向翠姐發誓,等他兩年,他會帶著那朵藍色的桃花,回到她的身邊。
小丘走了。翠姐壹直等他。
兩年,三年,四年……
終於等來壹個消息,小丘在甘肅結婚了,還生了個胖小子。翠姐不信,要親自去驗證。家裏人不讓,將她關在家裏。翠姐哭了很久很久。
壹年後,翠姐哭累了,聽了家裏人的話,跟老實巴交,壹點也不浪漫的老吳結婚了。
聽完故事,我才發現,原來老吳和翠姐的婚姻,只是壹場無奈。原來愛情裏最殘忍的,是明明喜歡壹個人,卻要跟另壹人過壹生。
不久後,離老吳去做手術還剩壹天時,我們突然聽到了壹個消息:小丘回來了,據說這次不打算回去了,要壹個人在這養老。因為,小丘老婆前年去世了。
接著,在那個下午,翠姐突然收到了壹個快遞。包裝壹層層卸下,最後出現在她手裏的,竟是壹朵藍色的桃花。桃花是由藍水晶打造出來的,十分精致,每壹朵花瓣,都閃著溫柔的光彩。
翠姐拿著桃花,呆楞楞地看了很久。老吳仍舊壹直哭喪著臉,他還是那麽不浪漫,壹直吃著剩飯,去花壇裏種菜。
翠姐懶得搭理他,只是黑著臉出門,回來反倒壹副笑臉。
我想,她應該見到了她的初戀吧。我想,浪漫的小丘,比掃興的老吳,也許更讓翠姐喜歡。
很快,到了老吳去醫院做手術的日子。老吳壹個人早早地去了醫院。
翠姐帶著我,正準備從家出門,突然門鈴響了。打開門,門外站著壹個打扮講究的老先生。老先生戴著眼鏡,穿著中山裝,衣服的口袋裏放著壹塊手帕,是小丘。
我見形勢不對,趕緊找了個借口開溜,壹個人去了醫院。醫院裏,老吳躺在病床上,等著被推進手術室。
我走過去,老吳突然對我說:其實,我壹直知道,妳奶奶不喜歡我,她喜歡小丘。聽到這,我有些難過。
愛情裏更殘忍的,就是跟壹個人過了壹生,那個人的心裏卻是另壹個人。
翠姐正跟小丘在壹起,我想,也許老吳見不到她最後壹面了。過了會兒,護士走了過來,將老吳向手術室推了過去。
就在老吳進手術室的最後壹刻,突然有人喊了壹聲,“老東西!”壹個老人氣喘籲籲,扶著腰跑了過來。是翠姐。
翠姐走到老吳身邊,罵罵咧咧:妳那壽衣我給妳退掉了,妳不許死,給我好好活著!
老吳沒有回話,被推進了手術室。我轉頭看翠姐,卻看見她壹屁股坐倒在地,突然崩潰大哭。
她邊哭邊說:這個死老頭,真是不讓人省心!他怎麽能死,要是死了,誰能跟我吵架,睡覺的時候誰能在旁邊磨牙打鼾!他要是死了,我壹個人還怎麽活啊……
我楞住。
這時我才知道,在等老吳做手術的這兩周,翠姐沒睡過壹個好覺,沒吃過壹頓好飯,為了讓老吳放寬心,她壹直在他面前假裝無所謂,背地裏卻偷偷溜出門,不知抹過多少次淚,哭完後,她壹臉笑容地回家。
原來,她從沒有私下找過小丘。剛剛小丘上門,翠姐只是將藍桃花還給他,說:謝謝妳,我不需要了,我過得很好。
翠姐確實過得很好,因為她身邊有老吳。
五十年前。
那是個不太富裕的時代,當時很多人都吃不飽。但翠姐從來沒餓過壹天。
老吳每天淩晨起床,走二十裏路,到城裏去做工,幹活到深夜。
老吳把賺的糧票、換的糧食,全部給了翠姐。
後來有壹天,老吳扛水泥的時候,重重地摔倒了,背部擦得全是血。他站在翠姐面前的時候,顫顫巍巍,已經痛得站不穩了。
但他說的第壹句話是:妳餓嗎?我去給妳做飯。
這壹刻,翠姐突然覺得,小丘回不回來,似乎並不重要了。
翠姐把桃花還給小丘,小丘不解,問:這是什麽?翠姐這才知道,送她藍桃花的,根本不是小丘,而是老吳。
原來,老吳壹直記得翠姐的心願,他壹直記得翠姐在等那朵藍色的桃花。
人們在死前,想的是能不能不死;老吳在死前,想的是翠姐開不開心。他怕自己死後,就再也沒有人幫她實現心願了。於是他走了很遠很遠的路,找了很多很多家店,才做了這朵藍色的桃花。
老吳知道,翠姐愛的是小丘。老吳知道,自己壹點也不浪漫,他能做的全部,就是陪伴。
他願意陪伴她,走完壹生。他願意陪伴她,等到她愛的人。在所有浪漫的花言巧語裏,老吳的體貼顯得無比真實。
後來,老吳的手術成功了。
老吳還是不浪漫地在花壇裏種菜,還是不浪漫地挑兒孫的剩飯吃。而翠姐還是壹如既往地嫌棄他,訓斥他。
但我發現,偶爾,翠姐也會偷偷抓住壹兩個男孩兒,逼他們在花壇的菜地裏尿尿。偶爾,翠姐也會訓斥兒孫,不許留下剩飯,壹定要吃完。
我發現,原來翠姐愛著不浪漫的老吳。
詩意的相遇、甜蜜的情話、桃花下的約會……這些的確是浪漫,但它們未必經得起時間的消磨。
在漫長的時間裏,唯有柴米油鹽、壹生壹世才是真正的浪漫。